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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社科普及条例 推动我省社科普及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原智库》(2018)  王朝纪2019-11-26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指出:“一个没有发达的自然科学的国家不可能走在世界前列,一个没有繁荣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国家也不可能走在世界前列。”社会科学具有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社会科学普及担负着传播社会科学理论、提升人的科学文化素质、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使命和责任。社会科学知识只有通过宣传普及,才能为广大群众所掌握;社会科学普及的组织开展只有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和落实。

  《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已于2016年11月18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赋予了我省广大社科普及工作者新的历史使命,也对今后我省社科普及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作为组织开展普及工作的重要力量,省社科联紧紧围绕《条例》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联”的优势,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科普,积极作为,把注重顶层设计与抓好具体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推动社科普及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省社科联组织举办的中原大讲堂、社科知识大篷车进基层等活动,用群众喜欢听、听得懂的语言来说话,把系统的社科理论以通俗易懂、易于接受的形式,深入浅出地向群众普及,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与欢迎。中原大讲堂被誉为河南的“百家讲坛”。中宣部《宣传工作》第106期向全国推介了社科知识大篷车进基层的做法和经验。

  二是全力确保《条例》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条例》规定的社科普及周活动已经取得圆满成功。联席会议制度、社科普及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测评体系、实施省级社科普及与应用优秀成果评选、表彰社科普及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工作,省社科联正在全力沟通协调,力争早日有效实施。

  三是努力提高普及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吸引力。社科普及工作的生命力在于社科理论和社科知识真正被群众所掌握,社科普及工作的活力在于普及手段的不断创新。省社科联将继续办好社科普及周、中原大讲堂、社科知识大篷车进基层、河南发展高层论坛、社科普及规划项目、社科普及基地创建等品牌活动,同时积极探索新的普及工作平台和抓手,更加注重“两微一端”的开发和运用,进一步加强社科普及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并完善大众沟通方式,创新社科普及工作载体,整合社科普及工作资源,推动《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为繁荣发展我省社科普及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省社科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