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的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将极大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完善。
全面提升法治水平,推动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
民法典是我国法治发展的一座里程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标志性成果,其颁布实施将推动我国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迈上新台阶。民法典集新中国70多年法律实践经验、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和人类法治文明成果之大成,以其鲜明的时代特色、高超的立法技术、科学的立法体例、完备的制度体系、严密的法律逻辑令世界瞩目。
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意义绝不仅仅是立法形式的变化。作为民事基本法,民法典保证民事立法的科学性,为其他民事单行立法指明了方向。作为执法、司法和民事活动的法律依据,民法典从根本上解决了困扰执法和司法机关以及民事主体数十年的民事立法体系残缺、制度漏洞、矛盾冲突等一系列问题,为执法、司法机关以及民事活动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法律遵循。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的原则,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使其真正深入人心。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整体提升国家的法治水平,快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发挥经济保障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民法典的基本价值理念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高度契合。以自主性、平等性、竞争性和有效性为本质属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主体地位平等、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要求市场活跃、渠道畅通、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民法典以保障主体权利为己任,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为基本原则,鼓励交易,限制政府对经济生活不必要的干预,这些价值理念高度契合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民法典以其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合同制度、代理制度、时效制度、民事责任制度等,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交往的各个环节提供了一整套法律规范,将在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市场交易安全等方面发挥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民法典保护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合法权益,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市场主体活力的根本保证是制度,尤其是法律制度。一段时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尤其是民营经济发展遭遇困境,民营企业财产权利甚至民营企业家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成为当务之急。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稳定的行为预期,营造了更加公平的发展环境,势必大力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让民营企业家抛开顾虑、甩掉包袱,积极主动投身社会财富的创造。民法典还赋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以法人身份,使其可以名正言顺地从事市场经济活动,增强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活力。
保护民众权益,助力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人民性是民法典的本质属性,人民至上是民法典的核心精神。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不仅包括物质上的富裕,还包括精神上的富足和人格权利的尊重、人格尊严的维护,后者甚至比前者更为重要。民法典以法律的规范效力和国家强制力,对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生活幸福等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予以全面的确认、鼓励和保护。
从体系结构看,民法典开创了人格权独立成编的立法先河,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文精神。从具体内容看,民法典是整个法律体系中与百姓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部门法,它涉及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甚至将法律保护延伸至“生前”的胎儿时期和“死后”的人格权益。从财产权、人格权到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权利保障,从高空抛物、基因编辑、数据、虚拟财产到个人信息保护等社会关切,民法典均给予了全面而恰当的回应。随着民法典的实施,人民群众的民事权益将迎来更高水平的法律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愿望也将更容易实现。
(作者单位: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