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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工作的若干思考

《中原智库》(2018)  李庚香 王喜成2019-11-26

  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解决好贫困群众生产生活问题而向全国人民、向历史做出的一个庄严承诺,并将其纳入党和国家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面对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全社会都要义无反顾地把这个责任扛在肩上,以一往无前的精神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同时,为了完成这个艰巨任务,我们还必须以严谨科学的精神,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脱贫攻坚面临的情况与问题,把握好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以卓有成效的举措和努力,推动我国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深刻认识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解决贫困问题一直是我们党高度关注、不懈努力的一项重要任务,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成效突出。当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我们党又以宏大气魄和坚定决心提出了脱贫攻坚的任务,其意义极为重大。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重大战略必将被浓墨重彩地载入史册。

  (一)贫困的状况

  贫困问题是全世界最尖锐的社会问题之一,反贫困是人类共同面临的一项历史任务。世界银行曾经这样描述贫困的概念:“贫困就意味着饥饿,意味着没有栖身之地;贫困就是缺衣少药,没有机会上学也不知道怎样获得知识;贫困就是失业,害怕面对未来,生命时刻受到威胁;贫困就是因为缺少清洁的饮用水而导致儿童生病甚至死亡;贫困就是权力和自由的丧失。”面对这一严峻问题,我们党几十年来带领人民持续向贫困做斗争,成功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道路,已经使7亿多农村贫困人口成功脱贫,让占全世界贫困人口总数70%以上的人群摆脱了贫穷生活,从而成为在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从2013—2016年,我国贫困人口每年减少超过1000万人,累计脱贫5564万人,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总量;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年底的102%下降到2016年年底的45%,这一成效赢得了全世界点赞。到2016年底,我国还剩下4335万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河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河南尚有211万贫困户。这些贫困人口多集中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由于这些地方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文化程度低,生态环境恶劣,自然灾害频发,贫困人口的增收脱困难度非常大。在这些贫困人口中,一般人均纯收入还不到3000元,有不少人甚至连学都上不起、病都看不起、房都住不起。据2016年8月中央一家媒体报道,一个地方高考录取二本学校的有292人,但有60人家里拿不起学费,占1/5还强。

  (二)党中央的高度重视

  从1986年5月开始,国务院就成立了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12月改名中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管全国扶贫开发工作。1994年3月,国务院制定和发布“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准备用7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工作,基本解决当时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以此为标志,我国扶贫工作开始了从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转变。2011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提出精准扶贫方略,作为关乎党和国家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大事,作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予以推进,全面打响了脱贫攻坚战。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在这次会上,党中央吹响了全国脱贫攻坚的冲锋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我们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也是在这次会上,中西部22个省份党委和政府向中央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把脱贫攻坚作为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准,作为地方党委政府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仅2016年一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及10个配套文件。

  为深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到河北阜平县、湖南花垣县、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贵州遵义县、江西井冈山市、安徽金寨县、宁夏永宁县、青海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河北张北县等考察扶贫脱贫情况,几乎走遍了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他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督战,在多次重要会议、多次重要活动、多个重要场合反复强调扶贫,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做出了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形成了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他在“十三五”规划建议说明中指出:“到2020年,通过产业扶持,可以解决3000万人脱贫;通过转移就业,可以解决1000万人脱贫;通过易地搬迁,可以解决1000万人脱贫,总计5000万人左右。还有2000多万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以通过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实现社保政策兜底脱贫。”他反复强调,现在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众志成城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

  (三)中央关于扶贫攻坚的精神和方略

  经过近年来的工作,党中央已就脱贫攻坚建立了一整套制度体系,包括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监督体系、考核评估体系等,构成了脱贫攻坚的四梁八柱。其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时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为实现这个目标,党中央的指导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要是“六个精准”:即对象要精准、项目安排要精准、资金使用要精准、措施到位要精准、因村派人要精准、脱贫成效要精准,找准路子,构建好体制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二是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首先要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搞清楚,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三是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扶贫开发总的工作机制是: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具体到基层还要压实乡村责任,工作中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四是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同时,要设定时间表,实现有序退出,既要防止拖延病,又要防止急躁症。要留出缓冲期,在一定时间内实行摘帽不摘政策。要实行严格评估,按照摘帽标准验收。要实行逐户销号,做到脱贫到人,脱没脱贫要同群众一起算账,要群众认账。

  (四)近年来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自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南湘西考察时提出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以来,我国开始进入“精准扶贫”的历史阶段。2014年1月,党中央做出精准扶贫的顶层设计,由此开始了全国贫困人口的摸排工作。从当年4月到10月,通过80万人进村入户,共识别出128万个贫困村、2949万贫困户、8962万贫困人口,基本摸清了贫困人口分布、致贫原因、脱贫需求等“贫困家底”,建起了全国统一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现了对扶贫对象的集中管理。并且为了精准夯实扶贫基础,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全国动员近200万人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共补录贫困人口807万,剔除识别不准人口929万,还把245万标注脱贫人口的重新回退为贫困人口。几年来,全国各地向贫困村选派驻村工作队128万个,选派1195万名优秀干部到贫困村和基层党组织薄弱村担任第一书记(河南共选派26万名机关党员干部任村第一书记)。截至目前,全国共选派77万多名干部驻村帮扶。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工作,2014年全国减少贫困人口1232万人,2015年减少1442万人,2016年减少1240万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

  同时我国的扶贫工作也积累了丰厚的经验。一是加强领导是根本。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先后出台101个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包括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劳务输出扶贫、交通扶贫、水利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对很多“老大难”问题拿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各级政府均成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政一把手扶贫工作责任制,并强化基层基础,打造一支“永远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二是把握精准是要义。通过建档立卡摸清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等,实现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等目标;通过扶持特色产业、易地搬迁、生态保护、教育脱贫、医疗保障、就业创业等措施,提高了扶贫实效。三是增加投入是保障。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2011—2015年,累计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约1898亿元,年均增长145%。四是各方参与是合力。这次脱贫攻坚,既有省级党政一把手向中央立下军令状,又有各级政府和部门参与定点扶贫任务,还有东部地区对口帮扶西部地区,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仅参与定点扶贫的中央单位就达320个。五是群众参与是基础。贫困群众是扶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把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激发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因此,精准扶贫坚持大力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变“要我发展”为“我要发展”。以上经验,为今后的脱贫攻坚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当前脱贫攻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脱贫攻坚工作已经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成绩,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这项工作极为复杂、艰巨,当前也还存在着不少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影响着脱贫攻坚的顺利推进。

  1贫困村的信息资料精准度不高、脱贫目标不明确。据一份调研资料显示,一个地方对正在开展脱贫工作的7个村进行调研发现,在35户贫困户资料中,家庭成员信息有误的占10户,收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占17户,生产生活条件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占12户,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的占23户,致贫原因没找准的占6户,帮扶措施与致贫原因不对应的占9户,等等。如此扶贫信息资料,何以能做到精准?还有,驻村工作队员对脱贫目标不明确,驻村队员或第一书记不掌握贫困村脱贫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指标,不知道困难户收入基数怎么定,对增收产业方面的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的相关标准认识模糊,对收入增长额及增长幅度把握不准;在基础设施方面,对水、电、路、讯等基本情况掌握不细致,不知道脱贫的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标准要求;对脱贫标准中的一些政策指标理解不准确不透彻,填写的档案中缺项少项,对一些基本数据时间节点把握不准,档案资料中的一些内容重复、烦琐,等等。

  2个别地方驻村工作队员或帮扶干部工作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一些扶贫单位对扶贫开发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出现扶贫工作队员不固定,出人不出力,甚至人员长期无法到位的情况。二是极少数干部扶贫走过场、不用心,领导干部包抓贫困村的措施落实不彻底,脱贫措施缺乏实质性内容,帮扶人未深入贫困户家中走访,少数已经进村入户的也是做做样子,对脱贫发展的思路不清晰,规划不明确;贫困户对他们的帮扶责任人是谁、第一书记是谁、是哪个单位包村、驻村工作队员是谁都不了解。三是一些地方存在着以会议落实扶贫,口号喊得很响,会后却没有多少实际行动的现象;有的扶贫干部只顾上面不顾下面,建档立卡、向上级汇报写得清清楚楚,真正的扶贫行动却没有多少。更有甚者,有的只靠拿财政的钱补贴贫困户以完成脱贫任务去交差。

  3脱贫开发的措施不多、不力。一是“输血式”扶贫较多,“造血式”扶贫较少,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主要是“慰问式”扶贫,驻村干部带上米、面、油到贫困户家中进行“慰问”,以“慰问”代替扶贫。二是产业扶贫严重不足。由于产业扶贫周期长,项目从投入到收益间隔长,产品市场行情波动大,产业项目市场风险抵御能力弱,扶持的支柱产业难以形成,因而扶贫产业结构比较单一,多为送钱、送物、送树苗、送猪崽、送鸡苗、送羊羔等,缺乏根本、长效脱贫的机制和招数。三是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由于缺少资金或工作抓得不紧等原因,有的贫困村建设项目推进速度较慢,易地搬迁因困难较大进展缓慢,一些贫困人口的居住环境始终不能改变。

  4一些贫困户自我发展意识和能力差。贫困户老弱病残的居多,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加上受传统落后思想影响,一部分贫困群众安贫乐道,存在着等、靠、要思想,完全躺在国家和社会帮扶上。媒体上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一个贫困户对驻村队员说:“让我养牛脱贫,你得给我工钱!”这其中也有对贫困户宣传动员工作做得不够的问题,贫困户对脱贫攻坚认知度比较低。一些地方在建立贫困户档案时,与贫困户交流的少,贫困户对自己家庭基本情况,干部是怎么填写的不清楚,对实施脱贫措施所要达到的效益效果情况不清楚,因而不能与政府的帮扶脱贫协调一致、共同努力。有的地方贫困群众因缺少资金支持,无法通过从事产业经营脱贫致富;有的贫困群众外出务工,因缺乏技能只能靠下苦力挣钱,收入微薄,脱贫艰难。

  5存在着退出不精准问题,没有巩固脱贫的后续计划、措施和保障。一是动态识别精准度不高。一些地方只愿意做减法,不愿意做加法,不愿触及新的矛盾,不希望新增返贫人口;对一些当年识别进入、当年宣布脱贫退出的贫困户,只寄希望财政托底,因而使个别因故返贫的人口得不到及时扶持。二是对特殊贫困户的关注度不够。一方面是对一些低保户兜底一“兜”了之,另一方面是对个别贫困户情况了解不细,机械套用低保标准条件,出现了应保未保的现象。三是对因病致贫的贫困户措施不多。因病致贫贫困户多为重病、大病、特病、慢性病等,现行农村医保政策报销比例比较少,地方对此没有更具体、更有效的措施,致使一些人因病致贫后脱贫难度很大。

  二、切实把握精准扶贫的核心要义

  实施脱贫攻坚,必须着力下好“精准”这盘棋。过去扶贫工作减贫效果不理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弄清楚扶贫对象到底在哪里。如同大水漫灌,有限的扶贫资源没有瞄准贫困人口。今后,我们要深刻把握精准扶贫的核心要义,做到扶贫对象精准、扶贫产业精准、扶贫方式精准、扶贫成效精准,工作要坚定不移,但不要好高骛远。

  (一)建档立卡,精准识别

  精准扶贫的基础任务和首要环节是建档立卡、精准识别。2017年4月份,河南省省长陈润儿到信阳调研脱贫攻坚工作时指出,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最突出的问题是一些地方台账不清楚、信息不准确。推进脱贫攻坚,必须把精准识别、建档立卡作为一号工程,做到精准、精确、精细。要以最认真、细致的功夫做好工作,坚持一家一家摸底,一户一户研究致贫原因和帮扶对策,扎实建立精确的贫困户档案。要认真审核录入的贫困村及贫困户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发展需求、帮扶措施等数据,务必规范完善档卡,做到贫困对象认定识别准、贫困家庭情况核实准、致贫原因分析准、计划措施制定准、扶贫政策落实准、人均收支核查准、对象进出录入准、台账进度记录准等要求,确保建档立卡工作客观真实、情况准确、信息全面,并做到动态管理,真正实现扶贫方式从“大水漫灌”到“精确滴灌”。

  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要按照河南兰考“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六步工作法的做法,做到问题一村一村查摆、台账一户一户校准、帮扶一项一项抓实、资金一笔一笔审核、政策一条一条落地、责任一级一级到人,最终达到“三个零差错”目标,即:贫困户识别与退出零差错,贫困户主要信息零差错,扶贫资金使用零差错。只有明确了“扶持谁”的问题,才能打牢精准扶贫的基础。

  (二)精准派人,强化培训

  扶贫开发贵在精准也难在精准。从全国各地扶贫的经验看,要达到好的效果,一要精准派人。河南兰考之所以能够率先脱贫,其中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做到了精准派人。几年来,他们先后派出345名科级干部和优秀后备干部,组成115个驻村扶贫工作队;派出335名乡镇优秀干部驻非贫困村,专职从事基层党建和扶贫工作,从而实现了对重点项目、贫困村、贫困户联系帮扶的“全覆盖”。并且他们坚持脱岗驻村,严格遵守“五天四夜”工作制,不脱贫不脱钩,不拔穷根、不撤队伍。所以,对驻村干部要合理选派、严格管理、强化考核,不得应付了事。二要精准施策。要对照贫困村脱贫的六项标准,根据村情户情,分门别类理出工作重点,结合脱贫差距和问题,理清脱贫攻坚工作思路;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等综合指导部门,要统筹相关业务部门,深入研究脱贫标准中的政策要求,对概念模糊,不易于把握的标准统一口径、统一要求。三要加强培训。当前扶贫工作确实存在着精准难的问题,限于种种原因,对贫困户的收入难算清,对贫困户家里的实际经济状况难看清,对一些解决贫困问题的政策把握难界定。具体地说,国家规定贫困标准线为人均纯收入3026元以下,但这个标准界定执行起来非常不易。因为一不能查询银行个人存款,二不能准确记录支出明细,要如何认定只能靠驻村队员的工作和努力,这就使得在适用标准上很难统一。只有通过培训,才能让驻村队员明白任务、要求和规范,才能统一工作标准,从而准确、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三)因人而异,分类实施

  扶贫工作贵在精准、也难在精准,成败与否,只在要紧紧抓住“精准”二字做文章。具体地说,一是要完善帮扶和责任机制。明确每个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具体帮扶措施,绘出贫困人口分布图、贫困人口致贫原因、贫困人口进出动态、脱贫目标任务等脱贫工作图,建立落实脱贫计划账、帮扶措施账、工作台账等工作账,实行量身定做、对症下药。要对所有的工作都做到有计划、有资金、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二是要进行分类实施。对一般的贫困户,要加强引导,支持有劳动能力的人依靠自己的双手开创美好明天;对于一些自然条件恶劣、在当地很难实现就地脱贫的人口,要实施易地搬迁,通过易地搬迁实现脱贫致富;对生态环境脆弱禁止开发或限制开发地区的群众,要增加相应的公益岗位;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大病致贫返贫的,要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要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三是要注重“造血”帮扶。积极探索“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对贫困户进行产业、劳务、技术等扶贫,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同时要坚持把贫困户当亲人去帮扶,有耐心、有恒心,不能犯“脱贫急躁症”,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不能丢下一个贫困群众。四是要制定防止返贫措施。对已经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要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推出巩固脱贫的后续计划、措施、保障,不断增强其“造血”功能,从而实现稳定脱贫致富。

  (四)产业为主,多措并举

  脱贫攻坚,产业是根本。只有抓住了产业脱贫,才能抓住扶贫攻坚的“牛鼻子”。实施产业扶贫,第一,要科学制定扶贫规划。根据贫困地区特点、基础条件和贫困人口情况,注重与当地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的整体布局相衔接,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一户一策、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实现差异化发展。第二,要合理选择产业项目。立足当地自然禀赋,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游则游。并且要把产业发展同促进就业结合起来,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结合起来,同保护民族、区域、文化特色及风貌结合起来。第三,要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科学分析市场供需变化和产品价格走势,选准发展前景好、预期收益高和区域性、特色性显著的产业项目,着力打造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及区域性公用品牌,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第四,要把共享理念贯穿到扶贫产业发展的全过程。引导贫困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之间加强合作,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或“合作社+贫困户”、订单帮扶等模式,让贫困户直接融入产业发展链条中去,构建利益连接机制,分享产业经营红利。同时,还要坚持政策扶贫、金融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文化精神扶贫等多措并举,共同发力,重点发展贫困人口能够受益的产业,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

  (五)扶贫扶志,广泛参与

  贫困既是一种物质现象,也是一种精神现象。一些贫困地区出现了一种奇怪现象:一些人越扶越穷。而究其根本原因是穷在了志上。这些贫困人口总是自觉认同自己的贫困身份,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与信心,以致形成了一种无奈的生活习惯和文化观念,深深陷进了文化贫困的“陷阱”里。现实中一些贫困户认为,“我是贫困户,帮扶干部必须对我负责”,自己不想干、不愿干,伸手张口就等帮扶。一些地区扶贫工作只成了一种自上而下的、单向度的政府行为,贫困群众参与度严重不足,以致成为当前扶贫工作的突出短板。当然这其中也有我们工作上不到位的问题,如一些地方干部对扶贫政策理解不准确,使贫困群众对精准扶贫、脱贫政策一知半解,甚至存在误解和顾虑,加之确定扶贫对象过程公开度、透明度不足,导致一些贫困群众没有参与到精准扶贫中来。但如果扶贫只成了政府的事,一些困难群众完全躺在国家和社会帮扶上,那这种扶贫是很难搞上去的,即使暂时搞上去了,也不能持久。所以,必须大力激发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只有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被充分调动起来,脱贫才有基础,发展才可持续。

  对于上述这种精神文化贫困问题,要坚持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引导,激发那部分贫困人口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充分发挥他们的首创精神和内生动力,让他们的心热起来、手动起来,努力实现从自卑到自信,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多采用激励的办法,如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强化典型引领,加强宣传引导,但不能大包大揽、包办代替。对于宣传不够的问题,要加大工作力度,进村入户、释疑解惑,向贫困群众讲清楚中央和地方精准扶贫的普惠政策和特殊政策,讲清楚产业扶贫、建房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社保扶贫等各种扶贫的具体措施,讲清楚贫困户的识别标准和申请程序,讲清楚近年来精准扶贫取得的成效和脱贫致富的典型案例,讲清楚贫困户的退出标准和国家鼓励脱贫的优惠条件,等等,让精准扶贫政策在贫困地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调动他们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增加投入,强化支持

  贫困地区、贫困人员的主要问题还是经济能力太弱,增加投入是脱贫的重要保障。一是要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要着重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新增的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举措要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各部门安排的惠民项目也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要通过各种措施,形成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强大投入合力。二是各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规模;省级财政、对口扶贫地区也要相应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并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充分发挥金融资金的引导和协同作用。三要调整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功能,撬动私募、众筹、慈善等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开展产业扶贫基金化管理试点,实现扶贫资金专业管理、精准投放、循环使用、收益持续,解决好谁来用、怎么用等问题。

  (七)科学评估,精准退出

  精准扶贫既要在精准帮扶上下功夫,也要在精准退出上把好关。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6月23日在山西太原主持召开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脱贫计划不能脱离实际随意提前,扶贫标准不能随意降低,决不能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根据中央要求,凡是提出退出贫困县的,必须进行科学评估、严格考察。一要实行第三方评估办法。严格评估标准,坚持客观公正,避免评估单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弊端。评估调查员要按照规定要求,直接入户访问调查,倾听基层群众的真实声音,最大限度地保证调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要严格标准程序。考核按照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线和“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逐户核算家庭收入等信息并进行公示公告,遵照贫困发生率、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达标率的要求,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和集体经济情况,确保贫困户和贫困村退出过程和结果符合精准要求。三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党政部门评价、群众评价、区域交叉互评、第三方评估等多渠道考核办法,不得弄虚作假、马虎应付,要严格考核的程序、标准,确保脱贫退出真实准确。

  三、以“绣花”的功夫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当前的脱贫攻坚,所面对的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的艰巨任务,工作难度非常大,只有横下一条心来,以极大的决心、勇气和毅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下一番“绣花”的功夫,才能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

  (一)提高思想认识

  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到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尤其是要深刻认识到,这一次党中央提出的脱贫攻坚要求之高、把关之严前所未有,是一项极其重要、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上来,统一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上来,统一到党的宗旨上来,坚决把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履行好、落实好。

  其次,要克服畏难情绪。这次脱贫攻坚确实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贫困地区又因为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缺乏产业支撑等原因,脱贫攻坚难度相当大,因此一些地方、一些人就产生了畏难情绪,出现了推托行为,但这是要不得的。这不但是一项经济任务、民生任务,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影响极大、意义极大,因而工作难度再大我们也不能畏葸不前。必须以“攻城莫畏坚,攻关莫畏难”的精神,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劲头抓好这项工作,使之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再次,要驰而不息、再接再厉。脱贫攻坚是一场持久战,但一两年来由于要求不断提高,考评越来越严,有的干部开始心起厌烦,急于脱贫摘帽而脱身,有的对上级要求、工作安排、督导检查怨天怨地,多有抵触情绪。如果让这种情绪蔓延,必然导致丧失锐气、履责不力,甚至会带来严重后果,所以必须克服消极厌战情绪,要继续沉下身心、埋头苦干、不辞辛劳、不怕困难,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同时还要克服麻痹情绪,不能在脱贫攻坚中遗漏任何一个细节,包括基础工作扎实不扎实,帮扶措施精准不精准,资金管理严格不严格,等等,必须环环相扣,层层压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上级领导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发展全局,及时出台专门实施意见和扶贫攻坚规划,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良好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要认真坚持党政一把手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开展扶贫协作和机关定点扶贫、向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等有效措施,形成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工作格局,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二是县乡基层部门要把脱贫攻坚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贫困地区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县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统揽脱贫攻坚,统筹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按照中央要求,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县级党政正职要保持稳定,使其把精力和心思着重用在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要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以作风的“再优化”推动精神状态的“再刷新”。要把贫困地区作为锻炼干部、选拔干部的重要平台,积极选派专职工作队伍充实到贫困地区所有贫困村上,确保不脱贫不脱钩。

  三是贫困村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大力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选好书记,配强领导班子。对集体经济薄弱、造血功能不足的,要强化产业支撑;对管理不民主、村务财务不公开的,要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强改进党务村务公开工作;对村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格考核执纪问责;对党员干部致富带富能力不强的,要强化教育培训,实施脱贫攻坚素质提升工程。总之,要通过加强基础支部建设,选出一个好班长、建设一个好班子、理清一个好思路、形成一套好机制,系统解决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基本制度等方面的问题,补齐基层基础短板,夯实脱贫攻坚的组织保障。

  (三)整合扶贫力量

  第一,建立治理平台。精准扶贫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智力资源,如果仅仅依靠国家投入,不仅成本巨大,而且难以持续,必须以治理为杠杆推进精准脱贫。要建立一套以治理为平台的工作机制,通过治理的聚合作用,既将国家、社会的资源聚合起来,又将农民所想、市场所需和各方所投有机联结在一起,使外部资源与内部要素有机结合,从而达到以小博大的资源放大功能。

  第二,进行有机整合。当前各方面的扶贫力量繁多,有中央部委层面的,有地方层面的;有机关的、企业的、科研院所的、社会团体的,等等,甚至个别地方有派了几个第一书记的情况。如果各行其是,势必会力量分散,形不成拳头,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必须由所在县统一协调,所在乡镇统筹运作,把各方面的力量都有机整合到一块,形成一支强大的力量,发挥集体优势、整体效能,从而收到最佳的扶贫效果。

  第三,实现多方联动。扶贫开发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广泛参与。首先要坚持政府推动、市场拉动、农户主动、科技带动、金融撬动等“五轮驱动”方式,实施各级扶贫领导小组、政府有关部门、乡镇领导班子、驻村工作队和贫困农户“五级联动”,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其次要组建脱贫攻坚政策宣讲团,大张旗鼓、深入广泛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讲,提高各级广大干部人民群众对精准扶贫政策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动员各种社会组织广泛参与,通过“希望工程”“光彩事业”等活动,凝聚全社会的扶贫力量。

  (四)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高度来看待脱贫攻坚。中国共产党人从党成立之日起就确立了为天下劳苦人民谋幸福的目标,这是我们的初心。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这次脱贫攻坚是我们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招,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充分认识到它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大力增强推进脱贫攻坚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敢于在重大问题面前勇于担当,以推进工作的高标准、落实政策的高质量、统筹谋划的高起点,出色完成我们向人民许下的庄严承诺。

  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是政治、是民生、是大局。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我们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场政治大考和作风大考,以顽强的作风和拼劲,全力以赴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以作风的“再优化”,推动精神状态的“再刷新”,以“硬作风”啃下脱贫攻坚这块“硬骨头”。广大党员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党员,必须要有这样的意识: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就不能安之若素;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我们就要毫不懈怠地带领群众一起奋斗。

  推进脱贫攻坚要坚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首先要建立脱贫攻坚年报告制度,把脱贫攻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逐级逐年分解,把贫困人口越线、贫困村脱贫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年度、各个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其次要把脱贫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激励各级干部到脱贫攻坚战场上大显身手,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同时要加强对脱贫攻坚下一级目标任务推进和完成情况督促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确保目标任务层层得到落实。

  (五)建立良好机制

  在工作方法上,要进一步优化扶贫机制。从长远说,对扶贫工作要采取扁平化管理方式,切实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扶贫资金的覆盖面与受益面。改革贫困县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约束和退出机制,引导贫困地区领导树立以民生建设为重点的政绩观,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来。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体制,项目审批和管理监督要下沉到县,把钱用在刀刃上。拓展金融扶贫的渠道和方式,鼓励金融扶贫创新,让贫困地区老百姓享受到方便快捷、成本低、服务优的现代金融服务。以“三严三实”要求用好“三项机制”,体制有问题的要调整体制,人有问题的要调整人,决不能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

  在工作理念上,要充分体现治理精神。其一,制订脱贫方案要融入治理的理念。要吸收专家学者、市场企业、社会各界人士等参与制订,吸纳各方的智慧和资源,使脱贫方案与资源条件、环境条件、村民意愿和社会期待高度契合。其二,分配脱贫资源要用治理方式。要在国家主导下,由政府、社会、专家和村民等多主体在沟通互动中完成,从而使资源分配更具效率性和公平性。其三,推进脱贫工作要体现治理的原则和方法。要搭建一个包括政府、社会、村民在内的多元互动治理平台,创建相应治理机制,通过治理平台和机制推动脱贫工作有序开展。

  在工作纪律上,要加强检查督查。要把从严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报告制度、责任制度、考核制度、督查巡查制度,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要坚持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脱贫计划不能脱离实际随意提前,扶贫标准不能随意降低,既要切实完成年度减贫目标任务,又决不能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对挪用、贪污扶贫款项的要严肃处理。

  (六)解决存在问题

  鉴于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当前工作中还存在着脱贫质量不高、帮扶工作不实、扶贫措施不精准、帮扶成效虚假和政策掌握有偏差等问题。

  一是要解决帮扶方面的一些问题。据调研了解,有些地方脱贫任务数分配不是根据实际情况,而是凭主观意志,有的村分配得多,有的村分配得少,但分配少的或没有分配到指标的,即使达到脱贫标准的人也不给脱贫。有些地方脱贫资金按长官意志下发,不少地方反映存在发放、使用、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希望对资金使用问题应多渠道征集意见,让扶贫资金能充分发挥效能。对于有些地方贫困户好吃懒做的问题,要找到相应的办法予以改变,不能让“扶贫懒汉”“越扶越贫”问题恶性循环。对于有些扶贫干部随意脱岗、工作敷衍、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实等问题,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职责任务,加强培训管理,强化执纪问责和考核奖惩,确保驻村队员“住得下,留得住,会干事,干成事”。

  二是要解决政策方面的一些问题。这其中既有基层同志对政策理解、把握的不准或偏差问题,也有政策本身存在的漏洞与不足问题。如有的政策条文过于笼统,执行起来不好把握;有的政策不够严谨,结果导致争当有好处的“贫困户”和“罚勤养懒”问题的出现;还有的政策之间协调不够,甚至有矛盾,或者变化过快,让人莫衷一是。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现实中存在着“贫困村”“贫困户”等有的是“被贫困”的,有的是已经脱贫而不能“脱贫”的。还有的地方鉴于本地没有脱贫指标或脱贫指标不够,在这个村脱不了而转移到别的村的,导致怪象迭出。这些都是需要上级部门加强领导和治理的,要让严密科学的政策成为脱贫攻坚的强大支撑。

  三是要解决方式方法等方面的一些问题。当前的脱贫攻坚是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其理念、思路、要求、标准等与以前具有很大的不同。但现在的工作是在原来基础上开展的,因而目前有不少原来遗留的历史问题。如当初争取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等,是为了争资金、争项目、争好处,其贫困情况未必完全符合实际,只是要争取到这个“贫困”指标。再者当时的标准要求等也与现在有较大不同,因而一些地方当时的工作是比较粗糙甚至草率的,他们对自己那里的贫困户等情况缺少严格认真的甄别,存在着不少不精准的问题。自2013年要求精准扶贫以来,需要对原来的贫困情况进行建档立卡,一些地方一方面因工作量非常大,另一方面一些乡村干部工作不认真,导致建档立卡资料非常粗糙。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有其历史性原因,是需要给予正视的。但在一些地方的建档立卡工作中,由于要求很高、时间过急,基层只能疲于应付。还有的地方一味强调工作“5+2”“白+黑”,使得县乡基层和驻村干部压力很大,甚至有逆反心理。他们呼吁上级要多调研、少督查,多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多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多提高扶贫政策的科学性,而不要一味地施加压力。对以上问题,我们应科学审视和切实完善解决。

  四是要解决扶贫工作中的一些形式主义问题。个别地方把精准扶贫变成了“精准填表”。据一位媒体工作者调研,一个贫困村的驻村第一书记反映,他所在的那个村130家贫困户,每户的扶贫统计表为一式4份,填写一遍他要签520个名字,加上填的有4个不合格的地方,每份表格他都要签上自己的名字,一次下来共要签上2080个名字。而且不只是第一书记要签,村干部要签,贫困户对象也要签,还要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完毕,紧张得他们透不过气来。再者是类似的表格今天填了明天又填,昨天才让贫困户捺了手印,今天又要找他们再捺一遍。还有关于脱贫效果问题,每季度要报一次,半年还要报一次,很多检查都是让填报各类进度表。如此一来,本该驻村队员在田间地头忙活的事儿,结果大多用在了开会和写文填表上。他们说,这样天天忙于应付,哪里还有时间去做脱贫工作?“表上来、表上去”的做法,也让贫困户产生了不少抵触情绪。一些贫困户说,你们每次来不是填表就是查访,不是签字就是画押,这样的扶贫我们不欢迎,也不需要。还有让贫困户不以为然的是墙上的“明白卡”,一些地方将所谓的“明白卡”信息过塑后贴在房前,并专门加上贫困户与帮扶干部的合影,其目的不是为了扶贫而做,而是在装样子。如此的形式主义一方面浪费了基层干部的精力,另一方面也伤害了贫困群众的情感。他们希望上级部门尽量让他们少捺些手印,多做些实实在在的帮扶工作。

  五是要解决数字脱贫方面的一些问题。以前因为要政策、要补助,通过种种办法把本地变成贫困地区,把农民算成贫困户;现在要求严了、压力大了,或为了赶快出政绩,急于脱贫摘帽,因而出现了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等弄虚作假的现象,这是必须要坚决纠正的。首先,要建立起一套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做到扶贫工作公开透明,让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进展情况一直呈现在公众面前,让人们广泛知晓,时刻进行监督。同时让社会各个方面广泛参与到监督体系之中,包括新闻媒体、慈善机构、社会组织等,使他们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参与。其次,要广泛宣传解读中央《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精神,认真审视地方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和程序。同时,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贫困县、贫困户的退出进行严格考核,认真审视退出地方、退出贫困户的脱贫效果是否真实,能不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对那些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定要严肃追责。

  六是要解决精准扶贫的辩证认识问题。当前之所以十分强调精准扶贫,就是因为过去扶贫不精准造成了诸多问题。但进行精准识别并非那么容易。首先,因为农户收入中往往有比较多的自然经济、自给自足收入和现金收入,收入数字化程度比较低,因此很难精准统计,在缺乏精准数字统计的情况下,识别贫困户还不能完全离开社区瞄准,即还需要借助社区民主评议的办法。然而在中国这种熟人社会中,民主评议很难避免人情与权力因素的影响。因此,识别贫困户要保证100%精准也是很难的,只能尽可能地降低人为的误差。再者,就扶贫措施来看,因为农户情况是不断变化的,市场也是不断变化的,任何精准措施在落实过程中都有可能遇到意外,从而造成扶贫措施的打折扣,甚至变得不可行。从这个意义上说,扶贫措施也是很难做到百分之百精准的,更非自始至终不能改变与调整,而是要在制定扶贫措施时,不要过于盲目、主观,要对贫困户情况及周边环境、市场条件进行尽可能认真仔细地分析,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差错。在对待这些问题方面,上级部门要做到心中有数,客观辩证看待。

  (作者系省社科联主席、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