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脱贫攻坚进入啃硬骨头的关键时期,打好这场硬仗,必须要加强研究和统筹谋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普遍原理联系脱贫攻坚实际,进一步促进高质量脱贫攻坚。
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减贫成效促进了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在此基础上,中央提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不失时机地把工作重点转向脱贫质量。为此,要重点抓好几个方面:一是突出内因,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据对近200个行政村实地调查了解,大部分村有“因懒致贫”现象;对某地交叉考核发现,年龄大的贫困户文盲、半文盲较多,相当数量的较年轻贫困户初中未毕业,且较普遍存在男人不愿外出务工现象,这就势必造成脱贫内生动力匮乏。因此,要着力“造血”扶贫,注重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在动力、自主发展能力,把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二是突出发展,狠抓产业扶贫。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挥区域经济整体带动作用,加强产业和扶贫的结合,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让贫困户真正参与到市场经济产业链中;提升产业扶贫实效和可持续性,加强产业支撑,强化龙头带动,完善利益联结,严格监督管理,提供保险保障,实现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夯实脱贫基础。三是突出“适度”,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办好惠民实事。
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
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客观普遍性,世界上的每一事物或现象都同其他事物或现象相互联系,没有绝对孤立的东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要解决好眼下问题,更要形成可持续的长效机制,要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现阶段,贫困地区的乡村振兴重点围绕脱贫攻坚展开,实施政策倾斜支持,统筹整合项目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带动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显著提升,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基于此,一方面,继续努力达到乡村振兴的目标;另一方面,通过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全面振兴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下一步,要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在规划部署、体制机制、政策措施、资金投入、人才队伍等方面紧密衔接、通盘谋划,同步实施、压茬推进。
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整体观念是系统论的核心思想。“短板”是系统的薄弱环节,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事物的主要矛盾。在脱贫攻坚实践中,地区、群体等之间在主客观方面往往出现一些差异。一是贫困县、村与非贫困县、村之间工作存在差异。二是不同地方之间工作水平参差不齐。如,某市所辖县有的工作较好,是先进典型,而个别较差,“亮点很亮、死角很死”,形成两个极端。三是深度贫困地区与其他贫困地区存在差异,前者自然条件较差、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水平偏低,脱贫难度和帮扶需要度大于后者。四是特殊贫困群体与一般贫困群体存在差异,根据贫困人口结构变化趋势,贫困家庭中病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贫困群众占比越来越大,这些人群大都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相对于一般贫困群体需叠加更多帮扶措施。这些差异就是工作的短板、瓶颈,制约了进展,拖了后腿,对此要高度重视,深入研判,及时化解,保证脱贫攻坚统筹推进、齐步向前。
以高质量督查巡查保障高质量脱贫攻坚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都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矛盾具有不平衡性,有主要矛盾,也有次要矛盾,矛盾有主要方面,也有次要方面,二者不可偏废,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从战术层面看脱贫攻坚,某种程度上,实施是主要矛盾,监督是次要矛盾,二者对立统一。因此,必须也能够以高质量的督查巡查保障高质量的脱贫攻坚战役实施,在战术运用中发挥好督查巡查组“特战队”“尖刀班”等“利剑”作用,既着重发现问题,更着力反馈、跟踪和督促整改问题。一方面,在运用转化督查巡查成果上下功夫,构建完善反馈问题、建立台账、整改销号、督促问效、通报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另一方面,坚持督与导结合,加强工作指导。从而加大督导力度、树立督导权威、提升督导效果、体现督导新风,确保督导利剑不卷刃、成效不折扣,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单位:河南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