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制度建设”成为关键词。这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要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增强以改革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自觉性,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深刻阐释了“深化改革”和“制度建设”之间的关系,为继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简言之,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靠什么?靠的是全面深化改革。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正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准确把握这次会议的精神,就要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我们推进改革,从来都是破立并举,不仅要出实招解决问题,更要把治理经验转化为可以施之长远的制度。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温饱问题,到设立第一批沿海开放城市拥抱世界;从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到确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我们的改革无不是从问题意识开始,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丰富治理体系。继续全面深化改革,既要排查梳理已经部署各项改革任务的完成情况,又要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举措及时纳入工作日程,抓紧就党中央明确的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进行研究和部署,实现改革举措的有机衔接、融会贯通,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同时,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推动改革更应树立制度意识,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在改革实践中,广大党员干部要注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对标对表,理清工作思路和工作抓手,结合四中全会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一体推动、一体落实。改革已建立制度框架的,要对照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巩固完善,建立长效机制;正在探索的要狠抓攻坚克难,实现突破,做好总结提炼、形成制度安排;有待谋划推出的,要大胆改革创新,及时研究制定方案。要在精准谋划、精准实施上下足功夫,改革解决什么问题、什么时候推出、对制度建设有什么作用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走过了6个年头。从立柱架梁、夯基垒台,到蹄疾步稳、多点开花,再到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显著、主要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全面深化改革正在推动我们的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可以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历史逻辑一脉相承、理论逻辑相互支撑、实践逻辑环环相扣,目标指向一以贯之,重大部署接续递进。面向未来,我们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为根本遵循,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以改革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让我们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因地制宜、有的放矢,我们就一定能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