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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农村发展阶段性战略审视乡村振兴的“变”与“不变”

《中原智库》(2020)  杨玉珍2021-01-20

2017年,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我国七大发展战略之一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在参加2018年“两会”山东代表团、2019年“两会”河南代表团审议时,深度论述了乡村振兴,足见其重大意义。  

一、乡村振兴要关注的两个基本维度  

一是乡村振兴要关注“人”,实现“人的振兴”。要关心城市化和工业化背景下“必须留在乡村”和“不得不留在乡村”两类人,“必须留在乡村”的这类人是农业发展的基础,任何时候、任何阶段都必须有一部分人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这部分人对非农产业发展、非农部门人口提供食品贡献、原料贡献。而“不得不留在乡村”的人包括老人、孩子、妇女等相对弱质的劳动力,还有进城失败的农村转移劳动力。乡村振兴必须在保证这两类人的基本生产生活的基础上,使他们过上“好日子”,而“好日子”应该至少体现为好产业、好房子、好设施(生产和生活的)、好环境、好风气“五好”。“好产业”即产业的振兴;“好房子”不仅是好建筑,更是室内的清洁、整齐、宜居;“好设施”包括“好厕所”等生产生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好环境”指绿水青山,远离看得见的空气污染,也不存在看不见的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好风气”是乡风文明,德治、自治、法治下的“治理有效”。  

二是乡村振兴要关注“物和景”,实现“业”和“态”的全面振兴。之所以提“振兴”,是因为“山青水绿、空气清新,地里有庄稼、田园有风光”的这种“物和景”,20世纪70年代以前广大乡村是存在的。当时主要的问题不是留住“物与景”,而是粮食产量不够,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太差。当前,乡村振兴必须注重对“物和景”的恢复和改善。  

二、乡村振兴是我国农村发展战略的延续和提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展战略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88年“粮食产量战略”,主要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下实现粮食增产、解决温饱问题。第二阶段,1989—1997年“农业和乡镇企业并举战略”,认识到农业不仅是实现温饱、粮食增长,还要保障蔬菜供给和调整饮食结构,保证农民有钱花,因此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以增加农民收入。第三阶段,1998—2003年“农业结构调整、减负增收和小城镇战略”,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及法制化;进行流通体制改革,调整农业结构、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实施税费改革;工业化和城镇化结合,实施小城镇战略。第四阶段,2003—2012年“三农统筹和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战略”,主要是承包制的延续稳定和创新;土地确权、土地流转和三权分置。农业的目标由结构调整到产业升级,开始关注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开始关注农民基本的养老、医疗保障,实现城乡统筹。第五阶段,2013年至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乡村振兴战略,此阶段强调“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统筹。进行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对承包制的稳定,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考虑农村产业体系,更加强调扶贫的艰巨性、系统性和战略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关系到能否决胜全面小康。  

五个阶段农村发展战略的相同点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无论何时,中央都特别重视“三农”,三农工作的重要地位在各届领导主政的不同时期得以持续。第二,不管什么阶段,中央都有明确的关于“三农”的战略、主抓重点和具体措施。第三,不管什么阶段,都强调农业的基础地位,14亿人口要吃要穿,且层次不断提升,从“米袋子”到“米袋子、菜篮子”再到“关注食品安全、农产品供给”,体现了“吃得饱”“吃得全面”“吃得安全”的提升,从“有饭吃”“有房住”到“有钱花”再到“有保障(城乡一体的全面保障)”的进步。第四,不管什么阶段,都重视土地承包制,土地承包期15年到30年,长久不变与再延长30年。土地制度问题摆在重要地位,且根据发展的不同时段进行创新。  

三、乡村振兴战略实践的差异化道路  

乡村振兴实践中所“不变的”。不变的有两点:一是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民,必须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内生主体作用,将农民主体、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相结合,发挥农民组织的作用。二是乡村振兴的主产是农业,农业是产业兴旺的支柱,农业内部结构中首先是种植业、畜牧业,这是农业之本,其次才是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服务业即第三产业,没有农业种植业、农业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就失去了服务和加工的对象。目前,一些农村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业、特色旅游业、休闲农业这个方面是对的,但不能脱离农业种养植业这一基础。  

乡村振兴实践中“可能变的或应该变的”。较长时段内,农民数量会减少,但留在乡村的农民素质会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会提高;农业质量会提高,农业业态会变化,农业结构会优化,农业产业链会延长,农产品加工业会进一步发展;农业经营方式会变化,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劳动生产效率会提高,农户收入会增加;为农业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的产业会越来越丰富;生产和生活的环境和条件越来越好。总体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现代化强国,乡村的产业将有新水平、有新事业或事业有新水准,有新的、更美丽的环境,这些都是乡村振兴中“可能变的或应该变的”。  

乡村振兴实践“变与不变”下的差异化道路。我国的乡村振兴实践应该在“不变前提下”抓“可能改变的和应该改变的”。具体抓什么、怎么抓、怎么干?习近平特别强调因地制宜、遵循规律、统筹规划。要考虑我国乡村的分化,我国有完成乡村工业化的东部发达农村、有主要从事传统大田种植业的中部农村、有广袤且难以从事种植业的西部欠发达农村。我国有区位优势或资源条件好的城中村、城郊村及资源型农村,有不具区位优势、缺少资源的普通农村,还有“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贫困村。同时,我国农户分化严重,有少数先富起来的非农户、规模经营大户以及大多数普通小农经营户。对于广大中西部地区而言,乡村振兴不是依靠地方财政打造的新村建设示范点,不是满足城市人休闲需求与浪漫乡愁的特色小镇和旅游小镇,而是为“必须留在农村从事农业及其相关产业”和“不得不留在农村”的两类人提供生产、生活、生态的保障,让这两部分人过得更好、更加体面、更有获得感。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农村发展阶段性战略的延续和在新时代的提升。乡村振兴绝不能割裂历史,不是用一个战略去否定另一个战略,也不仅仅是表述方式的转换。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理论和实践必须统筹在我国农村发展各阶段的战略中,科学理解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人”和“物”两个基本维度,关注“必须留在乡村”和“不得不留在乡村”的两类人。重视乡村振兴实践中“不变的”和“可能变的或应该变的”,在“不变前提下”抓“可能改变的和应该改变的”,走差异化道路。  

(作者系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