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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用好民法典实现良法善治

人民法院报  胡淑娴2020-06-30

  编纂民法典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客观需求,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题中之义。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7编,84章,1260条,10万多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中国民事法律制度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成为中国法治史上的里程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回应全国人民的迫切愿望,把建立完备、规范、严谨的民事法律体系作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精心谋划、认真部署、持续推动,为民法典编撰工作奠定了政治基础,指明了前进方向。民法典的诞生,凝聚了几代法律人的心血汗水和智慧结晶,承载了数亿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的殷切期盼。编纂民法典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客观需求,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题中之义。

  彰显人民至上,破解民生难题。坚持人民至上,维护人民利益,是民法典的鲜明特点和重要亮点。民法典通过规定和细化胎儿、未成年人、老年人、死者利益保护,建立了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全生命周期保护体系,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民法典在物权编中增加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规定居住权原则上可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并经登记而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为公租房和以房养老问题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人格权单独成编是我国民法典的重大亮点,体现了我国在人格权立法体例、权利性质、权利内容、权利保护等方面的重要创新,规范了姓名、肖像、名誉和荣誉等方面的人格权利,解决了传统大陆法系“重物轻人”“以物为本”的问题,把保障人格尊严、维护人的权利摆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形成了全面、严谨、细致的人格权保护机制。继承编通过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增加有效遗嘱形式、建立继承人宽恕制度和遗产管理人制度,解决多样化的继承纠纷,为空巢、孤寡老人“老有所依”提供法律保障。侵权责任编通过对高度危险责任、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等各种侵权责任的明确规定,守护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出行安全、头顶安全、脚下安全等身边安全,为人民群众筑起了一道道法律保障网。

  彰显中国特色,镌刻时代烙印。民法典立足中国国情,回应时代关切,充分融合了新理念、新技术、新产业要求,是实现立法与时俱进,推动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的生动实践,是一部旗帜鲜明体现时代特点、国家特点、实践特点的民商事法律。民法典的制定不是对过去建立的单行法直接叠加,而是根据新时代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形成的各种新矛盾、新事物,以现行民事法律制度、立法实践经验和司法工作实际为基础,实现法律的修订、完善和更新。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美丽中国建设,民法典总则将“绿色原则”作为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提出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通过严格限定破坏环境的民事活动,规定绿色责任和法律后果,平衡了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关系。为应对信息时代高速发展带来的网络诈骗、隐私泄露、信息盗取等法律挑战,民法典明确界定隐私权以及侵犯隐私的行为,增加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条款,明确电子合同订立和履行要求,细化网络侵权责任认定规则,为数字时代的民事活动保驾护航。我国的民事法律在人工受孕、基因工程等新技术领域存在法律真空地带,民法典增强对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医学和科研活动的管制力度,划出了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红线,规范了新技术领域的民事法律行为,让卫生部门执法有据可依。

  彰显传统美德,推进德法结合。民法典在法律精神、立法原则和具体规定方面,都融入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要求,实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协同发力。民法典着眼于发挥社会主义道德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引领作用,规定了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并针对当前社会离婚率年年攀升的现象,设立了离婚冷静期,有利于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的家庭关系。为破解“扶不扶”“救不救”等道德难题,民法典明确“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鼓励全社会发扬和践行扶危济困的精神。针对虚化事实、扭曲历史、诋毁英雄等不良行为,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人格权益的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有利于人民群众树立尊敬英雄、保护英雄、学习英雄的意识。民法典关于尊老爱幼、生命至上、性别平等、尊重隐私、人格尊严等内容树立了鲜明的道德导向,在总则部分规定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信原则、绿色原则等,发挥法律法规惩恶扬善功能,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统一、相结合、相融通。民法典中前后八个条文对公序良俗提出了明确规定,强调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体现了法律对社会道德的维护。

  彰显法治水平,实现良法善治。民法典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综合法、基本法,与宪法、行政法、刑法等法律规范相配合,成为我国治理能力提高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内生动力,为国家发展稳定和长治久安撑起了法律保护伞。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民商事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先后设立了婚姻法、继承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等一系列民商事单行法,但民法调整的主体多样,包含的范围广泛,涉及的关系复杂,这些部门法存在着立法散乱、法条冲突、内容缺陷等问题,民法典通过填补制度体系缺陷、消除制度体系重复、化解制度体系矛盾,形成了有机统一、体例科学、系统完备的民事法律制度,有利于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提供科学有效的市场经济治理路径,推动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针对“校园贷”“套路贷“裸贷”民间高利贷乱象丛生的问题,维护社会金融领域正常秩序,民法典在借款合同中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将借贷利率限制在国家正常水平。通过将平等、自愿、尊重、诚信、绿色等精神融入民事合作行为,公平公正分配各类民事主体合作的权、责、利,民法典推动了多元主体合作效果最优化和合作利益最大化。同时,民法典为民事主体自由做出选择、订立契约、实施行为奠定了基础,提高民事主体自主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社会自主管理、自主服务、自主监督,推动社会治理水平迈入新台阶。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民法典开启了21世纪中国法治新时代,学好、用好、守好民法典对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不断加强宣传学习民法典,加快推进相衔接的法律制度体系建设,聚焦民事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强化“十四五”时期民法典普法宣传,深入研究民商事领域法律制度理论,使民法典崇德向善、自治自律等精神深入人民群众心中,充分发挥民法典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编织严密的法律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