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持。河南省提出举全省之力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打造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金融作为实现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成为科技企业研发和成果转化的重要支撑,推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使各方主体协同互动,建立起科技金融生态体系,从而促进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是当前全省科技金融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河南省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上取得积极成效
科技金融作为创新资源配置的核心,其主体主要包括:需求主体——科技企业,供给主体——政府财政、银行机构、资本市场、创业担保机构,以及支撑服务体系——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等,各方主体及其在投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有机组成了科技金融生态体系,资金、信息、技术在主体之间的流动与循环,促进了科技的创新与发展。
河南省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上初步形成了生态体系:一是形成了政府性基金的政策体系。二是实施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成立了一系列政府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基金实现了财政资金47倍的放大效应。截至2021年12月末,省级共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20只基金,20只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框架下裂变出基金79只(一级基金),基金方案设立总规模18387亿元,豫信电科联合组建超百亿元产业基金,成功完成了交易规模达到570亿元的华为公司X86服务器收购业务,对于河南电子信息产业产生重要的带动作用。三是积极探索保险助力科技创新路径,明确支持省内各保险公司研发“专精特新险”,中原农险聚焦科技含量高的种子创新开发了小麦制种保险产品等7款产品。四是成立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实现了科技担保业务的爆发性增长。五是科技信贷规模和增长速度明显提高。截至2021年年底,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各项贷款余额为2314亿元,获贷企业3564家,获贷率为563%。省科技厅主导推出的“科技贷”产品,由政府对贷款损失进行补偿,各“科技支行”成为推动科技创新的信贷生力军,以服务中小科技企业为重点,开发了系列科技信贷产品,在实物资产抵押比、利率等方面更加优惠,有力地支持了科技创新。
二、河南省在科技金融生态体系构建上面临的难题
河南省在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打造区域资本市场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实践探索,但与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要求相比,与先进省、市相比,在科技金融生态体系的构建上还不充分、不完善。
一是从供给端看。第一,全省商业银行提供的信贷支持还远不能满足科技企业的需求,与兄弟省份的差距比较明显。如2021年年末,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各项贷款余额为2314亿元,而湖北省、安徽省分别为35511亿元、280427亿元。第二,省级创投引导基金规模相对偏小,投资基金行业整体规模偏小。以私募基金为例,截至2022年3月,全省在中国证券基金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157家,管理基金512只,规模只有104001亿元,而且全部指标均明显落后于安徽(225家、981支、30237亿元)、湖北(402家、1038支、21706亿元)。由于投资政策限制较多、投资经验不足和专业化水平仍需提升等方面的原因,全省政府性基金整体投资进度偏慢,在某些领域已经落后于西部地区,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已经投资运作近7年的时间,但5亿元的资金在2021年年底尚没有全部投资出去。第三,缺乏科技保险专营机构,科技保险业务规模偏小。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河南省科技保险在保余额不到5亿元,不及在浙江嘉兴成立的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科技保险6亿元的规模,在“银行+保险+政府+科技企业”方面还没有形成成熟的模式。第四,科技担保存在“起步晚、实力弱、主体少、业务小”的问题。目前省内唯一一家科技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为3亿元,而湖北武汉市4家科技创业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合计达到41亿元,安徽省有近10家科技担保公司,注册资金超过25亿元。
二是从需求端看。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企业难以获得信贷的支持。一般来说,科技企业发展会经历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成长期科技企业由于具有风险相对较小、业务模式相对成熟而更容易成为科技贷款及综合金融的服务对象,纯市场金融一般能够提供相对合适的“加油”服务,而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和成熟冲顶期的科技企业,则需要政府性金融的助力。目前,全省科技企业贷款支持的主体还是成长期的科技性企业,而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和其他金融支持的比例则比较小。
三是从支撑服务端看。有关数据和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仍不完善,虽然我国大数据技术已发展超过10年,但数据间的障碍,如银行对如何合法合规获取高质量的税务、工商、涉诉、物流等外部生态数据存在困惑,而以提供这些数据及其相关产品为主业的大数据企业、征信企业,则更是受困于“刀尖上的舞蹈”。
三、构建高效和谐科技金融生态体系的几点建议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具有投资强度大、回报周期长、不确定性和风险大的特征,因此需要构建起高效和谐科技金融生态体系,才能发挥好金融对科技的支撑作用,让科技创新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源泉。
一是发挥政府性基金的引导作用甚至是主导作用。第一,建立政府性基金管理人公开遴选制度,按照清科等权威排名,在国内TOP50中遴选3—5家创投机构作为政府性基金管理人。第二,加大基金投资进度在考核中的权重,按照资金到位后一年内投资50%—60%作为遴选和考核的首要指标。第三,建立基金投资收益分段奖励制度,根据基金的政府出资比例、对河南投资的比例以及基金本身的特点进行差别化设定、结构性让利。第四,提高基金受托管理机构专业化水平,如科技贷款风险代偿基金、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种子期、初创期,兼顾成长期的科技企业。第五,财政出资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主要投向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或股权,成为基金份额二级市场的重要买方。
二是发挥国有银行信贷在科技创新中的主力军作用。第一,支持郑州银行打造成以服务科技创新为特色的地方国有银行,支持中原银行、郑州银行设立子公司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第二,鼓励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及其他国有大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郑州或其他地区设立科技支(分)行。第三,对省属国资控股性银行加大科技贷款考核的权重。
三是加快构建科技担保和科技保险体系。第一,做大做强中原再担保集团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逐年将注册资金增加至10亿元,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逐步扩大注册资金。第二,采取省内担保公司与所在地政府合资的方式,在郑州、洛阳、新乡、许昌、南阳再成立3—5家注册资金在5亿元左右的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第三,支持中原农险开展科技保险业务,加大科技保险业务考核权重,争取国内保险头部企业在河南设立科技保险支公司。第四,由财政出资设立2亿元规模的科技保险风险补偿,由科技厅和工信厅负责管理。
四是深化数据共享应用,搭建金融助力科技创新平台。建议以河南科技金融在线服务平台为载体,汇集相关数据和资源,为科技企业提供信用评价、银行贷款、基金投资、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单项金融服务或多种金融品种相结合的套餐金融服务。
(作者系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