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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要义是 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原智库》(2015)  赵增彦2019-11-26

  这些年来,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之类的问题越积越多,党内和社会上潜规则越来越盛行,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出现这些乱象原因有很多,但根子还是从严治党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新的历史起点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关键是要“四严”:一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从严管理干部,四是严明党的纪律规矩。这“四严”中的第一要义是必须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根本的办法和最有效途径就是要在健全法纪制度的前提下,抓好责任分解、抓好责任落实、抓好责任追究这三个环节。

  一、明确从严治党责任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责任重于泰山。全面从严治党是做好党的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坚持党要管党,才能真正管好党;坚持从严治党,才能真正治好党。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必须明确好、承担好、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曾经发出“治党三问”:“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这三问,振聋发聩、发人深省。事实表明,只有牢牢牵住党建工作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才能有效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强调,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提出“两个责任”,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新概括,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

  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推进主体。党委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以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理念。各级党委必须落实的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用人责任、查处责任、防治责任、支持责任、示范责任这六大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没有认真履行好这六大主体责任就是严重失职。这六大主体责任中,特别是要认真履行好用人的责任和示范的责任。党的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关键在选用好各级领导干部;选用好干部,可以促进一方风清气正,可以推动形成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用错干部,就会导致一方歪风邪气上升,就会出现干事的人生气憋气遭排挤,不干事、乱干事的人趾高气扬、颐指气使这样恶化的政治生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挺起腰杆、敢抓敢管的底气,更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优化政治生态,营造美好环境,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方面做到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一把手带头作出表率,既挂帅又出征,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才能带动和影响广大党员干部摆正心态,守规遵纪,清清白白做人,端端正正做事。

  各级纪委必须落实的责任包括首要职责、重要职责、专门职责三大职责。其首要职责是要大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重要职责是要大力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专门职责是要大力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腐败案件。认真落实纪委最根本的职责——执纪监督,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纪委没有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根本职责,没有很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就是守土失责。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落实执纪监督责任,这不但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现实要求,也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客观需要。实践证明,一个地方或单位纪委监督主体意识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有力,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就能落到实处,主体责任就能落实到位;纪委监督主体错位、缺位、不到位,监督措施软弱乏力,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就必然受到影响。因此,必须通过深化加强纪律建设、积极查办案件、强化作风建设,全面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来协助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共同发力。

  三、严格责任兑现、厉行责任追究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重在严格考核问责,促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具体化、可考核、能落实,真正做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委纪委必须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在党护党、在党兴党,确保管党治党事有人干、责有人担。严格责任兑现、厉行责任追究,就是要严明并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廉政纪律,严格实行“一岗双责”与“一案双查”制度,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重大腐败案件倒查相关领导责任制度,不但要严厉追究相关违法乱纪当事人的责任,也要严格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包括倒查追究相关党委和纪委的责任。对那些在落实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方面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敷衍塞责导致问题较多的党委和纪委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严肃追究责任,真正让党委和纪委把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各自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打好“攻坚战”。

  (作者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