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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

《中原智库》(2014)  郭 军2019-11-25

  河南是一个人口大省,还是一个农业人口大省,我们一方面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调动各层各界各种积极因素,创造条件,加快农民向城镇转移和非农产业转移步伐,另一方面还要遵循客观规律,实事求是,在加快农民向城镇转移和非农产业转移过程中,确保6000万农民与全省人民一道真正的进入小康社会。

  一、让农民进城成为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

  农民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是城镇化的基本内容和标志,但是从这些年的实践看,有一些概念和观念仍然需要再认识,再审视。

  首先,从理论和指导思想上看,比如说农民向城镇转移,就有一个向什么样的城镇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对城镇有一个基本界定,是向大城市转移?还是中等城市?还是小型、微型小城?再比如是坚持产业带动?市场带动?还是政府统揽、行政命令?又比如,是为了城镇化而城镇化来造城?搞城镇化“一阵风”、“大跃进”、“打呼隆”?还是按照城镇化规律,走科学的、实在的城镇化的路子?在当前城镇化发展热中是极进行需要冷思考的。此前很长一个时期,我们一直喊着要把农民赶进城,这不仅是违背客观规律的,而且事实上的城镇化率也并没有提高多少。关于进城的农民有多少,李克强总理说现在的实际城镇化率为35%,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数据则表明只有27%,也就是说,这些年进城的农民并不是很多。毫无疑问,必须不断提高城镇化率,尤其在现时经济不景气之际,还要把城镇化发展作为一个重要抓手,激活和提振经济,但必须坚持按规律办事,科学推进城镇化。

  其次,从实践和调节政策看,有两个问题一定要反思,一是到现在为止,到底有多少农民进城当了市民;二是农民进了什么样的城?进城的又都是那些农民?最新数据称,河南已转移的农业人口为2657万人,由于口径问题,不加评述。而现在进城的农民也无外乎是:农民子女考上大学、或服役期满、或与城里人联姻进城转为市民;进城农民子女挣了钱为父母在城里买了房子变为市民;农民实业家、农民技工拥有一定经济实力后举家迁徙成为市民;政府各种经济园区或相关项目建设征地搬迁农民改为市民;城中村、城市郊区、城乡结合部农民随着城市外延化为市民。可以看出,进城农民多为城市沿边者,而远离城市的身居农村的众多农民则很难进城,也不敢进城,因为进不起城。简单的解释是,城中村的人可以有房屋拆建补贴转化为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等形成支撑,所以这部分农民(事实上这部分人早已不具有农民属性了)能够转得成、落得下、留得住。而那些本来就远距离城市的、一直靠承包土地和零星外出打工的农民进城靠什么生计?靠政府?政府能拿出多少补贴?又能够补贴多久呢?即使是按照现行的“先行先试”、“人地挂钩”的政策,将来也会出现农民这边进了城,那边土地流转走了,补贴又吃完了,回过头他还要找政府。这一严峻的现实及其走势,意识到没有意识到,都会给出我们两个警示:其一,必须科学推进城镇化,否则,将会带来新的“城市贫民”的出现。在我国现有条件下,科学推进城镇化,就会对经济社会产生正能量,反之,搞不好,城镇化也可能会化出新的城市贫民,新的城市贫民的出现,必然会带来新的社会问题;其二,必须科学推进城镇化,否则,政府有可能背上新的历史包袱。政府加快城镇化进程的用心和出发点是值得赞赏肯定的,但是,大批量农民进城又是对政府及其经济社会的现实考量。令人担忧的是当心政府从几十年前背了一个国企的包袱至今还没有卸掉,现在则有可能会再背上一个进城农民(生计、救助)的新的包袱。

  二、引导农民主要向中小城镇转移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不仅认为城镇化是今后我国经济运行的一个重要的引擎,而且也一再强调城镇化应大中小城市并举。特别是今年“两会”李克强总理在《政府报告》里阐释的“三个一个亿”、其中中西部地区要安置一亿农民就地城镇化的工作目标,这既反映了客观经济规律要求,又是从我国国情实际出发所作出的一种抉择。显然,农民向城镇转移和非农产业转移并不是都应该向大中城市转移,尤其是在发展中地区,更要实事求是,绝不能为单纯追求城镇化率而不顾主客观条件逆城镇化规律而行事。

  首先,还是要把工业化发展放到主导地位。应该指出的是,河南省的工业化和整个产业经济发展还不可能实施大规模的城镇化和让大量的农民都进入到大中城市。按照世界银行的数据,工业化率每增加1%,城市化率增加1.8882%,这一数据表明,河南省还必须把工业化放在主导的地位。所谓要把工业化放在主导地位,就是要进一步深化认识,从一般的过去的拉长工业短腿的观念,进入到建设工业大省、工业强省的追求,再进入到寻求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新的发展阶段,以期在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实现农民向城镇转移和非农产业转移。

  其次,农民不会在没有收入保障条件下盲目进入大城市和中等城市。一些人从人的经济、社会、政治地位出发,提出要取消“农民工”称谓,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应该说,事实上“农民工”这个称谓可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难以取消。这不仅是因为“农民工”的出现,是国家长期实施封闭式人口管理及其禁锢的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资源制度、体制的自我调整与完善,更是现在和未来破解“三农”及其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推进城镇化的内生动力与基本主体,还在于“农民工”走到今天,又出现了一些包括“农民工”自己、政府、社会都需要重新思考的问题。至少,现在的这个称谓还是有着他的一定内涵和外延的,第一,这表明“农民工”不是城里人;第二,这表明“农民工”的收入及其水平并没有真正纳入政府职能作为系统;第三,这表明“农民工”在城里打完工以后最终还是要回到农村去当农民。仅靠当“农民工”的收入进城、留城,再憨厚的农民也是不会干的。

  第三,这些年的实践决定了我们必须调整思路,把城镇化发展的重心下移,回避大城市病,让农民自主的、自觉地、自愿的选择向城镇转移的目标和定位。农民向城镇转移,既要有政府积极地宏观引导,也要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自己选择转移的去向。一些调查表明,农民除非有特殊的背景条件进入大中城市外,多数则是愿意先转移到距离自己并不很远的、各方面生活环境、习俗、文化相近的县城区、或中心镇、中心村,而我们现在的大中城市又很难接纳大量农民入城,因此,选择以县城区、中心镇、中心村作为目前农民转移的重心,应该是符合我国、河南实际的。

  一股脑让农民涌入大中城市是一个极端,一下子要建设那么多新型农村社区也是一个极端。(新型农村社区作为城镇化的一层发展极,其思路和尝试不一定就是错的,各地不顾工业化程度、产业支撑,大范围的、全面的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则一定是错的。)加快推进农民向城镇转移和非农产业转移,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政府的责任,政府应该有急迫感,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转移进程,但再也不能刮风了,城镇化必须回到现实中来。

  三、理性看待农民不再着急进城现象

  这两年与前几年相比,除了城中村等群体,许多农民表现出并不十分急于进城,不再那么急着争当市民,不再那么热衷于待在城市,不再那么托人“找门子”转户籍关系,这是当前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现象。对此,笔者的认识是,这一现象表明了当代中国农民的思维意识观念和生活发展方式越来越趋于理性化了。

  首先,农民、尤其是远距离城市的农民,要进城考虑最多的是进城以后能否有合适的就业岗位和稳定的收入,能不能在城里生存下来,而这一点,并不能得到来自政府和市场的保证。农民很清醒的意识到,政府想让农民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但政府事实上保证不了进城的每个农民都能达到一定预期;同时,相对于市场经济,农民的小生产者的、半社会化的传统经营观念和模式惯性,使他几乎没有任何力量与资本去做一个城市化的弄潮儿。

  其次,大城市病及其日益加剧的糟糕的城市环境污染,比起身居偏远山水之间、空气清新的农村,越来越促使农民不再向往城市,而是希望回归故里。其实,这也是一种必然。西方发达国家走过的路子可以看出,当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往往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甚至是短时期难以治理的问题,一些城里人,包括工业劳动者、社会贤达、一般城市市民等,纷纷搬离城市中心,到郊外、到农村、到更适宜人们寄居的乡野小城。(城市顽疾得到治理,城市环境得到改善,城市的发展得到人们的青睐,到那时,人们就有可能会再度回到城市中心来。)只不过是我国的这一现象来得早了一些,即整个国家城镇化率还没有达到较高水平的时候,农民就“知难而退”了,但这不一定就是坏事儿,也许,还会使我国的城镇化走得更稳健、更殷实。

  再次,不愿意往城市迁移、或不愿意转为城市市民的多为老年“傍儿(子)族”、“傍女(儿)族”。这些人由于长期生活在农村,待人接物、交差共事的大环境不同,尤其是传统的农村生活方式与现代城市生活方式的不同,作为带有几千年封建思想束缚、至今仍不能一下子超脱的、世传农民身份的父母亲与作为已经离开了农村、迈进了城市社会文明的门槛、丢弃了农民身份的儿女之间客观上就存在着“代沟”,并且因“代沟”产生种种矛盾和冲突,也正是这种农村家庭与城市家庭之间的、需要慢慢磨合、消除的“跨文化”差异,许多农民或是对进城持以观望的态度,或是干脆从城里又返回乡里。

  最后,农民不愿进城或从城市又回到乡里,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总是惦记着他那一片土地和那一所宅子,这是他们得以生计与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保障,是他们全部生活与生命力之所在,他们最怕的就是这些耕地和房产一旦失去了,城里又难以真正安下家,就等于断了根系气脉。农民是本分的,多年来农业经济政策往往被棚架,农业、农村、农民制度体制改革不到位,农民的经济社会政治地位不明晰,因此,农民们宁愿回到村里蹲在粪堆上喝着红薯稀饭就咸菜,也不愿意冒然的“盲流”于城市。

  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应该是协调发展的,当工业化不足以带动城镇的崛起、当农业现代化不足以提升农民的思想观念和文明程度,当市场化的大势和浪涛不足以全面冲刷、荡涤、震撼到农民的心胸,城镇化、农民进城,只能是逐步的、顺势而为的,尽管我们必须推进城镇化,我们希望加快这个进程,我们努力创造条件缩短这个进程。而从政府推进城镇化及其城镇化对农民的吸收程度和可能性视角看,加快农民向城镇转移和非农产业转移,客观上要面对3个刚性条件:一是城镇的承载接纳能力(水、电、气、吃、住、行,以及入学、就医、养老等。);二是城镇的产业、就业、收入、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三是农民现实问题(承包土地流转、集体所有产权权益、宅基地置换、进城以后的生活支持条件等)的解决以及农民与城市文明、素质的对接能力。

  (作者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