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力量来自组织。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必须抓好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建立健全包括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在内的完整组织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们从制度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入快车道,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积累了重要经验。党中央先后制定和修订了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的工作机关条例、支部工作条例以及农村、国企、机关、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一系列组织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搭建起组织法规的“四梁八柱”,一个全面规范党的各级组织的组织制度体系正在形成。同时,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既保障了党的全面领导,又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突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进一步把“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作为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内容。新时代,我们要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高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水平。
抓根本。根本组织制度是党的组织制度体系的基石和主干。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2017年出台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和维护了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面向未来,抓好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强化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把做到“两个维护”落实落细,维护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
强基本。基本组织制度是党的组织制度体系的中坚和骨架。党组织设置、党内组织生活、党组织运行、党组织管理、党代会代表任期制等都属于基本组织制度。面向未来,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精气神对党的基本组织制度建设常抓不懈。既要补齐现有缺项和空白,做到党的组织覆盖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也要对一些制订时间较久的法规制度及时予以修订。还要建设好党中央对基本组织制度进行细化和具体化而形成的有关组织制度,如细化组织生活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
重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健全强有力的落实机制,使组织制度落地见效。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必须狠抓制度执行和落实,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完善党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加大抓落实力度,切实将党的组织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