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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美丽乡村”建设的创新型实践 ——广东省蕉岭县推动群众参与“农综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中原智库》(2014)  马 华2019-11-25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随着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党的执政方式发生转变。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如何在实践中坚持和发扬群众路线,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广东省蕉岭县在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中,以政府引领为主导、以农民群众为主体、以社会参与为补充,积极推动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将“共谋、共建、共创、共享”理念嵌入到群众生活,内化为群众的生活习惯,从而探索出一条以群众路线践行“美丽乡村”的有效路径,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建设“美丽乡村”,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

  农民群众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受益者,“美丽乡村”建设的终极目标就是为了改善农村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同时,农民群众还是“美丽乡村”的建设者,“美丽乡村”建设离不开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投工投劳投资。蕉岭县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依靠群众、联系群众、发动群众,彻底激活了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内生动力,取得了良好成效。因此,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起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宣传农民、教育农民、发动农民和提高农民贯穿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全过程。

  二、建设“美丽乡村”,要以管理民主为目标

  管理民主既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目标,同时也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方法。从实践来看,凡是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发挥充分、“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的地方,往往也是管理民主做得比较到位的地方。蕉岭县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收集民意、了解民情,倾听群众声音,让农民群众的真知灼见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得到了贯彻落实,收到了有益效果。因此,只有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达成的事项和做出的决策,才更容易为广大农民群众所理解、接受、赞成和积极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阻力和抵触,从而更有利于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意愿和决心,调动起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建设“美丽乡村”,要以实事惠民为宗旨

  “美丽乡村”建设,必须始终把惠民富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为广大农民谋福祉,切实让农民群众得实惠。蕉岭县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从垃圾整治、拆烂动迁、植树种草等农民群众、可观可感的小事入手,进而将“美丽乡村”建设与经济发展、乡村治理等复杂事物结合起来,以务实的态度赢得了农民群众的支持与参与,收到了明显成效。如三圳圳九岭村聘请专业美工将村道两旁旧围墙改造为客家文化长廊,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将客家人农耕文化、孝道文化、养生文化表现出来,既靓化了村庄又丰富了“美丽乡村”的文化内涵。因此,“美丽乡村”建设一定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出实招、求实效,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决不能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挫伤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

  四、建设“美丽乡村”,要以机制创新为保障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以机制创新来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而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机制创新作保障,如此才能避免政府政策的朝令夕改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蕉岭县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成立了严格的考核机构,制定了完善的考核办法和奖罚机制,定期对各镇、村“美丽乡村”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分类检查考核,根据最终得分情况,评选出“优、良、差”三级,评为优秀的,政府给予钢筋、水泥等物质奖励,评为差的,来年取消评选资格。这种奖罚分明、双管齐下,收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激励效果。这种奖勤罚赖的政策激励方法对其它地区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政府各类奖补资金的分配使用亦具有借鉴意义。

  (作者系许昌学院中原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