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96号)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和厅直各单位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规定程序,认真开展选拔推荐工作。经我厅组织专家审核评选,并在省教育厅网站对入选人选进行公示,现将“2016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入选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入选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入选人员工作特点,加大培养力度,为他们尽快成长创造有利条件。要从政治思想素质、学术技术成绩、社会效益等方面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有违法违纪或有其他不适于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行为的,取消其资格。
二、建立择优推荐和激励保障机制。要以选拔和考核资料为基础,建立完善入选人员信息库,在涉及省级、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推荐时,按规定应从入选人员中择优推荐;在科研经费投入使用、学术活动交流、教研设备保障等方面为入选人员创造必要的条件,鼓励他们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三、希望各入选人员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在自身工作岗位和业务领域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切实发挥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相关事项
我厅对入选人员颁发“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证书。领取荣誉证书时间:2016年6月15日—9月30日。
地址:省政府综合办公楼D727房间(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路与金水东路交叉口)。
联系人:冯轩友 张 哲
电话:0371—69691091、69691976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