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和治理体系,它既集中体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显著优势,又现实地表征了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推进社会革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是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进入新时代,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根本保障。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民族复兴的本质规定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也是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义无反顾担负起来的历史使命。在近百年的奋斗实践中,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为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提供了具有鲜明主体性、民族性、时代性和人民性的国家制度及其治理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当代中国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制度的生命源于实践,实践的本质在于自信。近百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开创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奋斗历程与伟大成就,既生动地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敢于打破旧世界的奋斗担当,也深刻地凝聚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善于建设新世界的高度自信。而由此所展现的深刻历史合理性及其结论就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坚持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的制度和治理体系而不是其他什么制度和治理体系,科学社会主义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以坚定的制度自信不断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越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我们治国理政的本根,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我们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那就是不论怎么改革、怎么开放,我们都始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中国人民自主选择和建设的成果,是中国人民在自己的奋斗实践中创造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就是要坚持和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在任何条件下都始终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我们坚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断呈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的制度自信将越来越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将越来越完善,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将越走越宽广。
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族复兴的进步状态
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前提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
这一重大抉择的战略性和历史意义就在于,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呼唤,相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期待和当今世界日趋强烈的国际竞争,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为此,必须在坚定制度自信的前提下自觉适应时代变化,全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和时代发展特征的体制机制,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从总体上把各方面制度优势更好、更全面、更充分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全面提高我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迫切要求,也必然要体现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国家制度及其执行能力上的现代化发展过程与进步状态。这就表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是作为外在相关性,而是作为内在规定性,从制度及其治理层面上表征着并维系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本质和趋向。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承载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承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把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梦想与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发展战略有机统一起来的历史进程,是既以现代化为手段又以现代化为目的的民族进步历程。发展战略不等于发展目的,但发展目的的实现也离不开发展战略。把现代化既作为目的又作为手段统一起来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要为我国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发展与完善赋予现代化的基本承诺。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生成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动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体现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和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创新的社会主义要求。这实际上就是一个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断提供改革创新强大动力的历史过程。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展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姿态。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尤其是着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及其执行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正是从制度现代化层面展现出来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姿态。
坚持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民族复兴的有效路径
“蚕丛及鱼凫,开国何茫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治理体系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党和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取得的宝贵的制度建设和治理创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拥有的坚定的奋斗发展历程、深厚的民族文化养分、磅礴的人民聚合力量,既为我们党领导人民创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治理体系提供了无比广阔的舞台、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又铸就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多方面的显著优势。这一系列显著优势及其历史积淀过程,在为我们坚定“四个自信”提供了基本依据的同时,也必然要作为一种宝贵的制度自信资源和内在尺度,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发挥重要的进步规范和路径选择作用。因此,深刻认识和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既要指向坚定中国特色制度自信,又意味着必须把我国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从而为民族复兴提供有效的实践路径支撑。具体来说,就是要不断深化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实践,努力提升国家制度优势的转化水平与成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我国制度优势的更好转化提供科学理论指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根本指针,也是实现我国制度优势转化的行动指南。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我国制度优势的更好转化提供指导思想上的根本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制度优势的更好转化提供全面制度支撑。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必将为我国制度优势的更好转化提供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等方面的全面保障。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为我国制度优势的更好转化提供思想路线引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及其有机统一,坚持以发展的观点对待马克思主义,不断强化问题意识、时代意识、战略意识,不断回答时代和实践给我们提出的新的重大课题,必将为我国制度优势的更好转化提供思想路线上的根本保障。
坚持改革开放、守正创新、善作善成,为我国制度优势的更好转化提供强大动力供给。改革开放是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创新是推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向前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改革开放,把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结合起来,既鼓励大胆试、大胆闯,又坚持守正创新、善作善成,必将为我国制度优势的更好转化提供强大的动力保障。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哲学教研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