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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创新驱动” 构筑城镇化的新未来

《中原智库》(2015)  杜书云2019-11-25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阐明的“五大发展理念”以及对毛泽东思想的重新表达,指明了我国未来三十年的发展方向。如果将1949至改革开放视作第一阶段,改革开放至今视为第二阶段,那么五中全会将引领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走向以“创新”为典型特征的第三阶段。

  一、“十三五规划”关于“城镇化未来”的描绘

  未来城市将呈现如下四个特征:

  第一,城市增长边界管控,“摊大饼式”发展被约束。规划要求“坚守耕地红线,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这意味着城市土地容量将存在上限。城市增长边界的管控,将对土地财政、土地利用效率、城市空间组织、房地产市场等产生重要影响。今年我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即是这个选题。

  第二,城市规划和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规划要求“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龙永图曾经说过,看一座城市管理水平如何,就看下雨后怎么样。暴雨后看海,现在是很多城市的新景点。改造地下管网,疏通城市血管,才能焕发城市活力。

  第三,打造绿色城市,智慧城市。规划“支持绿色城市、智慧城市、森林城市建设和城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雾霾,交通拥堵,居住拥堵将得到改变。城市经济圈将进一步拓展。

  第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规划指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这些都回答了半城镇群体的福利分享问题。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问题也将得到缓解。

  二、城镇化的动力转变:要素驱动与创新驱动

  尽管创新意味着机会,但并不是所有个体都愿意创新,敢于直面创新背后的风险,城镇化的决策者同样如此。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已进入质量提升的关键阶段,滋生于“要素驱动”的“半城镇群体福利缺失、土地财政依赖、土地利用效率低下以及城市蔓延”等病态特征亟需矫正。城镇化的动力机制需要向“创新驱动”转移,通过城镇化内部系统的内在变革,城镇化外部环境的创新溢出以及城镇化系统的内外协同构建我国城镇化的美好未来。

  优化要素组合,提升要素效率,构成了“创新驱动”城镇化的第一个层面。城镇化是人口、土地、资本等要素支撑下的动态演化过程。要素偏好及组合特征决定了地方政府的城镇化模式。通过创新驱动城镇化,并不意味着放弃上述要素。实际上,通过对要素组合进行优化,有助于进一步“破解困局,提升质量”,可以理解为对城镇化内部系统的变革,即内在创新。

  外部环境的创新溢出,构成了“创新驱动”城镇化的第二个层面。这一层面的创新驱动国内学者已经进行了较多讨论,包括因产业空间组织优化、技术进步等外部环境的创新带给城镇化的正面作用,我们将其总结为“外部环境的创新溢出”。以城镇化为载体,通过创新,构建城镇化与外部环境的良性互动机制,将为产业布局、技术研发、信息技术的扩散等起到重要作用。

  “创新驱动”城镇化需要基于内外协同,对上述两个层面“创新”进行融合。在城市增长边界划定的背景下,城镇化决策者面对创新的态度,应当是“主动创新,积极适应”。通过两个层面的创新矫正城镇化的病态表现,引导我国城镇化道路回归城镇化的本义:即每个“人”都因城镇化而获得福利改善。惟有如此,城镇化的主体融入城镇化的方式,才有可能从“被动城镇化”演变为“主动城镇化”,我国城镇化的美好未来才会在不久后到来。

  (作者系郑州大学旅游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