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旧版

焦作市开展2017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焦作市社科联  2018-03-05

  日前,焦作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决定,开展2017年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

  《评奖通知》指出,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精品生产,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界的思想库作用,为“四个焦作”建设,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让焦作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提供智力支撑和思想保证,按照《焦作市2018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要求,焦作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决定,开展2017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

  参评成果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著作,在公开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以及被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参评的成果包括社会科学方面的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调研报告等。由多名作者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参评,其中的某篇可作为论文参评。在市级以上各类研讨会上获奖的论文也可参评,但申报时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参评成果条件: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观点正确,内容健康。二是推动学术创新。主题鲜明,层次分明,逻辑严谨,材料翔实,文字准确,通顺流畅,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三是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学科、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所创新,对原有的结论加以补充、完善;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研究和解决“四个焦作”建设、助力“第一方阵”中的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上有所创见,对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领导机关重大决策的形成或重大实际问题的解决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喜闻乐见。四是翻评论著不仅要看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

  奖项设置及评奖标准:本次评奖拟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评奖标准:在选题上有重大意义,能开辟某一新学科或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研究难度大,提出了重要观点或结论;对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有较大贡献;对焦作的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全市社科理论界有较大影响。

  申报办法:个人申报。每人作为第一作者限申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及署名排序,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申报表上无初评单位意见和印章者,不予受理。单位初评。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成立初评小组。初评应详细审阅原作,严把政治和学术关,严格按照参评成果条件推选出参评成果,提出初评等级意见,并填入《2017年度焦作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初评后,由单位统一申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专家评定。市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学者组成的专业评审组对初评推荐成果逐项进行评审,实行投票表决制的办法,按每项得票多少,评选出一、二、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