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大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影响防控效果
一是空喊口号,缺少落实。有的地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机械式、不加消化地传达,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空喊口号、装腔作势,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有的领导干部缺乏全局观念,搞本位主义,对党中央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是坚决完全地执行,而是选择性执行,打折扣、搞变通。
二是脱离实际,浮在表面。有的地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脱离实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慢办法少,疫情防控和应急方案缺乏操作性。对疫情防控工作盲目乐观,在没有科学论证的情况下,违反规定程序盲目决策,甚至层层加码,管理混乱。疫情防控过于注重反复填表格,重复报数字、报材料,额外增加了基层干部的负担。
三是高高在上,推诿扯皮。有的领导干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颐指气使,缺乏人文关怀。在疫情防控期间漠视群众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态度生硬。对群众反映的不能及时就医、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足、医护用品缺乏等实际困难消极应付,办事效率低,工作态度差。
四是缺乏担当,作风漂浮。有的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对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不及时解决,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疫情防控重要信息,造成严重后果。
二、根本原因是宗旨观念、能力素质缺乏
一是宗旨观念淡薄。有的党员干部只把为人民服务挂在嘴上,但没有从思想深处为人民考虑,心中“私”字当头,导致政绩观跑偏,热衷于造声势、出风头,只重视宣传不重视实干,只练虚功不练实功,只作秀不做事。归根结底是由于缺乏宗旨观念、宗旨意识所造成的。
二是缺乏担当本领。有的党员干部照搬照抄上级要求,“依葫芦画瓢”,对具体业务“一问三不知”,遇事囫囵吞枣、不求甚解、敷衍了事,遇见困难就拖、遇见矛盾就躲,“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作为、慢作为。这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不高、缺乏担当本领的问题。
三是官本位思想严重。中国传统社会官本位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无论在某些党员干部还是一般群众身上,这种思想在当前仍有残余。受其影响,一些党员干部不自觉地就有了“官老爷”做派和“衙门”作风,对上唯唯诺诺、对下横眉立目。
四是制度机制不完善。由于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上级单位考核权重高,导致一些部门、单位不讲究工作方法,片面强调对上一致,不考虑地方差异,造成下级机械应付,考核评价重形式不重内容、重痕迹不重实绩,相关机制不完善或执行不力,特别是问责机制落实不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以工作实效和制度建设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初心使命。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盯苗头现象,坚决反对和杜绝疫情防控中的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以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来检验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教育党员、考察干部、锤炼党性的重要手段。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把工作抓实抓细。疫情防控人命关天,来不得半点马虎,更做不得表面文章。要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把风险想得大一些、把问题想得严重一些、把措施定得更周密一些,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切实精简文件会议、督查检查考核,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疫情防控第一线,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得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变为上级推下级、一级推一级。
三是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人民立场。疫情防控工作是一场与病魔较量的阻击战,需要众志成城、同心协力的群防群治。因此,要宣传、组织、动员好群众,让广大群众明白疫情与每个人息息相关,防控人人有责。运用好“村村响”、巡逻车、微信推送等有效的宣传形式,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当前疫情的严峻性和自觉防护的重要性,自觉做到不串门、不聚餐、不扎堆、不信谣、不传谣。
四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发挥好“头雁效应”。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干部不能置身事外,必须把自己摆进去,自觉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带头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帮助基层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减轻基层干部的工作负担,使他们有更多精力投入疫情防控第一线。
五是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执纪问责。要建立健全群众评议制度,增加群众评议干部的分量和话语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明察暗访、政务公开、微信微博、信访举报、网上投诉等方式,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无处遁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反对和纠治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测和研判,一旦发现有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肃纠正和制止。对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惩处,抓住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强化震慑效应,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作者系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校委委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