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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法治化治理研究

  2018-06-20

课题主持人:赖锴

内 容 提 要

  近年来,校园欺凌频见报端,不断挑战人们的心理底线,引起政府和社会的极大关注。央地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各地相继采取了一些实际应对措施,但目前的治理还存在不少问题。

  校园欺凌对学生、学校及国家的教育事业造成的严重危害要求人们必须直面校园欺凌,谋求有效的、系统的防治之策。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许多研究侧重于校园欺凌产生的社会学、心理学原因分析,数量不多的校园欺凌的治理之策多是从学校、家庭、社会等三类主体角度去构建,从德法兼治、教育和惩戒结合、预防与治理相结合的视角提出综合性的治理思路,虽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但在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背景下,校园欺凌治理必须纳入法治的轨道,必须将其作为法治国的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加以谋划,使校园欺凌防治制度化、长期化,避免“想起来忙一阵”、“出了事治理一下”的“运动式治理”、“零敲碎打式”的治理,以及减少“推诿扯皮、责任不清、合力不够”的状况。是故,本研究从法治的视角对校园欺凌治理展开研究,不仅立足现有治理实际、借鉴已有研究成果,而且考察国外反校园欺凌立法,竭力寻求符合法治精神、体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治理之策,使校园欺凌防治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以营造出阳光温暖的学习教育树人环境。

  本研究包括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校园欺凌”的厘定。本部分在尊重“红头文件”精神的前提下,结合学界相关概念界定,立足校园欺凌行为的特点,将“校园欺凌”概括总结为学生之间在学校内外或相关场所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针对受欺凌者的人身、名誉、行为、财物实施欺负、侮辱、强制、损坏并造成受欺凌者身心受到伤害的行为。在此基础上,将“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学生间的日常打闹”做了区分,并着重从校园欺凌的特征、构成要件的角度明确了“校园欺凌”行为的判断和识别标准。

  第二部分,校园欺凌治理应发挥法律的作用。本部分分析了校园欺凌对学生、学校及国家的教育事业造成的严重危害,明确治理校园欺凌的现实必要性,并进一步指出非法律防治手段实效存在不足、法律具有其他治理手段不具有的优势和功能以及国外的相关立法经验。

  第三部分,我国现有法律实现校园欺凌治理的实效分析。本部分首先梳理了现有相关法律规定,进而指出现有法律在校园欺凌治理中的价值取向以及存在的缺陷,并注重从国外的相关立法进行比较分析。明确了我国现有相关立法不但无针对校园欺凌的专门性规定,且现行法律对于校园欺凌治理存在不足,成为制约校园欺凌治理实效的重要因素。

  第四部分,校园欺凌治理实践中背离法治精神的考察。该部分总结概括出目前校园欺凌治理实践中出现的一些背离法治精神的治理措施、理念,如:防治校园欺凌的校规校纪违反现行法律精神、治理程序违背法律精神等。

  第五部分,校园欺凌法治化治理之策。本部分从三个角度细致论证了治理策略,首先要加强反校园欺凌立法,并就修法还是专门立法进行了利弊衡量与分析,就专门的反校园欺凌立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探讨;其次要加强法治教育,进一步深化教育内容,强化法律价值、功能、终极关怀教育,引导师生重视权利、重视规则、敬畏生命,帮助师生形成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程序正当的反欺凌法治理念;再次要创新合乎法律的校园欺凌治理举措,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治校园欺凌,从法治的视角论证了早发现早干预、教育惩戒、帮扶制度等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