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旧版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路径

河南日报  安士伟 侯菊英2020-01-15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治党治国治军、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等各个方面。有效的国家治理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有利于发挥国家制度的作用。而要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必须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制度体系。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历史经验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稳步发展、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基本遵循,在制度框架内有序进行。将制度建设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客观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构建起科学有效的规范体制,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途径。首先,要对社会主要矛盾进行准确的分析和把握,做到制度设计随党情、国情、民情的变化而不断改进完善,使我国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其次,要保证制度落实的有效性,提升制度的权威性,严格监管制度落实,进而形成长期有效的制度机制。

  坚持人民导向,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开展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和价值所在,也是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具体体现。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体现在国家治理体系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国家治理的具体实践中去。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的福祉摆在首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管理各项事务的权力。

  坚持党的领导,提升执政能力。党的领导是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鲜明标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所在。我们要实现的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能否迈向正确的方向,在基本道路、基本立场、基本原则上一定要有鲜明的旗帜。这就需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新中国成立70年的历史已经证明,中国共产党不仅应该承担起历史所赋予的使命,也有能力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尤其是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中国共产党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从而不断满足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党执政能力的要求。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方式,在法治的框架下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具体而言,就是弘扬法治精神,倡导法治理念,将宪法和法律奉为国家治理各层面、各环节的最高准则,逐渐养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习惯。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从实际出发,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在法治中体现人文精神,充分彰显德治对法治的补充作用,积极实现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有机衔接,建立起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建设和德治建设体系,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保障。

  在国际事务中彰显责任担当。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各国相互联系和依存日益加深。另一方面,世界发展也面临各种问题和挑战,世界经济增长陷入低迷,地区冲突频繁发生,各种政治思潮相互激荡。作为新兴发展中大国,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进一步提高,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中国同世界的关系更加密切,积极参与并推动全球经济治理变革,是实现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国际社会对中国的热切期待,也是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责任担当和应尽义务。中国要发挥负责任大国的作用,努力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作者单位:河南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