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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人民日报》( 2020年09月22日 第05版)  朱永新2020-09-22

  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来看,乡村振兴不仅关系到农村农业工作,更直接关系到国内大循环的形成和良性运行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贯彻落实这一重要要求,需要针对我们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
  今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将有1亿左右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帮助这么多人脱贫,这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基础上,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离不开全面深入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做法,研究分析当前农村发展现状,有针对性地谋划推进乡村振兴。首先是目标对接。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各地发展也不平衡。刚脱贫出列的农村地区仍处在乡村振兴发育发展的初级阶段,这些地区的乡村振兴阶段目标应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直接对接,引导合理预期,不应贪大求快。同时,脱贫攻坚工作在产业发展、社会管理等方面积累了海量的、可靠的数据,要做好数据对接,整理好、利用好这些资源,服务于乡村振兴各方面的工作。
  其次是政策对接和产业对接。“两不愁三保障”的相关政策和机制,不少都可以被吸纳到常态化的城乡社会救助政策和机制中去,各地的具体做法,可以与国家和地方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统一起来,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这有助于解决因病因灾返贫,巩固脱贫成果。从产业的角度,产业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经验,也是促进乡村发展的持续动力。实现乡村振兴,还应继续发展乡村产业,认真研究脱贫攻坚的产业项目,结合乡村振兴目标规划,能完善的完善,可扩大的扩大。同时,根据现实条件进行升级再造,继续激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让乡村百姓分享产业发展的红利。
  在工作层面,也要做好工作机构对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各级扶贫工作机构不能简单地撤销并转。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来看,乡村振兴不仅关系到农村农业工作,更直接关系到国内大循环的形成和良性运行。因为三产融合、产业升级的巨大空间在农村,巨大的市场腹地在农村。农村、农业、农民是国内大循环的基础,需要强有力的相关机构来指挥和协调。
  此外,还应做好工作队伍的对接。多年的脱贫攻坚工作,发现、锻炼、考验了一大批关心农村、奉献农村、与农村干部群众结下深厚情谊的机关干部。这是宝贵的资源,应该保护好、使用好。要关心培养这些干部,择优重用,建立稳定的保障、激励机制,让他们继续在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
  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都需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乡村振兴要面对全体农村和农民,要提升农村产业结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改变乡风村貌,这就不仅要靠外部资源的投入,更要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农民组织起来的途径,注重发挥好农民的主体作用。因此,最重要的对接,是要持续激发乡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使乡村振兴获得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作者为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