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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振兴:乡村振兴的党建引擎

《河南日报》(2020年09月10日 10版)  郭献功2020-09-10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以党建统揽全局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乡村振兴离不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因此,要积极推进组织振兴,补短板强弱项、夯根基促提升,铸就乡村振兴的党建引擎。
  选准一名好书记,为乡村振兴“铸魂”。实现乡村振兴起决定作用的是人。要坚持把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努力造就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高素质骨干队伍。根据农村实际情况,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培养选拔那些能正确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作风民主,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有较强的奉献精神,了解市场、懂得经营、具有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本领,熟悉支部自身建设和党员管理的人担任党支部书记。通过在村委班子成员中、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中、在复员退伍军人党员中、在外工作的离退休人员中、在机关干部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党支部书记,使乡村振兴有一批能打胜仗的指挥员、带民致富的领路人。
  建设一套好班子,为乡村振兴“强筋”。一是促进党组织内部结构的优化组合,增强农村党支部驾驭全局特别是经济工作的能力。村领导班子要由思想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员组成。二是创新组织设置方式。顺应新时代农村发展特征,加大对新型农村经济体党组织的培育力度,探索区域“大党委制”“村企共建”等党组织设置模式,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共推、产业共建、资源共享。三是坚持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履职能力培训,切实提升村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带富能力。四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五坚持五不准”规定,即坚持实事求是,不准虚假浮夸;坚持依法办事,不准违法乱纪;坚持艰苦奋斗,不准奢侈浪费;坚持说服教育,不准强迫命令;坚持廉洁奉公,不准以权谋私。
  锻造一支好骨干,为乡村振兴“壮骨”。健全把青年农民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的“双培”机制,注重发挥骨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轮值参事、设岗定责、承诺践诺,让无职党员有位有为。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党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着重从思想和能力上培育锻炼党员,做到既富脑袋,又强本领。深入实施带头富、带民富“双带”工程,引导党员争当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创新农村党员管理方式,形成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激励党员全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党员参与农村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开展多层次的实践活动,使农村党员能够找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着力点,切实做到“党员做榜样,群众奔小康”。
  培养一支好队伍,为乡村振兴“固本”。一是实施“乡贤回归”工程,充分发挥乡贤人熟、地熟、村情熟的作用,鼓励吸引心中有真情、身上有本事、手中有绝活的企业家、医生、教师等回馈故里、造福村民、建功乡村。二是实施“乡土人才”培育工程,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推动产业兴、农村美、农民富。三是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促进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健全农村教育和农民培训体系,全方位开展教育培训。四是充分发挥基层农技部门和科技人员的作用,分期分批对农民进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促进科学种田;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强农民就业创业的能力。五是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和谐村组”等创建活动,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办好农民图书馆、文化馆、老年活动室等,满足农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文化需求。
  建立一套好制度,为乡村振兴“筑基”。一是建立综合考评体系,对乡村基层组织及其带头人进行全方位监督和考核,理清管理部门各方权责,杜绝权力滥用,防止权力腐败。二是完善依法治村的制度体系,增强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同时对广大村民普及法制教育,引导农民遵法守法并能够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通过强化基层组织尤其是村民组织建设,不断创新组织方式,畅通村民诉求表达通道,营造邻里互帮、村民互助、和谐发展的组织氛围,实现村民自治组织的良性运转。四是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健全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等。五是围绕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有序开展乡村治理工作,创新乡村治理模式,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治理能力。以法治“定纷止争”,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以德治“春风化雨”,塑造乡村德治秩序,在广大群众中积极倡导文明风尚;以优秀文化为引领,对农村一些消极落后的风俗进行改革,树立和培育乡村文明新风。
  (作者单位:河南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