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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共享社会科学成果 提高公众人文素养

焦作日报  张芳芳2017-08-21

   2016年11月18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伏瞻在会议讲话中指出:“《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明确了社会科学普及的内容形式、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等,有利于建立起促进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发挥立法对社会科学普及事业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确保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对于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十分有益。

  社会科学普及的概念明确了社会科学普及的公益性、公众性、科学性和人文性,公益性在于《条例》明确指出,“组织、支持和参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倡导资源共享原则;公众性在于普及的对象是公众,面向公众,服务大众,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科学性在于普及的内容为普及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人文性在于弘扬人文精神,满足公众日益提高的精神文明需求。

  社会科学普及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化。《条例》指出,社会科学普及的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律知识等。同时,结合河南省的特征,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中原文化。比如,焦作市结合“一山一拳”这一特点,通过“一赛一节”大型活动,积极宣传和推广太极拳文化和云台山人文旅游资源。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形式,除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出版物、讲座论坛,还积极建立和推广社会科学普及基地,使社会科学普及有了自己的根据地。目前,全市有社科普及基地8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个、市级6个。

  《条例》明确了政府、社会、个人三方面的职能责任,推动和保障社科普及资源的整合和资源共享。坚持政府主导,明确政府的领导作用,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和测评体系,制定政策措施。政府投资的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和设施以及购买的各项服务,要定期举办活动,宣传普及社会科学知识。特别是要建立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由同级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联席会的日常事务。坚持社会支持,人民团体、企业、村委会和居委会、各级院校等其他社会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积极开展相应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高等院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各类学会等要发挥自身优势,鼓励创作普及作品,发挥其智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向公众开放其社会科学普及场馆和设施。坚持公众参与,鼓励、支持个人建设科学普及场馆、设施,或者利用现有场馆、设施,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鼓励个人对社会科学普及事业进行捐赠,鼓励志愿者参与、组织开展活动。鼓励建立相应的激励制度,以表彰和鼓励对繁荣发展社会科学普及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条例》明确了法律责任,规范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合法性,为其提供法律保障,建立长效机制。法律为人的行为提供基本准则,要求个人、社会和政府都要把自己的行为放在法律的条框内。《条例》作为我省在社会科学普及方面的一个立法,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观。

  总之,《条例》是我省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对我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有很强的指导、监督、保障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推进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助力跻身全省“第一方阵”,为提升人文素养、建设“四个焦作”、让焦作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