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神论思想古已有之。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已经经历了古代朴素的无神论、近代自然科学和唯物主义基础上的无神论等发展阶段。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后,非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仍然存在着、发展着。因此,不能把无神论与马克思主义等同起来。无神论者并不都是马克思主义者,坚持无神论未必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但是,也不能把马克思主义与无神论分割开来。坚持马克思主义,就必须坚持无神论。不坚持无神论,就背离了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与无神论的这种关系,决定了无神论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不可缺少的构成因素。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就必须有鲜明的无神论立场。但是我们看到,有些论者事实上提出了一种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必坚持无神论的主张。这种主张以不同方式表现在他们对一些问题的论述之中。这里就现实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谈一些看法。
第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无神论。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的根本保证。“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是党中央明文规定并反复重申的一条政治纪律。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明这条纪律。但是,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公开发表文章,主张党员可以信教、教徒可以入党。这是明显违反党纪的行为。他们提出的种种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从思想理论层面来分析,发生这种错误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们实际上认为,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必坚持无神论。
人们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与世界观、宗教信仰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对于信教群众和宗教界爱国人士,我们党将这两方面区分开来,尊重他们信仰宗教的自由,不要求他们赞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同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而对于共产党员,党要求他们把政治态度和世界观、宗教观统一起来,做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工人阶级先锋战士。党员只有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不信仰任何宗教,才能把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作为自己的政治灵魂和精神支柱,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否定了共产党员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信奉者必须坚持无神论,就是把加入党组织的条件降低为对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的要求。那种把无神论从马克思主义完整世界观中割裂出去的观点,是同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不相容的。
第二,从事马克思主义宗教研究,必须坚持无神论。在我国,无论信教或不信教的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科学研究的自由。信教公民有权从自己有神论的立场出发去研究宗教问题。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研究,即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宗教研究,就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必须旗帜鲜明加以坚持。”按照这一论断,为了发展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国家设置的教学和科研机构,尤其是在其中工作的共产党员,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本学科中的问题,对宗教问题的研究当然也不能例外。实际上并不存在既非无神论、也非有神论的“中立”的立场。“悬置”有神和无神的问题,不可能揭示宗教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不可能成为对宗教问题的真正科学的研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丰富内容不能仅仅归结为无神论,但是不坚持无神论就不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那种离开无神论去讲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宗教研究的观点,在我国宗教研究中造成了严重的消极影响。
第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必须保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在人民群众思想中占据主导地位。既然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那么不言而喻,在意识形态领域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同时也就意味着保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地位。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是前者包含后者的关系。将这二者对立起来,用前者排斥、否定后者,这究竟是思维混乱导致违背了基本的逻辑规则呢,还是这些论者心目中的“马克思主义”是排斥无神论的?我们无从得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一边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自我标榜,一边又排斥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这就否定了无神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就曲解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摘编自《理论与评论》2018年第1期,原题为《马克思主义与无神论关系的两个问题》,作者系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