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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以宪法推动社会进步增进人民福祉

新华网  2018-02-27

  我国宪法是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宪法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只有不断地、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宪法的根本法作用。

  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施行后,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分别进行了4次修改,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动和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实践是永无止境的。随着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提出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这将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人民的宪法只有因时而发展、因势而完善,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纲举目张,执本末从。”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只有及时将变化社会政治现实中蕴含的先进理念、思想转变为宪法价值,才能使宪法富有时代气息并不断完善,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