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制度型开放是关系中国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推动现代化河南建设的“十大战略”之一。构建与高标准国际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是实施制度型开放战略的重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自贸试验区要率先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打造制度型开放高地。
一、河南省对标高标准国际规则先行先试情况
党中央提出要加快探索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这两个高标准国际经贸协定共有110项重要规则。挂牌6年来,河南自贸试验区对标高标准国际规则,先行先试探索取得一定成效。经调研评估,在上述110项国际高标准规则中,有53项规则已全面对标探索,39项规则部分对标探索,18项规则未对标探索,对标高标准国际规则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一)对标CPTPP情况
CPTPP有74项主要规则,31项已全面对标探索,31项部分对标探索,12项未对标探索。已全面对标领域主要集中在传统经贸规则,如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程序、海关管理和贸易便利化、商务人员临时入境、电子商务、中小企业发展等。部分对标探索领域涉及关税、投资、跨境服务贸易、金融服务、政府采购、竞争政策、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监管一致性。未对标探索领域主要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电信服务、环境和劳工。部分对标探索和未对标探索领域主要集中在新兴领域和边境后措施方面。
(二)对标DEPA情况
DEPA有36项主要规则,22项已全面对标探索,8项部分对标探索,6项未对标探索。已全面对标探索的领域主要集中在数字贸易便利化、数字产品和相关问题的处理、商业和消费者信任、数字身份方面。部分对标探索领域包括新兴趋势和技术、创新与数字经济、数字包容等。跨境数据流动、计算设施位置等数据问题领域,尚未开展先行先试探索。
二、有待推进的改革任务
根据对标情况,按照中央坚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要求,借鉴当前国内其他省份自贸区先行探索经验,河南自贸试验区下一步需要聚焦新兴规则领域和边境后措施,着力推进以下10个重点领域对标探索任务。
(一)商品贸易领域
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持续创新海关监管服务模式,推进智慧口岸建设,开展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创新试点,推动跨境贸易全链条数字化服务,深化跨境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推进金融支持离岸贸易、转口贸易发展。
(二)服务贸易领域
探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建立适应服务贸易发展的新型监管服务模式,构建“互联网+服务贸易”新体系,创建专业类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实施与跨境服务贸易配套的资金支付与转移制度,制定金融业、互联网数据等跨境服务的管理措施。
(三)投资领域
建设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创新准入后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准入即准营”,深化服务业准入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改革,持续开展外商准入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完善投资争议解决机制,加快构建RCEP区域供应链。
(四)数字贸易领域
探索建立数字贸易创新发展规则体系,放宽数字贸易领域市场准入条件,推进跨境数据流动自由便利,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试点,推动数据分级分类治理,完善数据产权和隐私保护机制,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探索构建电子商务新规则。
(五)跨境人员流动领域
完善外籍人才出入境和居留制度,放宽境外专业人士从业限制,探索推动专业服务业资质互认,加快建设移民事务服务中心,推动外国人管理服务“一站式”。
(六)国有企业改革领域
探索国有企业分类管理与改革,推进构建公平竞争规则,推动国有企业遵守透明度原则,规范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补贴政策。
(七)政府采购领域
逐步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完善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技术标准,建立政府采购电子化标准规范。
(八)知识产权领域
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机制,探索商业秘密、数据、中医中药等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知识产权集成服务改革。
(九)环境保护领域
完善绿色贸易法律制度,创新环境监管模式,健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推进绿色采购制度化,探索绿色供应链标准体系,打造绿色金融体系,推进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建设。
(十)行业标准领域
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标准制定,推动出口产品标准化发展,鼓励企业研发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探索陆上贸易单证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国内标准国际化。
三、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
调研评估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有些地方把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资上,对制度型开放工作重视不够;有些部门简单地认为,制度型开放主要是国家部委事权,“等等看”思想严重;有些部门以制度型开放需要突破现行法律法规为理由,简单地认为不具备探索条件,“一推了之”;有些部门缺乏担当意识,积极性不够、主动性不强;等等。
(二)体制机制不健全
河南省自贸办、片区管委会统筹能力弱,导致重大创新难以统筹推进。跨层级、跨部门沟通衔接机制不畅,涉及多层级、跨部门的任务较难突破。有些地方机构职能整合后,自贸试验区片区管委会职能弱化严重。试错容错、考核评价、督察激励等机制执行不到位,导致有些职能部门参与意愿不强。
(三)制度建设跟不上
2021年4月,河南省出台《关于推进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打造新时代制度型开放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统筹性指导文件,已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形势需要,亟须进行调整升级。法治建设滞后导致有些改革事项缺乏法律依据。有些改革事项涉及中央或省级事权,由于部委或本省有关部门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导致无法推进。
(四)创新能力不强
有些地方对高标准国际规则不熟悉,找不到工作重点和抓手。有些部门局限于传统思维定势,相关领域缺乏改革破冰、破题的能力和经验。个别人员专业水平不高,缺乏解决新问题的能力,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四、对策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
把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解放思想,聚焦制度型开放助力全面改革纵深推进、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助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助力双向开放枢纽建设的目标,大胆探索、勇于突破。
(二)健全体制机制
成立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推动、协调督办。提升自贸试验区片区管委会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强化管委会职能,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完善央地、省地、部门间常态化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切实落实考核评价、督察激励等机制,实施容错免责,支持担当作为。
(三)完善制度规范
尽快研究出台《意见》升级版,做好制度型开放工作指引。加快推进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切实提供法治保障。省级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配套制度规范。
(四)增强创新能力
组织开展制度型开放专题培训和政策宣讲,弄懂弄通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坚持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从实践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全面提升学习力、创新力、执行力,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作者分别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博士。该文系《智库快报》2023年第16期,获省领导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