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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让宪法信仰植根人心

新华网  2018-03-02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提出在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这一修改,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具体化为宪法条文,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提高宪法意识,培育宪法信仰,更好地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让法治成为人民的信仰,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的社会氛围,公职人员要做表率,带头践行。宪法宣誓不仅是一种仪式,更是一份担当、一份责任、一份沉甸甸的承诺。在仪式之后履职过程中,国家公职人员要将宣誓誓言铭刻在心,时刻用宣誓誓言提醒、警示自己,切实做到遵守宪法,严格按照宪法规定办事。

  通过修改宪法,将国家公职人员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写入宪法,让国家公职人员带头对国家根本法表明忠诚和决心,可以使公众真切地感受到宪法中有你我他,从而增强公众的宪法意识,保持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坚定全社会的法治信仰。

  从以立法形式正式规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到设立国家宪法日,再到建议将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写入宪法,随着宪法的每一次修改完善,宪法与我们的日常生活越来越紧密,宪法精神必将深深植根于人们的内心中,形成全民笃信的法治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