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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实施与新时代县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中原智库》(2020)  郭军2021-01-20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并以中央1号文件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具体地给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顶层设计,即直接以国家战略规划引领,包括一系列重要战略、重大行动、重大工程支撑,全方位的制度性供给,要求从中央到省、市、县分级负责、逐级落实。这说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只是乡村自身的事情,而是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县级党委政府必须统领、统筹、统一运作的大事和要事,不能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县域经济发展割裂开来,必须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县域经济在新时代的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一体化发展。  

一、树立乡村振兴与县域经济统筹规划、一体化发展观念意识  

如果说,县域经济的发展是以乡村经济的发展而发展,那么,乡村经济又总是以县域经济的辐射带动而发展,所以两者在客观上就是一体的。县域经济发展规划要对乡村经济规划作出部署安排,乡村经济规划则要以县域经济规划为指导,凸显社会化大生产、地区间分工合作、专业化、特色化发展规律。也就是说,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既要反映乡情村情特点,又要把整个乡村振兴规划纳入全县域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但是从这两年一些县域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编制内容看,几乎是清一色地照搬照套了中央、省的规划内容与模式,忽略了与县域整体规划的对接,忽略了县域自身的发展特点与发展个性,忽略了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出现了就乡村振兴说乡村振兴的倾向,即从现在的规划文本内容板块和体系架构看,看不出一个县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点、难点、要点,看不出一个县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导、主体、主线,看不出一个县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县域经济宏观调控运行的联系、关系、脉系,这是应该引起我们关注的。  

从我国县域乡村经济发展的实践看,无论是江浙一带,还是内陆腹地,乡村经济和县域经济从来都是连为一体的。一是基于县级行政建制存在的初心,主要就是负责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组织、协调、管理的,乡村本身原来并不是一个独立行政建制,而只是党委政府的一个派出工作机构,这说明县乡、包括村,原本就是一体的,所以规划编制也必须注意它们之间的经济的、行政的互通互动关系。二是从现行管理体制上看,县级财政的底盘很大一部分一直都是以乡村财政筑成的,是以乡村产业积累为基础的,历史上的“五小工业”、乡镇企业、村办公司等,成就了县级财政收入,并形成了县域管辖范围的财政收入与分配。三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转非”、土地流转(包括中央试点宅基地转化为康养庭院)、城乡融合等,乡村呈萎缩、县城区呈扩大趋势,都说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实施应该同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有机结合,实现县域经济与乡村经济发展的双赢。  

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能目标都是实现农民增收、生活富裕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五个方面内容落点是“生活富裕”,也就说,追求产业兴旺,在于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生活富裕起来,这与县级党委政府职能目标是一致的。进入新时代,县域经济和整个国家经济一样,要从速度型转向质量型,要寻求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全部意义也是让我们实现共同富裕,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需求。因此,县级党委政府应该借此把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机遇,重新审视和规划好自己的几山几水几分田,梳理出自己的发展思路设计,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升县域经济质量,壮大县域经济规模,争取更多经济要素,形成更多财政积累,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尤其是增加农民收入。  

实践证明,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是要有自己的优势产业。江浙一带乡村振兴的经验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农业起家、工业发家、旅游旺家、一二三产融合兴家”方略,坚持“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路径,等等。这些既是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县域经济的理念政策、措施机制,更是实现乡村居民生活富裕的手段方法,对于内地乡村振兴具有重大借鉴意义和实践价值,也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和规划所强调的。  

增进生活富裕的又一个路子是壮大发展集体经济。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种基本形式。有人说,集体经济已经不合时宜,反映着旧的制度体制,对生产力是一种束缚,这显然是不对的。第一,改革开放是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完善,不是要否定和摧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始终是共产党人努力追求的目标,国有经济也好,集体经济也好,都是实现公有制的基本形式,而无论哪一种形式,最终的目的都是实现生活共同富裕。第二,集体经济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主要组成内容,正是坚持和依靠集体经济的力量,农业农村从土地改革到家庭联产承包、到土地流转,到资产变资本、产权变股权,反映了集体经济与农业农村发展的耦合,尽管在新时代实现集体经济的方式和渠道有了新的变化,但作为农民参与社会化大生产,有组织地增加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制度性质是不会改变的,也是不可能取消集体经济这种所有制形式的。第三,集体经济作为一种公有制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因乡村区情特点而采用多元产权结构、发展多种模式形式,特别是注重吸纳那些回乡返乡经营产业的个体、民营企业,以及其他合资、参股等形式加入到集体经济方阵,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创造出源源不断的集体经济收入,形成更多的资金来源,增加农民收入。  

三、坚持以产业兴旺为坐标的县乡村之间良性互动、按规律办事的发展路子  

产业经济运动的规律是,一定时期内一产逐步减少、二产逐步增加、三产顺势发展;或者是一、二产发展到一定阶段水平,三产逐渐成为产业经济的主要内容,但多数情况下是一、二、三产顺势递进。也是这样,许多县域经济发展一味强调了二产的作为,认为只有工业兴县、工业立县才能叫发展县域经济,现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还是提出要发展工业,这就有些机械了。产业经济运动规律反映的是产业发展的一般趋势,一些县,特别是一些乡村,几乎没有什么工业基础,也在规划中提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是先进制造业等,这是不顾主客观条件,也是一种不按规律办事的表现,这就违背了中央和省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初衷。  

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角度来说,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经济振兴是一体的,都是为了谋求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也就是一直以来中央强调的着力建设现代农业,拓宽农民的就业和增收渠道;着力培育特色支柱产业;加快城乡融合,尝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县域金融改革,缓解农民和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大力改善县域乡村投资环境;引导大中城市的产业向县域乡村转移的规模,打破行政界限,逐步形成县域经济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分工的格局,辐射带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按照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产业兴旺主要是指,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促进农业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等。特别是对于偏远乡村,一定要因地制宜,逐步引导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等。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也是县域发展的经济支柱。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产业兴旺,并非仅仅指乡村范畴,也应包括了县域层面的产业兴旺,而且也只有县域产业经济的兴旺发达,县域层面才有更多的积累和财政收入,才能有更多的资金投向乡村,才有可能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才有可能逐步实现形成生态文明、乡村治理、乡风文明,亦如一位县委书记讲的,现时期要实现乡村振兴,完全靠乡村自己是不可能的、不现实的,还必须靠县级党委政府,靠政府财力支持,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作用,但乡村市场有限,所以乡村振兴离不开县域政府的主推力。  

也就是说,从目前的情况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导力量还是政府,政府应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不断增加财政收入的基础上,把尽可能多的资金投向乡村振兴,同时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提振农业产业化程度,增加农业附加价值。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我省农业农村发展都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但是,农业农村基础差、底子薄、发展滞后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经济发展中最明显的短板仍然在“三农”,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仍然是农业农村。这就告诫我们,无论是县域经济发展,还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都应该坚持统筹协调,诸如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问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度不够问题,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能力不足问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落后问题,农村民生领域欠账较多问题等。  

值得指出的是,县域经济一方面承载着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大任务,一方面面临着城市化经济的冲撞,而实施乡村战略规划则无疑是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机遇,应借机顺势破解县域发展堵点、生态焦点、开放难点,打造县域经济升级版。为此,目前重要的是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与全县域、全产业链、全要素规划相对接,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目标与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对接,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布局与全县域经济空间主体功能区规划目标相对接,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与破解“三农”问题、加快城乡融合问题相对接,形成以县域中心城区带动乡村经济振兴,以乡村经济振兴助推县域经济全面发展的、立体化的、良好的城乡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  

(作者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