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对推动河南省经济发展具有巨大引领带动作用,将成为“十四五”时期河南经济增长的新动力。要实现现代化新河南宏伟目标、打造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没有强大的现代产业体系做基础,没有高质量发展的先进制造业做支撑,这个目标就难以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强调,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础,要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当前,河南正处于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期,也处于转型发展、动能转换的攻关期,既有有利条件,也面临着不小的挑战。从制造业发展的演进规律来看,在工业化的前期乃至中期阶段,制造业的发展主要以数量扩张为主;到了工业化的中后期阶段,工业产品的市场需求逐步饱和,数量扩张日益受到市场需求以及外部各种约束条件的制约,迫切需要转向高质量发展。河南省目前已经进入工业化的中后期,虽然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工业产业体系,制造业门类齐全、生产能力强,但不少产业的产能进入了相对过剩阶段,制造业成本持续快速增长,企业利润受到严重侵蚀,不少领域存在不同程度的“卡脖子”问题,高精尖和专业技能人才短缺,金融资本对制造业支持不足。当前,为使河南在新时代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亟待牢牢抓住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一系列国家战略规划和平台交汇叠加的机遇,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提高实体经济供给质量,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建设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其一,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要找准支撑点,坚持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关系到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全局,从根本上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全球数字化浪潮与新工业革命历史性交汇,5G时代快步到来、工业互联网加速崛起,信息技术、制造技术、生物技术广泛渗透,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业化应用层出不穷,既为河南省做强优势产业、做大新兴产业、做优传统产业打开了技术窗口期,又为深入推进智能终端、生物医药、新型显示、环保装备等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迎来了技术机遇期。因此,要坚决落实好中央、省委对河南的战略部署,将锻长板与补短板相结合,完善先进制造业体系,推动河南制造向河南创造、河南速度向河南质量、河南产品向河南品牌的转变,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
其二,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要找准突破点,以新兴产业培育强化制造业发展新动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孕育、集聚迸发,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形态,以信息技术全面渗透为表征的新产业体系正在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动能。顺应新兴产业发展规律,发挥河南省制造业比较优势,以数字经济为引领,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未来产业,淘汰出清落后产业。大力促进新技术、新组织形式、新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提高知识技术密集型产品和行业的比重,把新兴产业体系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产生化学反应、放大效应,形成更广泛的经济发展新形态。同时,支持旧动能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采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制造及电子商务等新的生产经营模式,发展新经济、新产能。总之,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加速新旧动能转换,把新兴产业发展作为加速推动河南制造业“变道超车”的重要载体抓手,努力抢占未来发展的制高点。
其三,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要找准着力点,坚持把创新摆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位置。创新是先进制造业的主引擎,也是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关键。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必须强化创新引领,汇聚创新力量,把科技创新作为全省发展的战略支撑。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的核心就是创新驱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构建技术研发体系、孵化育成体系和创投风投体系,在产业链上不断由中低端迈向中高端。河南实施创新驱动,要强力推进“四个一批”建设,要培育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人才、平台、机构,这是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指示精神、打好创新驱动发展牌的重要体现。在制造业重点领域,要以创新引领型企业培育、创新引领型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及创新型机构创建和引进等为载体,按照制造业产业不同的技术瓶颈的类别,分类施策,推进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
其四,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要找准关键点,进一步强化现代产业的绿色发展。坚持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的关键,统筹产业发展和低碳转型,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加快推进制造业向产业结构低碳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资源利用高效化的绿色制造方向发展,实现环境影响最小、资源能源利用率最高,获得经济、生态、社会综合效益最优,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因此,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力量,积极探索建立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立企业污染排放、环境违法违规记录等信息共享平台,做好绿色信用评级工作,有效制衡企业的污染行为和减少资源的扭曲浪费。
(作者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