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过历时6年的实践和探索,在坚持党的领导、推进民主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优化社会治理模式以及反腐倡廉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就、积累了不少经验。所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次提出来,并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落脚点,无论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社会发展逻辑看,还是从积小胜为大胜、积小成为大成的实践逻辑来看,都标志着我们党和国家治国理政已经达到一个新的层面、新的高度。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全面、系统和长期的动态过程,对任何一个方面的关注都是一个重大而深远的课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和实践价值。所以,从2013年起,笔者就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的有史以来最强烈的反腐风暴做一些思考。总觉得无论反腐力度再大、风暴多么激烈,包括一些“救火式”制度的出台,都只是治标之举、非治本之策,或者说是“为治本赢得时间”。笔者认为,腐败治理的最根本出路,是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基于这样一种观念和认识,2016年至2017年,笔者利用近两年的时间写成了《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反腐倡廉》这本书。结合学习研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大家交流一下该书的核心观点。
在笔者看来,现代化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种状态,是一个社会全面转型的历史过程,不仅要进行思想观念上的彻底革命,而且还要实施体制上的深刻变革。在这场革命和变革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制度缺陷与漏洞,给腐败的发生留下可乘之机。目前,我国正处于这样一个转型的关键时期。我们只有把反腐败寓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改革之中,才能消除腐败产生的制度性缺陷和漏洞,走出一条既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又能夺取反腐败斗争胜利的有效路径。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几个“坚持和完善”,我们可以从六个“自觉过程”来认识这个问题:
1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一个自觉克服腐败的过程。办好中国的一切事情关键在党,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下的反腐败,由中国共产党特殊的地位所决定,只有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中国的反腐败斗争才能保持正确方向,解决好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政党治理中破解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面临的时代课题。
2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是一个自觉克服腐败的过程。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和权力的主体。只有不断深化治理体系民主化改革,特别是扩大基层民主、维护好民主权利,不断完善民主授权、用权和约权机制,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权力的主人,公共权力才不敢或不会任性,腐败产生的概率才会大大降低。
3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自觉克服腐败的过程。法治是现代社会民主、平等、公开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随着社会主义法治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不仅会使党的领导法治化、政府走上“法本位”,而且会使公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和发挥,确保一切权力行为在秩序的框架内运行,确保一切权力腐败行为都会受到严厉的法律惩处。
4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体系,是一个自觉克服腐败的过程。“市场是天然的平等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不仅物质“短缺型”腐败会自生自灭,而且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市场经济自身的法治性、平等性、竞争性将得到有效发挥,社会主义市场自我配置、调节资源能力进一步增强,就会自觉克服权力干预市场的“寻租”现象,以及其他一些不正当竞争现象。
5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是一个自觉克服腐败的过程。着重从思想上建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经验,注重文化引领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建设以社会主义文化为核心的教育引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必将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内心形成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必然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公仆意识,从思想上解决“不想腐”的问题。
6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一个自觉克服腐败的过程。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化社会治理本身就是一个不断与腐败等丑恶现象作斗争的过程。深化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必然降低全社会对于腐败现象的“容忍度”,必然更好地发挥各种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必然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构建全方位的反腐败的社会治理体系。
(作者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党建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