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阳市委宣传部、洛阳市社科联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市级社科普及基地创建活动。
该活动主要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时代化、大众化、常态化,增强社会科学知识普及的直观性、生动性和吸引力,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社会科学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掌握科学的认识工具,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全市范围内的图书馆、博物院(馆)、美术馆、纪念馆、文化馆(站)、文艺演出场馆等文化场所,历史、文化景区,幼儿园、中小学、中专及职业院校、高等院校、行政院校、军事院校、有关培训基地等教育场所,社会科学研究普及机构,以及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宣传、展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具备社会科学传播、普及、教育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均可以作为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具有法人资格或属于法人内设机构,能够自主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活动;具有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活动的载体,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宣传、咨询服务,并取得良好成绩;具有进行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所需的人才及资料等条件,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具有持续开展工作的经费来源;能够完成有关社会科学普及任务。
创建活动从明年年初开始,由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市社科联提出申请,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验收,于2017年6月份进行集体授牌命名。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将做好对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指导与服务工作,帮助基地充分发挥作用,提高自身建设水平,并推荐发挥作用较好的普及基地申报河南省社科普及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