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创新发展 助推民营中小微外贸企业成长

《中原智库》(202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课题组2025-02-13

  一、基本情况

  中国(许昌)国际发制品交易市场是河南唯一的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和全球首个发制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自2021年4月正式开展业务以来,许昌试点重点围绕试点联网信息平台建设、政策推广、市场主体培育、完善全流程监管服务体系方向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成为河南省稳外贸拉动出口增长的新亮点。

  截至2023年7月底,完成备案市场经营主体700多家,备案商品超过12000个品类,覆盖河南省15个地市,累计出口787亿元,市场遍布全球170个国家和地区,对许昌市出口贡献度接近20%,极大地激发了河南省乃至周边省市中小微企业外向型经济的活力。

  二、存在问题

  (一)规模效应尚未形成

  一是实体市场空间有限。许昌试点市场物理范围仅1288平方公里,附配1万平方米办公面积和2万平方米仓库面积。许昌借助发制品产业先获批试点再建设市场,市场基础建设薄弱且发展缓慢的短板尚未补齐。二是入驻经营主体数量有限。许昌试点备案商户仅700余家,与义乌、路桥、柯桥、佛山等示范试点入驻商户数量(3000—10000家)差距较大。目前当地只有从事无票小散交易的个体商户和家庭作坊适合参与试点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多选择出口退税率较高的一般贸易方式,同时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中仅明确免征增值税,尚未出台“市采”企业或个人所得税权威指引,在金税四期的大背景下,相当一部分企业产品合规出口通道将严重堵塞,缺乏向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转变的内生动力。调研中还发现,试点完成注册的各类中介机构仅126家,实际开展业务的更是屈指可数。

  (二)对本土产业的带动能力不强

  一是本地发制品出口占比低。许昌试点申建之初是以当地发制品产业为依托,但受税收政策、结汇方式及固有外贸渠道等因素影响,发制品在许昌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总金额中占比较低,2021年为13%、2022年为22%、2023年1—7月为23%。目前试点入驻发制品商户不足200家,占比不到许昌发制品经营商户的5%,2022年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082亿元,仅占许昌发制品出口总额的06%,试点对许昌发制品产业带动能力有限。二是省内商品出口占比较低。许昌试点运行以来,出口商品一直以玩具、节日用品、卫浴产品、服装、五金产品为主,商品生产地主要为广东、浙江、福建等沿海省份,河南省内出口商品在试点出口总金额占比不足5%,反观同类试点如晋江鞋纺城、汕头宝奥玩具城、广州花都,其本地商品出口占比都在80%以上。三是省内其他地市企业参与度低。为在更大范围释放试点政策红利,河南省商务厅曾于2022年在全省召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专题推介会,试图推动更多河南特色优势商品通过市场采购贸易走出国门。但各地商务部门担心试点“场内注册,场内经营”规则导致本地出口数据流入许昌,加上企业自身固有外贸渠道制约,导致其他地市企业参与试点积极性不高。

  (三)新业态给部门监管带来新挑战

  一是存在不实贸易风险。地方政府“按量奖补”政策刺激市场趋向短期逐利,个别组货商利用高报低出、空箱空柜、伪报瞒报等投机行为,额外赚取试点补贴。这类行为虽能快速提升试点的业务数据,但从长远看不利于市场采购贸易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商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小批量、多品种的出口商品和较少筛查环节、较低抽检比例,使得掺杂掺假现象易发;加之多数省外商品通过一体化方式申报,属地海关见单不见货,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难以溯源。

  (四)缺乏与其他业态的联动融合

  许昌市同时拥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但这些高能级开放平台的协同叠加效应尚未充分发挥。外贸生态体系的培育和形成,需要各类开放平台、多种贸易方式共同发挥作用,打造完整外贸产业链、供应链,试点仅凭市场采购贸易这一单一出口方式无法实现长远发展。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策创新,培育市场主体

  选址规划建立产业孵化基地。建设市场采购贸易商品交易服务中心、出口货源地集聚专区和各市场出口商品特色小区,实现河南专业市场与特色产业集群的融合创新。深化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撑。财政部门进一步制定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导向、稳定可预期的财政支持政策,商务部门根据试点需要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重点要放在主体培育和国际市场开拓方面,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不同规模企业兼容并包的税收配套政策,参照跨境电商出口税收政策,制定市场采购贸易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并给予一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海关部门以深化改革创新、提升通关便利化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市场采购贸易海关监管模式。重点培育一批本土优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强其报关、物流、税务、结算、融资、信保等综合服务能力,以更好服务中小微试点企业,激发试点活力,带动业务增量。

  (二)给予本土特色产业更大政策倾斜

  系统设计海外整体营销方案。相关职能部门与本地发制品企业合作,实施海外精准推广,例如在出口重点区域设立招商推广机构(点),常态化举办跨国贸易采购对接会和本地专业国际博览会,布局培育市场长期运营。进一步完善试点出口商品认定体系。扩大初加工产品、工艺品、农产品等河南主要产品参与试点商品范围,在做大发制品主业的基础上实现特色化发展,依托河南省钢卷尺(虞城县)、户外休闲用品(平舆县)、化妆刷(鹿邑县)、预制食品(漯河市)等特色产业优势,推动更多本地特色品牌和优势产品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借鉴花都经验,推行“集群注册”和“场内注册、场外经营”模式,在全省范围内共享试点政策红利。

  (三)协调各部门配合完善监管体系

  完善各部门监管机制。财政部门研究实行补贴退坡机制,对依赖财政补贴的企业重新洗牌。商务部门加强对实体企业和虚拟商户运作情况巡查,将大型机械设备等不适宜通过市场采购出口的商品纳入本地商品负面清单,推行信用等级管理;同时,建立“日审单、周梳理、月分析”制度,加强价格监管,实现对采购商过度集中申报、价格虚高等的预警功能。建立工作专班,整合商务、税务、财政、海关等部门与行业协会,建立联合防控机制,共同防范试点业务中的质量安全风险。

  (四)探索“市场采购贸易+”融合发展形态

  构造“一核两翼多星”发展模式。按照以互联网信息平台为核心、以跨境电商综试区为左翼、以保税物流中心为右翼、以特色产业园区及专业市场为多触点的模式,构建生态圈。一方面,将市场采购核心区延伸至跨境电商综试区;另一方面,将市场采购核心区延伸至保税监管场所。

  (课题组成员:马文景、董新蕾、曹亚军、郑亚。该文系《智库快报》2023年第18期,获省领导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