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此激发创新活力,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生态。鹤壁市委十届八次全会明确提出了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的系统部署。为贯彻落实以上会议精神,我们围绕鹤壁市科技创新环境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鹤壁市在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科技创新基础先天不足
一是研发经费投入总量不足、不均衡。2023年,鹤壁市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为16%,低于全省205%的平均水平。研发经费投入超过1亿元的行业仅有5个,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的772%。
二是研发队伍中高层次人才依旧短缺。2022年,鹤壁市研发经费人员中,博士同比下降173%,硕士降幅达301%。虽然这一现象在2023年得到改善,但整体上人才流失和人才短缺现象依然突出。
三是缺乏科技创新平台支撑。当前,鹤壁市研究型高校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层次创新平台尚处于空白状态,仅拥有1所本科院校和3所高职院校。
(二)科技创新主体缺乏竞争力
一是创新意识不强,创新能力不足。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占比较低,与工信部梯度培育认定标准中的创新指标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企业多聚焦于产业链的中上游,而在“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方面的高端产品或终端产品相对较少,同质化严重,产品附加值不高。
二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量薄弱,龙头企业稀缺。数字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5G产业、智能制造、镁基新材料等产业科技企业数量不多,中坚企业更少,只有仕佳光子、天海电子、海昌智能等少数创新龙头企业。
(三)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一是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亟待加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双创示范基地等尚属空白。
二是科技创新链、产业链的融合机制须完善。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机制需完善,产学研合作的前沿互动及创新能力有待提高,且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的支持与服务存在不足。
三是创新服务体系须完善。科技服务机构间的协作机制不健全,创新服务网络尚未有效形成,且与政府、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机制有待强化。
二、优化鹤壁科技创新环境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政府投入,提升科技创新驱动力
一是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集中支持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逐步提高研发拨款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确保科技创新资金稳定。同时,引导资源向科技创新集聚,加大对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国企技术创新、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科研机构科技创新活动的投入,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水平。
二是完善政策激励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企业对高研发投入给予税收减免政策,设立科技创新奖励基金,对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创新团队和个人给予丰厚奖励。
(二)探索“人才飞地”机制,构筑高层次人才高地
一是借力淇河实验室,推进人才引进方式创新。通过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实施靶向引才、柔性引才、平台引才、项目引才等多元化策略,引导“高精尖缺”高层次人才向产业企业流动。同时,加强与淇河实验室和中试基地的合作,共同搭建人才交流平台,促进人才与产业的深度融合。
二是科研项目驱动,完善“科技人才+创新平台+科研项目”机制。深度对接商业航天、半导体及工业软件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积极承接相关科研项目。引进高成长性的初创科技企业和优秀团队入驻飞地“前台”进行孵化,成熟后引进到鹤壁“后台”落地,形成“头部在飞地、链条在鹤壁”,“融资在飞地、投资在鹤壁”的新模式。同时,与高校院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引进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项目落户鹤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并创建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
(三)打造多元化科技创新平台,激发创新活力
一是构建多层次、全链条的创新平台体系,强化“一室”引领作用。强化“一室”即淇河实验室的核心引领作用。实体化运营省科学院鹤壁分院,筹备省墨子实验室鹤壁基地,并引入顶尖科研人才与团队。同时,以省实验室、墨子实验室等为引领,打造涵盖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等多层次、多领域的创新平台,形成完整的创新生态链。
二是深化科技开放合作,打造“两城”创新孵化高地。加速科创新城智慧岛建设,将之打造成省级创新孵化示范基地,并借鉴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验,吸引创新项目、平台和载体落地,形成资源集聚。同时,规划中试城发展,明确功能定位与目标,制定支持政策,健全政企协同机制,鼓励各县区设立中试产业项目,推动重点产业集群中试基地全覆盖。通过市场化服务、自主研发等中试方式,构建“实验室+研发中心+中试基地”相互赋能的科研转化体系。
三是围绕“一室两城”建设,加快构建更加完善的创新体系。加强与神农、嵩山、龙门等实验室合作,开展数字经济、网络安全、生物育种等研发合作。对接省级科技力量,推进省、市科技创新协同,鼓励省实验室在鹤壁设分支机构。整合电子电器行业龙头资源,联合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推进河南省集成光电子实验室建设,争创国家实验室。
(四)创新链和产业链双链融合,激活发展新引擎
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新动能。培育壮大创新型龙头企业,发挥“链主”作用,建立“双创”平台孵化科技企业,促进技术跨企业流动与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实施科技企业提质工程,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共享实验室与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
二是完善产业链创新体系,抢占新质生产力发展新赛道。延链,着眼拓展产业覆盖面和价值端,加快汽车电子电器、光通信电子、3C智造等产业的发展,打造千亿级电子电器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向中高端、关键环迈进,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推动中铝集团镁基新材料产业园、海尔集团海骊镁合金轻量化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全球领先的镁基新材料产业基地。强链,着眼增强产业竞争力和话语权,开展数字化升级、智能化改造,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壮大商业航天、半导体及工业软件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进一步聚焦量子科技、低空经济、生命科学等重点领域,力争取得突破。补链,着眼提升产业安全和韧性,“一链一策”打通产业“卡脖子”等薄弱环节,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打造有利于产业体系可持续发展的安全“防火墙”。
三是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厚植新质生产力发展新优势。引进主导产业领军人才及复合型人才,采用“众筹科研”模式,聚焦鹤壁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组织关联研发团队,促进技术应用企业与优势高校院所的紧密合作,实现科研与产业的深度融合与双向链接。
(五)升级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加速创新成果转化
一是推进科技成果“先用后转”试点,解决“方便转”的问题。学习先进省、市经验,明确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机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采取“零门槛费+里程碑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许可费”等方式,授权中小企业先行试用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增进合作信心。
二是改革评价机制和构建“科研法人制度”,激活科技成果。破除传统“四唯”单一评价标准,鼓励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评价,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评价机制。构建“科研法人”制度,赋予高校、科研机构在项目研究、经费管理、人员选聘等方面的独立自主权,从顶层制度设计上解决权责匹配问题。
三是规范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科技服务示范机构建设,建立“互联网+科技”服务电商平台,强化激励约束。鼓励专业化服务机构发展,涵盖研发外包、创新咨询、情报信息、资源共享等,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有力支持。
(课题组主持人:李丹;课题组成员:郭利军、芦月、陈书恒)
统筹:吴 鹏
审核:张柏林
责编:杨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