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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制度建设的科学指引

光明日报  赵中源2019-11-2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既阐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衔接,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体现了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的统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的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必将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的统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的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的重要论述,既高度概括了《决定》的精神实质和逻辑架构,同时也对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提供了科学指引。

  1、坚持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的统一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一项战略工程,也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中国共产党高度的历史自觉和政治自觉。总结历史目的在于尊重历史,把握历史发展基本规律,更好推动历史发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包含着两个基本层面的要求:“坚持”就是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属性及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一贯性,同时保持推进制度改革实践的连续性,以及对制度建设成就与经验的肯定和继承,这是总结历史的基本要义;“完善”则是着眼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从实际出发,不断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发展与优化,形成更加完备、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具效率的制度体系,以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这是面向未来的基本要义。

  我们党对推进制度建设的认识和实践,是在客观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初步探索时期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并在推进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不断深化的。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20世纪90年代初,我们党进一步提出了要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的历史命题。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了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建设任务,并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努力实现国家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就是在系统总结党的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基础上,对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整体规划和全面部署。

  面向未来是党推进制度建设的基本定位,也是制度建设自身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了方向、目标和路径,极大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改革和发展。但同时我们也看到,新时代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决定》从全局和长远出发,一方面,强调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原则和发展方向,就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另一方面,立足现实,面向未来,建构了涵盖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在内的相对完备的制度体系,并以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为政治统领,以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核心要义,指引其他各项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将内政外交各项制度置于一个整体,系统性加以设计和完善,这在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史上是第一次,标志着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和水平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2、坚持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的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这就是坚持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统一的命题所在。所谓定力,是一种在复杂形势下抵制诱惑、排除干扰、把注意力集中在主要目标和首要挑战上的决心与毅力。中国新一轮改革已经进入“啃骨头”的攻坚阶段,一些结构性与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集中显现。如何改进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从根本上革除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问题。保持定力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善于观大势、谋大事”,同时还要注重大政方针的持之以恒与重大改革的“于法有据”。改革创新强调革除阻碍改革发展的理念与体制机制弊端,最大限度发挥制度优势,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保持国家治理体系改革的定力,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其基本要义就是坚持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同时始终保持推进改革的勇气和决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体系,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安排,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在制度建设中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是包含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大制度和一系列具体制度的一套相互衔接、相互作用的制度体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依据,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独特优势的制度体系。改进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旨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发展与完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为定型、更具科学性。

  坚持改革创新,是时代发展的主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过长期的努力,我国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显著,主要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也要看到,这些改革举措有的尚未完成,有的甚至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去落实,我们已经啃下了不少硬骨头但还有许多硬骨头要啃,我们攻克了不少难关但还有许多难关要攻克,我们决不能停下脚步,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推进改革创新,必须科学把握国家治理和发展大势,明确改革创新思路、聚焦主要矛盾、彰显价值立场,始终保持全面深化改革的魄力和定力,协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调动人民群众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坚决消除推进改革发展中的狭隘性与盲目性,杜绝无视科学的盲目行为、无视大局的狭隘行为、无视发展的懈怠行为、无视规划的自大行为、无视秩序的莽撞行为、无视生态的短视行为。

  3、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

  “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治国理政的内在要求,探索和发现其中的方式方法和基本规律,则应是执政党的政治自觉。导向强调引导和激励,内含科学性、激励性、坚定性、开拓性等要求,是方法论与价值观的有机统一。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是一对相互衔接的命题,问题是目标生成的依据,目标是问题解决的结果设定。问题导向强调发现和分析问题的自觉和方法论,目标导向强调解决问题的担当和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的统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科学方法论,也是贯穿于《决定》中的一条逻辑主线。

  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内涵,也是我们正确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科学方法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就是一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决定》的形成过程和全部内容,都是建立在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发现、分析和驾驭之上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这些风险挑战,有的来自国内,有的来自国际,有的来自经济社会领域,有的来自自然界。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这一重要论述既指明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阐明了化解这些问题的原则和方法论。顺应时代潮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进一步突出制度体系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成为新时代推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指向和基本任务。

  目标导向,即以目标对行动加以引导和激励的工作方法。一方面强调要善于和勇于设定目标,另一方面强调要善于和勇于追求目标的实现质量和效果。目标导向内含着不断趋高趋好的价值判断,一个既定目标的实现,意味着一个新的更高目标的生成,从而激励人们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有具体性目标,也有价值性目标。就具体性目标而言,就是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决定》一方面将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加以统筹规划,另一方面对其所必须坚持和巩固的根本点、完善和发展的方向作了具体部署,必将极大推进国家治理制度的科学化、体系化。价值追求是治理体系的灵魂,决定着国家治理的方向与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是《决定》中旗帜鲜明的立场宣示,彰显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改革立足于落实人民主体地位、激发社会活力、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人民福祉和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价值追求。

  (作者:赵中源,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广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