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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会治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河南日报  杨军剑2019-12-04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理制度也是我们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中探索形成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的科学制度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把社会治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逐步实现包括社会治理结构的合理化、治理过程的民主化、治理方式的科学化等内容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从社会发展方面看,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最显著的特征,一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前者导致大量“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后者由大规模的城镇化进程而引发的人口流动,使传统的“熟人社会”转变到“陌生人社会”,多元化的利益群体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迅速形成。传统的社会管理强调政府单向度的约束,政府作为一元主体自上而下对社会公共事务及全社会实行管理和控制,而面对社会转型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必须有多元化的主体之间的多向度的协商与合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但强调了社会治理的结构仍然是党委、政府、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而且也明确指出社会治理的民主化过程,一方面使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坚持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另一方面又使社会治理方式科学化,有利于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从而既有利于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又有利于治理制度的执行与制度效能的发挥。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并具体阐述了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具体治理举措,这是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他在十九届四中全会结束第二天再赴上海考察,详细了解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建设、社区治理与服务等情况,强调各级城市管理者要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城市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格局中的重要内容与方面,发挥着基层治理的基础作用。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效能是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本质要求,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时代诉求,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当前,城市社区治理还存在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治理主体素质及能力不均、社区治理动力转换不够充分、社区服务供给渠道单一化、社区资源投入下沉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党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大社会观、大治理观深刻认识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从社会治理成效及目标导向着眼,更快地提高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质量和水平。一是以党建引领创新完善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二是以服务民生着力解决复杂社会矛盾,提升社区服务的供给能力。三是以智慧社区运用多种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社区治理智能化水平。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就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今年1月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求,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善于把党的优良传统和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教育、道德教化,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调动城乡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主自治的积极性。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国家安全体系,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等。因此,在有效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突显人民主体地位,发挥党的政治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各方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创新如“无讼社区”“有事好商量”等社区治理有效模式,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不断提高社会文明水平。

  (作者系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