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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技自立自强 打造发展战略支撑

  孙中叶2023-01-13

  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到党的十九大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再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党中央对科技创新的战略方针和谋划部署是一脉相承的。面对国内外环境的新变化,河南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多个国家重大战略叠加的机遇期,更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的关键变量作用,为河南成为国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支撑、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战略腹地提供科技支撑。

  一、筑基——加强原创性基础研究

经济增速进入换挡期,河南科技创新源动力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基础科学研究不够。高校科技投入河南位居全国第17位、中部六省第4位,仅为湖北的1/3、安徽和湖南的1/2;基础研究经费河南位居全国第21位,中部六省第4位,投入不到湖北、安徽的1/3。从授权情况看,河南的非发明专利显著增加,追求“数量”而忽略“质量”,而GDP排名前4的江苏、广东、浙江、山东发明授权专利高出河南3—7倍。河南要充分利用现有科教资源,释放基础研究源头的创新活力,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科技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主动跟进、精心选择、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加强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面向河南经济急需的基础前沿和高技术研究,围绕涉及河南产业长远发展的“卡脖子”问题,超前谋划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布局,集成跨学科、跨领域的优势力量,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为产业技术升级积累原创资源。

  二、转化——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没有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就无从谈起。“第一动力”不能只是“说起来很重要,做起来就不要”。要充分认识到,每一次科技革命都将带来颠覆性的产业变革,而当下以人工智能、量子技术、基因工程等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必将催生出一批新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和经济增长点。科技创新的动力作用不仅表现在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方面,也体现在创新过程中将涌现无数“风口”,催生高质量发展的一个个新着力点。河南互联网用户数、移动电话基站数、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居全国第5位,作为人口大省和经济大省,拥有极具开发价值的海量数据资源和市场优势,河南网民数量居国内之首,每天产生的数据量位于全国前列,网络可以为人口红利续航,开拓了河南人口红利新内涵,河南要紧抓机遇,发挥网络人口红利在产业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中的作用。

  三、筑巢——搭建科技创新平台

促进科技成果与产业培育、企业需求有效对接,打造多层次的技术创新平台。一是技术创新平台,解决“最先一公里”问题。整合省内外技术创新资源,依托各行业骨干企业,支持建设一批国家、国家地方联合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试验室等产业创新平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创新要素与生产要素在产业层面的有机衔接,实现就地研发、就地转化。二是技术转化平台,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构建从技术到产业的转化链条,通过试点企业的转化应用,缩短科技成果向产业化技术转化的进程。三是技术服务平台,解决创新链条不畅问题。主要内容包括搭建一批公共技术平台,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建立技术咨询信息系统、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等。

  四、引凤——对接顶尖科技资源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人才是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科技创新需要大量的科教资源的集聚,目前各地区的人才抢夺战愈演愈烈,河南科教资源短缺,面临高端人才“外面不好引,本地留不住”的现象。借鉴深圳、青岛和宁波等地的经验,实施“名校、名院、名所、名人”战略,积极推动河南与国内外一流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合作,把主攻目标锁定在以中科院和国内外名校为核心的高端科技资源,按照市场化运作思路,持续深化推进与国内外高端资源的对接合作。支持“中国500强”企业及国内外知名大学、研发机构来豫设立全球性或区域性分支机构、研发中心、结算中心、数据中心等。探索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在签证、入境出境、停留居留、永久居留等方面特殊便利政策。在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国家或地区,建立人才联络机构,实现海外引才工作常态化。

  五、对表——创新发展高质量与经济发展高质量

创新驱动发展是推动河南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创新能力不足是制约河南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瓶颈。创新要提质增效必然要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对表,通过扎实推进河南省科技工作的重点任务,打造高质量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高质量创新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制定创新路线图、产业链创新图,找准制约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制约因素,构建高效协同的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体系,实施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与产业优化升级、人民美好生活需求、脱贫攻坚对表。

  六、落地——促使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落地

加强落实国家、省现行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加计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高等院校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高等院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河南省参照高新技术企业或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对科研人员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所得的现金奖励,降低或者免征个人所得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单位当年工资总额,不受单位当年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应进一步完善国有无形资产评估和考核管理制度,明确科技成果入股评估、评价标准,推动解决“持股难”“变现难”等问题。

  (作者系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