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村党的建设质量,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也在基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重要论断。但是在部分地方,村级党组织对村民群众的动员能力有所降低,对村里各种经济社会组织的整合能力有所降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领导作用降低,领导权威有所弱化。新形势下,要重塑村级党组织领导权威,全面提升农村党的建设质量。
一、要重新调整和配置权力资源,增强村级党组织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础
村级党组织在村里的“领导一切”的领导权威当然不可能仅靠制度规定就得以保障,但是肯定离不开科学的制度规定。可以考虑依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宪法规定,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重新修订,进一步明确村级党组织对于村民自治组织和各种经济社会组织是领导关系,科学划分村级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职权范围,在制度化和操作性上保证二者关系的规范运作。
二、要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村级党组织核心地位的组织基础
“打铁还需自身硬”,村级党组织要重新确立起自身的权威地位,根本上还是要依靠党的自身建设来实现。应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农村党员的党员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党员职责,严格党内纪律,严格开展党组织生活。要加强对党员在党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及农业技术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村级党组织成为农村真正的先锋和模范。
三、要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筑牢村级党组织核心地位的物质基础
“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相关。”当前,基层党组织要重建在农村社会的权威,仍然需要为推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保障农民利益、满足农民对现代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实现富裕生活的目标而奋斗。应加强村级党组织的经济服务功能,引领农村经济制度创新;发挥农村党员带头致富、扶贫帮困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村级党组织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
四、要提高做好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和依法治村的能力,夯实筑牢村级党组织核心地位的社会基础
村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把法律放到至高无上的崇高地位,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治村的能力。要不断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使广大农民知法、懂法、守法,不做违法的事情,自觉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有效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要结合当前农村自治的实际情况,科学处理好与农村自治组织及其它新兴经济及社会组织的关系,发挥党组织的政治领导而不是政治控制功能,在与各群众自治组织的合作中激发出更大的组织合力,促进农村发展,保障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地位,全面提升农村党的建设质量。
(作者系郑州市委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