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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的河南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研究

  2018-06-21

课题负责人:沈洁

内容提要

  信息技术革命背景下,信息成为一种独立的生产要素,这一要素区别于以往各种生产要素的最大特点就是其存在形态是虚拟的,而要想有效利用好这一生产要素的关键就是互联网的发达。应当说,最近几年我国互联网得到了快速发展,尤其是随着移动手机的普及,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得各种生产要素之间的互联互通更加紧密。“互联网+”不仅能够对事物本身的传统内部结构进行改造,即在组成内容、组成结构等方面实现柔性化分解和组合,它还能通过万物互联的方式,使所有生产要素产生极大的整合效应,实现研究空间从欧式空间向莱布尼兹空间的拓展,由此产生的网络效应使生产要素的组合呈现“爆炸式”的增长效应,有效提升各种要素的生产组合效率。虽然要素是微观层面的概念,但将这一概念扩大至中观层面,即是产业。既然“互联网+”能够有效配置要素,那就必然能够进一步拓展,对各种不同产业之间的组合实现最优,也就是实现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因而本文的基本观点就是“互联网+”一定能够对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产生推动作用。但由于“互联网+”发挥有效作用的前提是基础设施网络的完善,在设施网络达到一定程度之前,其能够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而本文的研究正是基于这些背景和假设下做出的深入分析。

  本研究第一部分是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信息技术革命下“互联网+”的发展现状及影响机理,另外还结合十九大报告中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最新认识,解构了“不平衡不充分”在产业结构层面的含义和体现。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部分,主要梳理了两部分的内容,一是对河南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相关研究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二是对研究“互联网+”和产业结构升级的文献进行了总结。第三部分对本研究的两个主要概念“互联网+”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行了界定,并对两者的衡量指标给出了具体的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然后对后续实证分析的数据来源给出了说明。第四部分是河南省“互联网+”发展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趋势。主要包括了两个部分,一是利用上述指标对河南省“互联网+”、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和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发展变化趋势进行了描述性分析;二是利用散点图对相关指标之间的关系做出初步预判。第五部分是实证分析。主要介绍了实证模型建立的方法以及相关变量的选取,然后进行了计量经济学的分析。另外,为保证实证模型的结果更为稳健,在考虑各方面因素后,文中给出了两种计量方法所得到的结果。第六部分是结论和政策建议。主要是对研究所得到的所有结论进行了归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举措。

  综上,本研究主要得到了以下四点结论:第一,从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共经历了三个较为明显的阶段,而最近已经进入了一个产业结构高级化和产业结构合理化较为协调的阶段。第二,“互联网+”的普及能够有效推动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和合理化,但其产生正向影响的关键是其连接程度,即在其网状结构的密集型和通达性上。第三,政府干预是推动河南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因此有为政府的建立是非常必要的,而“互联网+”的发展可以有效提升政府对地方经济的调控能力。第四,当前的河南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依然是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的转移带来的,第三产业的推动作用还不够明显。在这些研究结论基础上,我们共提出了三点主要建议:首先,继续加大 “互联网+”在河南省各个经济领域的深入程度,尤其是相关基础设施的优化完善上。其次,加大教育投入,引进高素质人才的同时还要注重对现有劳动力的素质提升。最后,政府应当提高自身对 “互联网+”的应用能力,并由此提高政府对经济结构的掌握和熟悉程度,进而提高政府对地区经济的调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