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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主载体

《中原智库》(2014)  苗长虹2019-11-25

  郭庚茂书记“坚定总坐标,坚持总思路,完善总方略”的提出,是新形势下中国道路与河南实践有机结合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提升过程,是我国经济新常态下河南发展共识的凝练和普及过程,是中国梦实现过程中推动中原更出彩的战略谋划和贯彻实施过程。“产业集聚区作为我省在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进程中探索出的一个重要发展载体,是新时期为从战略上解决我省经济增长的动力源、资源环境约束、竞争力、人口压力这四大问题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区域发展模式的重大理论创新和中原崛起的宝贵经验财富,是全省经济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推动“三化”协调“四化”同步的战略抓手,是我省科学发展总方略的核心和龙头。在坚定总坐标、坚持总思路、完善总方略的“战略”谋划中,要明确和突出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主载体的地位,全面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乡体系、现代市场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为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战略支撑。

  站在新的起点上,我省产业集聚区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从自身发展来看,亟待解决特色主导产业不突出、产业链不完善、创新能力较低等问题;从发展形势与趋势看,新一轮产业转移的持续推进、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区域战略格局的重构、“三化”协调与“四化”同步的要求、向创新驱动和低碳发展的转型等,都对产业集聚区的发展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新的历史机遇和新的挑战。加快完善这一载体、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是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进程、让中原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更出彩的重要保证。

  一、以产业集聚区的开放发展为战略支点,强力推动我省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全面构建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最大的制约在开放,最大的后发优势和发展红利也在开放。以产业集聚区为主载体,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开放格局,应作为河南振兴、中原崛起的战略突破口。

  由于我国和平崛起的战略需要以及构建新的地缘政治经济格局的要求,我国向西开放已成为新时期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成为新时期国家进一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支撑,也是实现国家地缘战略再平衡的重要支撑。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向海洋开放、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西部地区的向亚欧大陆开放相比,中原地区必须走“双向开放”的道路,全面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构建,夯实开放这一首位的保障支撑,一方面将承接外资及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和扩大西部地区的市场和资源基地作为重大的战略举措;另一方面,要依靠一带一路战略强化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强化人才、技术、经济、文化联系,提升产业层次和国际竞争力。

  强化中原经济区在东部地区产业转移、西部地区资源输出和南北区域交流合作的战略通道功能,抢抓承接产业转移的重大战略机遇,深入研究中原经济区作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支点”的战略功能定位,以创建“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国家东中西互动合作发展实验区”为载体,为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提供国家级的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平台。以“产业集聚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等为主载体,以产城融合、“四化”融合为路径,打造一批以开放为动力和品牌的国际、国内合作发展示范区。如探索推进中外合作产业园区、省际合作产业园区、省内共建产业园区等模式,并在利益分享、支持政策等多方面进行创新试验。以产业集聚区建设为抓手,建设一批中欧、中美、中韩等中外合作产业园区;建设一批豫港、豫沪、豫鲁等区际合作产业园区;建设一批省内合作产业园区,打造全方位的合作开放格局。

  二、将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乡体系、现代市场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的建设有机融入产业集聚区的转型升级,着力增强产业集聚区转型发展能力

  以全面支撑全省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目标,编制全省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总体规划。面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十三五”规划,将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乡体系、现代市场体系、自主创新体系四大体系的目标、内容、战略举措有效归入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发展中,实现“四体归一”,对全省产业集聚区的科学发展做出明确的总体规划,做好顶层规划;抓紧制定产业集聚区在承接产业转移、“四集一转”发展、投资与增长、结构调整与自主创新等方面的目标、定位和政策举措;强化主导产业集聚和配套能力,促进产业集聚区集群化发展;聚集创新资源,大力提升产业集聚区自主创新能力,规划建设一批创新型园区。在产城互动的基础上,深度推进产城融合和两化融合,加快服务业发展,将部分产业集聚区发展成为产业新城和科技新城。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要求,实施生态产业园示范工程,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产业集聚区。

  三、大力推进治理创新,建立以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为核心、以建设法治政府和有为政府为前提的现代治理体系,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现代治理能力

  改革创新是增强产业集聚区发展内生能力的强大源泉。以推动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为目标,切实深化市场改革、政府改革和社会组织的改革,大力推进治理创新,率先实现产业集聚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实施产业集聚区市场准入和负面清单政策,分类制定产业集聚区市场准入的土地、环保、节能等标准。积极探索产业集聚区“一区多园”发展模式,在部分产业基础较好、创新能力较强的产业集聚区,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在同一产业集聚区,以不同的园区为依托,积极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为不同园区编制专项规划,在产业集聚区范围内以园区政策替代普惠性政策。

  以产业集聚区为基础,集中财政、金融、土地等多方面生产要素,向科技型企业倾斜;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稳定产学研合作关系;推进创新平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建设一批省级以上技术中心和技术研发平台;不断提升产业集聚区创新能力,积极争创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不断提升“两化”融合水平、以信息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升清洁生产水平,积极争创一批国家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将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城市的一个功能区和行政区。探索产业集聚区代管乡镇道路,制定产业集聚区代管乡镇实施方案,避免产业集聚区与所在乡镇在管理上的重叠、冲突和缺位,破解土地瓶颈,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人口向产业集聚区转移,不断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

  加快由“管理型”政府向“治理型”政府转变,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和有为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着力营造低成本、高效率的投资环境;完善行政监管制度和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全面建设智慧产业集聚区。

  (作者系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