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这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努力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家庭是建立在婚姻和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以直接面对面的互动方式结合起来的基本群体,是人们的首属群体。作为社会的最基本单元,家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承载着重要的使命和职能。作为心灵的归宿,家庭发挥着满足人们精神需要的作用。作为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担负着传授生活技能、灌输社会价值观念、训练和指导个人行为等促进个人社会化的责任。作为社会保护的重要机制,家庭又承担着抚养、赡养的功能。作为个人连接社会的主要环节,家庭对于基层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所以,基层社会治理的落脚点和根基要放在家庭建设方面。
家教是指家长以自己的言传身教对子女灌输做人做事的道理,使子女具有正确的思想道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经过科学家庭教育的孩子往往具有明确的人生理想、优良的品德、健全的人格、自律的精神、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以及较为丰富的现代知识。这些孩子踏入社会,就会成为社会公德的遵守者、社会秩序的维护者、社会发展的推动者,这不仅将大大降低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本,而且还能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
家风是指一个家庭或家族长期以来形成的比较稳定的为人处世的风格,是一个家庭或家族道德观和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家风不仅对家庭关系重大,而且与民风、社会风气密切相连。好的家风不仅能提升个人品行和修养,培养个人的家庭和社会责任感,而且能够促进民风改善,推动全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进而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助力。
应从多方面着手,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正确处理家庭关系,建设和谐家庭。社会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家庭的本质是家庭关系,家庭建设的本质就是处理好家庭内部各种关系,实现家庭成员和睦相处,以达到“家和万事兴”的效果。具体而言,就是要处理好父母与子女关系、婆媳关系、祖孙关系等家庭纵向关系和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姑嫂妯娌关系等家庭横向关系。要弘扬孝老敬亲、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等家庭美德,以家庭的和谐稳定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丰富家教内容、优化家教方法,帮助下一代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下一代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国家观,把爱家与爱国统一起来;要大力灌输“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基本道德规范;引导下一代牢固树立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的意识,具备文明生活的基本素养,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基本关系。努力培育下一代的劳动意识、创造意识、效率意识、环境意识和进取精神、科学精神以及民主法制观念,增强他们的动手能力、自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更重要的是,要优化教育方法,克服单一的说教,借助表扬激励法、榜样示范法、情感交流法、民主讨论法等,以增强家庭教育的效果。
三是培育优良家风,以家风带动社会风尚。重视汲取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治家文化的营养,比如,三国时期诸葛亮的《诫子书》、南北朝时期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北宋司马光的《训俭示康》、明朝朱伯庐的《朱子治家格言》、清朝张英的《聪训斋语》、民国时期张謇的《家诫》等中所包含的有益成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风建设中去,为家风注入新的时代内涵,并为家风建设提供价值引领。需要强调的是,党员干部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骨干力量,其家风良好,将会起到模范表率作用,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重要推动力,因此党员干部要带头搞好家风建设。
(作者单位:河南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