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指定监管场地高质量发展 助推河南省口岸能级提升

《中原智库》(2024)  曹亚军 马文景2025-02-13

  一、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基本情况

  (一)郑州机场口岸监管场地

  2020—2022年,郑州机场口岸分别进口水果672921吨、135948吨和38895吨,冰鲜水产品25553吨、0吨和2797吨,食用水生动物90300吨、88967吨和454吨。2023年1—5月,郑州机场口岸分别进口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和冰鲜水产品3894吨、7177吨和1808吨,对应货值129426万元、16788万元和20788万元,主要品类分别为车厘子、螯龙虾和大西洋鲑鱼。

  (二)进境粮食监管场地

  郑州铁路东站进口货物主要包括绿豆、大豆、大麦等品类,主要来自乌克兰、埃塞俄比亚、乌干达等10个国家。2020—2022年,分别进境粮食160万吨、558万吨和777万吨,对应货值10674万美元、46545万美元和68359万美元。2023年1—5月,进境粮食57万吨,对应货值46092万美元,同比增长475%和582%。乌兹别克斯坦绿豆成为主要粮食进口品类,郑州成为全国绿豆进口首选报关地。

  (三)进境肉类监管场地

  郑州监管场地位于航空港实验区,主要服务企业为新乡雨轩、河南恒都;漯河监管场地位于双汇厂区内,以双汇自用为主;焦作监管场地位于焦作德众保税物流中心内。2021年6月起,3个监管场地因疫情管控政策均暂停业务。2023年3月,郑州监管场地率先恢复业务,共申报进口肉类7批次。截至2023年6月25日,焦作、漯河监管场地仍处于停运状态。

  二、海关指定监管场地面临的问题

  (一)机场口岸监管场地存在的主要问题

  其一,进口贸易交易商品不与本地产业体系发生直接联系。经郑州机场口岸进口的水果、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产品,大部分分拨发往更具消费能力的一线城市。新郑机场并未利用通道优势延伸出相应产业链,加上本土市场消费需求不振,贸易产品大都不能内化为当地经济系统的组成成分,亦无法成为河南省产业升级的主要推动力量,本质上仍为“过路经济”。

  其二,进口贸易市场主体也不与本地产业发生关联。从事进口贸易的企业大多来自外省,本土企业进口贸易型总部和贸易功能性机构缺乏,难以掌握进口贸易渠道、对象、手续流程等信息;虽然外省企业综合能力更强,但缺乏稳定性,易被外省市政策红利吸引,造成河南省进境业务量外流。

  (二)进境粮食监管场地存在的主要问题

  其一,准入品类无法满足河南省进口需求。出于种植业安全考虑,河南省准许进境粮食品类单一。以2022年为例,除绿豆进口突破5万吨外,其余品类进口总量不足3万吨,无法形成粮食产业集聚。企业希望通过增加进口粮食及饲料品类,具体包括大麦、玉米、高粱、豆粕、菜粕、葵花籽、葵花籽粕等,切实满足河南省及周边地区粮油加工业、养殖业的迫切需求。

  其二,中欧班列沿线口岸竞争激烈,粮食进口企业落地积极性不高。郑州海关进口业务量和查验业务量依赖边境口岸放行量,中欧班列沿线口岸为增加当地进口业务数据,以仓储费减免等措施积极吸引粮食进口企业,而河南省班列补贴政策相对薄弱,且给到平台公司的红利并未真正下放给企业。另外,郑州中欧班列因班次增加密度受限,逐渐丧失先发优势,舱位无法及时分给粮食进口企业,加之场内流转存在壁垒,通关效率大打折扣,郑州进境粮食口岸面临被西安、成都、重庆等进境粮食口岸分流的风险。

  (三)进境肉类监管场地存在的主要问题

  其一,场地闲置情况严重。受前期疫情政策和运输成本影响,目的地为省外的肉类商品进口企业已形成第一进境口岸报关习惯,河南省口岸业务量中断后难以恢复。在国际肉类价格持续下降背景下,多数企业处于观望状态,只有少部分地缘企业支撑场地业务,场内经营企业运营出现困难。

  其二,政策扶持力度不大。2018年1月起,郑州航空港向进境肉类企业发放运费补贴,但是相比其他省市补贴力度不大,且尚未及时兑付。漯河双汇等行业龙头企业逐渐把进口肉类业务转移至政策支持更大的芜湖、上海和青岛等地。

  三、以海关指定监管场地高质量发展助推口岸能级提升

  (一)挖掘消费需求,引导消费市场扩容

  应加快完善“扩进口”与“促消费”相结合的机制。一方面,进一步拓展进口市场,扩大特色水果、肉类、水产品进口品类,建设国际分销配送中心,让进口产品以更高品质、更快速度、更低价格进入消费市场;另一方面,引领消费理念变革,填补城市中高端消费需求,同时打通下沉市场渠道,充分挖掘本省庞大县镇与农村市场的消费潜力。

  (二)构建进口供应链新体系,赋能“产业经济”

  一是积极培育高能级进口主体。鼓励省内有条件的流通企业发展进口业务,选择培育一批上规模、潜力大的本土进口企业成为“链主”,吸引更多生产加工企业在口岸聚集;打造一批有实力的进口综合服务企业和平台企业,助力省内进口商品市场完善综合服务体系。二是丰富和优化口岸功能和贸易服务功能。深化空港客货运输双枢纽建设,推动口岸与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平台联动发展;建设与监管场地配套的进口商品保税仓储、展览展示和交易园区,催生出高附加值产业链,实现“通道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型。

  (三)加强与进境口岸的合作,发挥中欧班列通道作用

  一是引入战略合作者。结合中欧班列各口岸特征,加强口岸间合作,例如河南的郑州车站海关正采用全国通关一体化模式,积极与广西凭祥进境口岸合作,开通全国首个跨境水果班列。二是优化班列计划分配方式。除平台公司外,保留部分班列作为公共班列,为散户探索建设中欧班列海外集结中心点。三是利用班列逆向输出。加快布局境外采购地的海外仓和可溯源农产品基地等新基建,逆向将省内的工业配套、技术人员输出国外;把中亚、俄罗斯等粮食产地纳入河南粮食加工企业的粮源内,帮助本土企业逐步掌握国际粮食贸易的货源、定价、物流等上游主导权。

  (四)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

  一是资源重新分配。以粮食监管场地为例,车站海关通过重新界定检测区权属,打破检测区和监管区的流转壁垒,提升进口企业通关效率;让渡部分平台补贴红利给下游企业,从源头平台公司解决乱收费问题,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二是增加准入品种和国家。以粮食监管场地为例,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增加本省粮食准入品种。由于俄罗斯的粮食供应量远大于中亚,建议放开俄罗斯入口,使郑州作为中俄农产品的中转基地,将绿豆进口模式复制推广。

  (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改变“重申请、轻运营”理念

  一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完善各类机制。以肉类监管场地为例,优化评价机制,对企业无业务发展需求的肉类监管场地制定退出标准;加强资金监管,及时协调拨付2020年及2021年进口企业补贴,根据企业使用奖励资金效率保留滞箱费补贴,树立企业信心。二是将监管场地运营融入全省产业发展需要。例如,围绕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建设智慧冷链物流项目,以满足进口肉类产品的仓储、运输、配送等需要,推动河南省打造“国际畜肉冷链生产加工贸易基地”,为本省预制菜、食品加工等产业提供稳定肉类供应。

  (作者分别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教授,河南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讲师。该文系《智库快报》2023年第17期,获省领导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