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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2018-06-20

课题主持人:郭 丽

内 容 提 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实现“城乡融合”这个目标,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河南省是人口大省,同时也是农业大省,2010年我省人口占全国总人口7.01%,其中我省农村人口占全国农村总人口8.57%,占我省总人口61.2%。因此,提高我省农村的经济水平和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不仅有利于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更对全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城乡融合”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首先阐述了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保制度的战略意义。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抓手,是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就的重要途径,是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重要措施。其次,阐述了我省城乡统一的社保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城乡社会保障的项目类别差异大,城市的社会保障比较完善,农村的保障项目较少;我省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保障水平差距大,选取郑州和周口两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做比较,得出结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导致我省地区之间及城乡之间的保障水平差距较大。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投入不足,导致很多农村群众享受不到国家政策的好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造成“多龙治水”、杂乱无章的管理局面。

  再次,具体阐述了制约我省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保制度的四个因素。第一,城乡二元经济社会体制是根本原因。我国的户籍制度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他限制了农村人口流入城市,保障了国家战略计划的顺利实施。但是形成了对我国影响深远的城乡二元分割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第二,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客观原因。贫困的农村经济限制了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城乡社会保障的巨大差异,成为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的主要障碍。第三,农民社会保障意识淡薄是历史原因。我省自古以来就是个农业大省,农民自古依靠家庭和土地获取保障,“养儿防老”、“靠土地吃饭”的观念根深蒂固。新的保障制度的出现对老的观念是一种冲击,如何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消除传统思想认识的影响,政府的宣传工作必须到位。第四, 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是客观原因。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实现,需要大量财政资金的投入。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不足已成为制约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因素。

  最后,结合河南省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保制度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其发展制约因素的分析,提出了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保制度的建议。第一,加强顶层设计,统一制度框架是关键。(1)在立法方面,破除城乡二元分割的思维,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思维模式,以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一体化为方向,从制度设计、统筹层次、管理监督机制、基金收缴和发放等方面做出统一规范,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一体化提供法律基础。(2)在管理和服务方面,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契机,实施城乡统一的综合配套改革,设立城乡一体化发展委员会,整合现有机构和人员,改变目前社会保障分割管理的局面;整合社保、民政等部门,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服务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例如在城市街道办和乡镇设立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将就业、社会保险、民政服务等相关的社会服务整合在一起,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社会保障服务。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方便群众转移社会保险关系,为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创造条件。(3)在监督方面,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运营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管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水平,在保证安全性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要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内控和外审机制,以县为单位成立城乡社会保险基金督查委员会,广泛吸纳有识之士参与监督,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第二,破除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根本。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需要以城乡均衡的经济发展为基础,因此,必须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格局,努力提高城乡融合式发展水平,为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奠定经济基础。第三,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险参与率是重点。第四,整合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是难点。河南省社保制度体系碎片化不符合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价值理念。河南省社保制度需要逐步把社会保障发展成为一个制度、两个标准、覆盖全体的保障体系,将相同保障内容的不同制度进行整合,最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第五,落实政府责任是核心。政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设计者、建设者、监督者,甚至是最后的担保者,同时又握有税收和政策制定等强制性权利,应在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承担主导责任。第六,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力度,实现财政供给均等化是保障。财政供给能力是影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目前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在增加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同时,也带来了县乡财政困难的弊端,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因此,必须改革完善现有的公共财政供给机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必须通过立法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保障社保制度的资金供给;其次,加大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努力实现财政供给均等化;再次,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逐步实现养老金全国统筹;最后,要结合精准扶贫的实施,对困难群众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给予适当的补贴,使其有能力获得基本的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