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河南建设是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基础性工程,是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当前,我省经济社会生活领域中的不平安因素有所增多,原因复杂,平安与和谐建设河南面临着艰巨任务。安居乐业是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和期待,省委、省政府适时提出平安河南建设非常及时且意义重大。平安河南建设要着力两手抓,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创新、整合发挥两手功能互补优势的制度机制,切实推进这一民心工程建设。
一、高度重视抓公民的法治意识养成
平安河南建设,首先要加大法治河南的建设力度,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国家及地方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目的在于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维护每个公民的基本权益,体现了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因此,推进法治河南建设,应当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从制度改革来说,应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这是建设法治河南的两大抓手和支柱。政府应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用法律来规制行动,率先成为法治河南、平安河南建设的践行者。
同时,应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使每位公民从文化、价值观的深层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创造法治河南的环境;政府面对突发事件或群众关心的事件的处理时,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保障每位公民的权力权益不受侵犯(如拆迁、城镇化中的土地使用补偿等等),公民的义务得以认真履行。
二、坚持不懈抓公民道德素养的提升
道德规范具有认识、调节、引导、凝聚、激励等功能,对于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治理社会有着特殊的意义,因此,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道德规范的建构和公民道德素质的培育。如我国古代思想家管仲就曾说过:“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这深刻说明了道德对于社会治理的意义。
良序离不开善治。有德性有良心的公民才能够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自觉遵守生产生活秩序和公共生活秩序。时下,道德领域存在诸多突出问题,如损人利己、不择手段,金钱至上、善恶不分,不守规则、不讲诚信等等,对此,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大对道德问题的专项治理。当前,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公民的道德素养,就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弘扬中国共产党人的革命道德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力建构两者之间相互承接的伦理文化体系。坚持社会主义道德观,紧密结合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激发人们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提高公民道德选择与道德判断的能力,教育引导人们追求崇尚道德、遵守道德的生活,形成积极向善的正能量,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教育中,唤起每个公民的道德主体性、道德责任感,提升公民的道德觉悟。平安河南建设,要求政府、企业、组织、公民个体都自觉承担起各自的责任。
对于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来说,一方面要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即他律;另一方面还需要自觉遵守道德,形成自律意识。从政府行政执法中表现出的一些问题昭示出,不能忽视对政府公务人员行为道德上的治理,特别是对于作为公共利益人格化体现的各级领导者的道德要求,这是影响政府公信力的根本性问题。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分析,政府依法办事,是最重要的他律,带有强制性,不管主观上愿意与否,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职权,违者就要追究责任,受到惩处。但是,仅仅靠他律是不够的:或者容易陷入被动状态,执行不力,不能创造性地工作;或者执法中走样,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曲解法律,利用法律中的某些空挡行事,甚至知法犯法、执法违法。人是执法的主体,道德自觉才是人主动尊法、执法的价值支撑。他律是前提,自律是目的。
三、着力抓法治德治有效运行的制度与机制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因此,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平安河南建设,法治与德治两手不可或缺,防止认识上与实践上的一手软一手硬。法治的威慑力与强大的规范约束功能是道德所不能比拟的,近几十年来的道德建设实践也充分证明,道德功能的有效发挥离不开法律的有力支撑。但从另一方面看,经济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道德失范、无序现象,一些人不讲良心、不讲道德等突出问题,其深层原因恰恰是一个时期以来法治领域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所导致的。道德诉诸于人们的良心,建立在对法律的领会、理解以及对法律道义基础的深刻认知之上形成的自律精神,又是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治理的治本之策。从孔子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到荀况的“隆礼重法”,再到唐朝的“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均认识到法律和道德的特殊功能,由此强调德法并举、相互补充的重要意义。
平安河南建设,是现代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任务,需要从治理理念的现代化、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治理的系统化与协同化等方面入手。运用好法治与德治两手,建构起两者功能互补的治理系统,提高治理社会的能力与水平,是当前平安河南建设中的一个重要任务。
(作者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经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