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中国梦的可靠保证。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的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依法治国能力进一步增强,但还存在着部分行政部门有法不依、司法部门审判不公、公民的守法意识和法治精神相对淡漠等问题,可以说,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的法治信仰,任重而道远。总体来看,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是增强公民法治认同感。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变,不仅仅是一个法律制度健全和完善的过程,重要的是一个全民思想觉悟、文化观念不断嬗变的过程。真正的法治并不完全取决于法律条文有多么复杂严密,也不完全体现在民众对法律条文有多么深透的了解,而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化为社会文明进步的强大动力。
二是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引用过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法律信仰更无从谈起。现实生活中,冤假错案还时有发生,其根本原因还在于个别司法人员不严格依法办事,甚至知法犯法、徇私枉法,这既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伤害了法律的尊严。因此,守护好司法这条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在全社会形成信仰法律的氛围意义重大而深远。
三是让守法用法成为一种习惯。二千三百多年前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政治学》中指出“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实现法治。”苏格拉底曾说:“守法即正义”,如果法律不被遵从,条文徒具形式,要想实现法治社会无异缘木求鱼。法治要义之一,就是人们能够对法律普遍服从和遵守,只有法律的尊严得到切实维护,法治的权威真正树立,信仰法律成为一种习惯,人民的各项权益才能得到保障,社会才能实现长治久安,我们的国家才能真正实现国富民强。
(作者系河南日报副总编、高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