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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庚香: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

领导科学  2017-01-12

  对领导干部来讲,勇于担当既是坚强党性的体现,也是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和领导作风。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并身体力行敢于担当的领导品格。他一字千钧地说:“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他指出,“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激励广大干部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过程中敢于担当,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中高级领导干部就要敢于担当,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真抓严管,做到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努力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上见实效,在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

  一、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是一种优良政德和有效的领导方法

  为人要讲道德,为官要讲政德。无论古今中外,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就是一种优良的政德。“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等格言,都体现了敢于担当的民族精神和家国情怀。先贤孔子曾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上级对下级充满仁爱,下级对上级才能充满职业的忠诚,“上下同欲者胜”。孔子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敢于担当,就是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明成祖迁都北京,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天子守国门”。“天子守国门”,意思是皇帝不能坐在中间享福,要守国门,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且正是因“天子守国门”的承诺和践诺,他才赢得了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文化上的主动,对人们的信任心理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清朝守钱塘大堤的官员是四品官,与知府享受一样的待遇,待遇很高,但是有一条,就是不能决堤。如果决了堤,不等皇帝来找他算账,他就得跳江自尽。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者,不仅继承了我国古代推崇的上下级相互负责、相互担当的优良政德,而且进一步将其发扬光大,更加强调上下级政治上的高度平等、使命上的高度一致、责任上的共同分担、利益上的高度统一、感情上的休戚与共。担当就是要对党忠诚、为民奉献、履职尽责,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高度一致、对组织负责与对下级负责义同一体。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可以说,下级服从上级、上级为下级担当二者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疾风识劲草,烈火见真金。”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我们的干部要敢想、敢做、敢当,做我们时代的劲草、真金。古人说“为官避事平生耻”,要“任其职,尽其责;在其位,谋其政”。邓小平同志在“文革”结束后再度出来工作时讲,“我出来工作,可以有两种态度,一个是做官,一个是做点工作。我想,谁叫你当共产党员呢。既然当了,就不能够做官,不能够有私心杂念,不能够有别的选择”。这充分体现了一名真正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领导干部重任之下,必然能负重才能担当。负重就要敢于负责,就是不怕担风险、不怕担责任、不怕得罪人、不怕遭非议,遇到问题不回避,遇到矛盾不躲避,遇到风险不逃避。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担当紧密相连,有权必有责。担当就是责任,好干部必须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敢于旗帜鲜明,敢于较真碰硬,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要敢于向困难开战、敢于向矛盾亮剑,在难题面前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在风险面前敢于作为、敢于承担。对的就坚持,错的就要及时改正,然后继续担当。领导干部既要有敢于担当的胆量和气魄,还要有善于担当的本领。善于担当,就是要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领导干部要能负责、会负责、负好责,做到权责对等,不盲目负责、不胡乱负责,处理矛盾和问题要讲究策略,有勇有谋,有胆有识,有理有利有节。同时,敢于担当,是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而不是个人风头主义,飞扬跋扈、唯我独尊并不是敢于担当。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在工作上要敢作敢为、锐意进取,在做人上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

  敢于担当不易,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更为不易。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从本质上讲,是我们共产党人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体现,是一种无私的政治品格,是一种过硬的工作作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是对真理和信仰的追求、对党性和道义的坚守、对公平和正义的维护、对法纪和道德的遵循、对职责和使命的履约、对人民利益和期待的承诺与践行。就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而言,就领导和敢于担当的干部之间的关系而言,领导有指挥下级、严格要求、严明赏罚的权力,也有关心下级、尊重下级、维护下级正当权益、为下级完成工作任务提供有利条件的责任。作为领导,都希望下级面对急难险重的工作能够勇挑重担、一往无前,但同时,自己也必须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宽以待下,在下级遇到困难、承受压力、受到误解和不公平对待时敢于为下级担当。从领导的过程和成效来看,党的宗旨、组织的决定、领导的决策都要靠下级贯彻落实,领导不为敢于担当的下级担当,不为敢于负责的下级负责,下级也不可能全心全意、义无反顾地为上级担当负责。领导实践充分证明,上级为敢于担当的下级担当、为敢于负责的下级负责是一种增强凝聚力、激发战斗力、提高决胜力的有效方法。上级为敢于担当的下级担当,为敢于负责的下级负责,就会消除下级的后顾之忧,激发下级为组织的使命奋斗奉献的崇高情感,增强下级必胜的信心。说到底,“心底无私天地宽”,无私才能无畏,无私才敢担当。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是我们党超越许多资产阶级政党的一个突出地方,它鲜明地彰显了我们党大公无私的情怀和气魄。这本来是一个十分清楚的问题,然而,由于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影响,不少同志对这些问题的认识模糊了。因此,要在广大干部中树立“三严三实”的优良作风,让担当精神切实成为全体干部的政治品格,领导干部必须有铁肩担道义的勇气与气魄,锤炼为敢于担当的下级担当、为敢于负责的下级负责的优良政德。

  二、不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的典型表现和严重危害

  当前,随着作风建设的深入推进和纪律约束的不断加强,一些党员干部出现了“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倾向。对此,习近平总书记严厉批评说:“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当官就要担当,当官就要尽责,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遵守规矩不能无所作为。如果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那就没有资格做党员干部,更没有资格做领导干部。当前,我们的一些干部中“好人主义”盛行,不敢批评、不愿批评、不敢负责、不愿负责的现象较为普遍,工作上“守摊子”“避嫌”、当“老好人”者大有人在。这些干部不能担当、不会担当、不善担当、不愿担当,或者搞“选择性担当”——与自己利益相关时担当,无关时则睁只眼闭只眼;碰到容易的事担当,碰到困难时则绕着走。不作为、不敢担当的原因很多,主要有如下几种:一是基层干部权责不对等。特别是在乡镇,“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责任无限大,权力却大部分集中于县级以上,有的基层干部感到“多的是任务,少的是职权”,有些工作甚至“出力不讨好”。有的干部认为,“既然做不好,不如不做了”。二是整个社会缺乏必要的容错机制。改革是有风险的,“摸着石头过河”,有可能“摸”对了路,也有可能“摸”错了路。成功了,自然有鲜花和掌声,但失败了,却有可能被“一棍子打死”。正是由于现实社会对干部缺乏必要的“包容度”,一旦干部出现失误,就将面临“口诛笔伐”“落井下石”的局面,导致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受挫。于是,这些人因怕做错事情而推诿扯皮、不敢担责。三是一些干部的工资水平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干部工资水平勉强属于中等水平,无法与企业管理人员的薪酬相比。加之一些地方在“反四风”中,把干部的正常福利待遇也一并取消了,导致一些干部选择了搞“副业”,对工作不作为。四是一些干部怕丢选票,怕告状。要干事,就会触及矛盾,难免得罪人。由于怕得罪人,一些人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学。

  现在“为官不为”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或情绪,其中有党性不纯、境界不高的原因,也有事业心、责任心不强的原因,但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深层次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不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不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正是因为有了“远忧近虑”,有了“后顾之忧”,所以不少干部在面临需要担当的问题时,就容易没有了“底气”、淡薄了“正气”。因此,要真正解决“为官不为”的问题,领导干部就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当然,我们强调为敢于担当的下级担当不是袒护下级,也不是不分是非、不讲原则、搞“小圈子”拉帮结派,更不是纵容和包庇个人贪腐,而是要激发和保护下级坚持原则、开拓创新、力行改革、维护和增进群众利益的可贵精神品质,为下级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不向下级推责,不让下级蒙受委屈。

  目前,在领导实践和社会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不为敢于担当的下级担当、不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有如下典型表现:

  一是用人标准变异,在选用干部上有私心,不重视那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敢担当、有实绩、群众信任的干部,而是蓄意培植亲信,用人看重条子、票子、门子,喜欢那些逢迎拍马甚至跑官要官的人。这样的领导干部只希望下级对自己“愚忠”,不希望下级对自己“不忠”。党要求干部“对党忠诚”,而一些领导干部却错误地认为,自己是一方的主官,“对党忠诚”就是对自己忠诚。所以,他们每到一个地方任职,不是用党赋予自己的权力带领干部为人民群众做事,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推进改革和发展,而是错误地认为,自己到一个地方任职,这个地方就是自己的“封地”,自己就是主人,干部就是“家臣”,群众就是“仆人”,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他们热衷于扶植“门生”、建“家天下”,想的是要建立自己的“圈子”,树自己的绝对权威。于是,过去的老部下、同乡、校友、主动投靠且又“听话”的干部进了自己的视野,凡是表“忠心”的,都当作“自己人”使用,而那些只顾工作、不结纳关系,只会工作、不会“经营”的干部,进入不了他们的视野。那些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干部,甚至被其贴上“另类”的标签,排斥在提拔任用的视野之外。

  二是政绩标准变异,好大喜功,不尊重下级的权利和建议,只顾为自己职务晋升捞政绩。在不正确政绩观的支配下,有些领导不顾本地实际,不考虑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无视群众的利益和呼声,滥提不切实际的责任目标。这些领导利用和滥用高度集中的权力,强行驱使下级,不恰当地采用一票否决、末位淘汰等极端的管理方法,不讲情理地让下级为自己的个人意志负责,却不为下级正常开展工作创造最起码的条件。为了一些所谓的政绩,一些领导干部暗示或纵容下级不顾实际、不惜代价、不惜损害群众利益、弄虚作假也要做出“样子”来,以博得自己的上级领导的认可。有了这些所谓的政绩,一些“跟风”“听话”“懂事”的下级“上位”了,而那些敢于为群众着想、踏实工作,致力于做打基础、重长远、惠民生工作的干部却备受冷落。有人调侃说:“紧跟领导的上去了,紧跟群众的别想上去。”面对这种极不正常的情况,那些敢于担当又正直的干部欲干不能、欲罢不忍,心理极其苦闷,感到无所适从。

  三是权责关系标准变异,把领导职位当特权,只享受权力、不承担责任,对下级缺少责任感、缺少同理心,对下级所承受的不正常舆论压力不敢进行道义支持和切实的帮助,对下级受到的不公正处分或出现的非主观失误不敢承担领导责任,不愿为下级说公道话,不敢为下级据理力争正当的权益。他们只希望下级出力,不希望下级成为自己职位升迁的阻力。他们压缩下级正当权利,赋予下级无限责任,不惜把下级当政绩炮灰;或者自己独断专行,不尊重下级意见,不征询专家建议,自以为是,拍脑袋决策,一旦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就推诿塞责,让下级当替罪羊。他们希望下级“担过”,不允许下级让自己“担心”。在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有负面影响的事情发生后,一些领导干部能躲就躲、能推就推,回避矛盾、推脱责任,尤其是在面对追责的时候强令下级独自“扛住”,自己则撇清关系、洗刷自身,以牺牲下级来换取自身的安全等。

  四是上下级情义关系变异,缺少崇高的思想情操,思想庸俗蜕变,只计利害、不论是非,只讲好恶、不讲道义和情意,希望下级与自己“同谋”,不希望下级与自己“不亲”。一些领导干部希望下级主动向自己“谋位”“谋利”,谋到位的自然是自己人,谋到利的自然要投桃报李,于是这些干部就成了自己的“同谋”,如同一条绳上的“蚂蚱”,自己想怎么跳就让他们跟着怎么跳。而那些敢于担当的干部通常是有思想、有个性、有为人处世底线、有能力的干部,他们重组织规矩和纪律,重群众利益和自己的良知,“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党的原则和规矩”,从内心排斥那种投机钻营、蝇营狗苟的行为,而那些不正派的领导却因与这类干部“政见不同、水火不容”,总想尽快让这样的干部出局,更不可能为他们担当。

  领导不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具有严重的危害。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就会涣散党心、冷了人心。首先,玷污了共产党人义不容辞、患难与共的道德情操,滋生和助长了领导工作中利己自私、苟且偷安的市侩作风与不良习气。其次,破坏了权责机制,带坏了风气,降低了领导行为的感召力。领导不为敢于担当的下级担当,就等于放弃了领导职责,丧失了领导风范,弱化了影响力,下级必然会降低执行力,不愿或者不能为事业发展和人民利益担当。再次,伤害了同志感情,涣散了组织的凝聚力,挫伤了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责任心和积极性。领导在下级遇到困难和委屈的时候,不敢为下级担当,下级就会感到缺少依靠,在感情上受到伤害,备感无望甚至绝望,在心理上缺少温暖感和对组织的归属感,组织的凝聚力必然会因此消解。最后,损害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风气。从某种意义上说,领导勇于为下级负责既是一种领导作风问题,也是一种党风问题。党风对社会风气具有很强的引导作用,领导不为下级担当,是领导者政德沦丧、精神缺钙、意志颓废的表现,也是领导作风和党风不良的重要表现,容易给社会带来不负责任、不讲道义、不追求崇高、不讲诚信、不遵守规则、不尊重友爱的庸俗风气,损害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

  三、领导干部要勇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打铁还需自身硬。担当背后是品格,是境界,是能力。一个领导干部能够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要有很好的个人政德修养,也需要眼光和能力。组织部门和领导干部只有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让有为者有位,有担当的人才会大量涌现。领导干部弘扬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所倡导的担当精神,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切实努力。

  一是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需要祛邪扶正、激浊扬清,不能“为官不为”。清代思想家顾炎武在《与公肃甥书》中说:“诚欲正朝廷以正百官,当以激浊扬清为第一要义。”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是一种品格。支持、保护、重用敢抓敢管、敢于负责、善于负责的领导干部,批评、教育、处理不敢负责、不愿负责甚至失职渎职的干部,是我们的一贯立场和原则。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是一种能力。“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需要明辨是非,明鉴真伪,在原则问题上不含糊,严防“带病提拔”。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干部,注重其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特别是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对那些勇担当、有本事、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个性鲜明的干部,往往会出现认识不尽一致的情况,在这个时候,组织部门要敢于站在这些干部的后边为他们撑腰、为他们说公道话,替他们鼓劲、打气,不能不讲是非,或者各打五十大板。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还是一种奉献。担当是很辛苦的,如果是为了名和利,担当是做不了的。只有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了,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了,这些干部才能够焕发出巨大的工作能量,开创“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的宏大事业。

  二是敢于顶住各种干扰和压力,自觉拒绝利益诱惑,抑制患得患失的庸俗心态,真正把那些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不让敢于担当的干部屈沉下僚、明珠暗投,坚决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畸形用人现象。选什么人是风向标,用人导向是最重要的导向。“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实践也反复证明:用准一个人,激励一大片;用错一个人,挫伤一大片。领导者只有自己在选拔干部上勇于担当,并旗帜鲜明地鼓励担当者、支持担当者、保护担当者,为那些勇担当、有本事、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的干部撑腰鼓劲、说公道话,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同志服气,才能更好地引导下级干部树立在其位、谋其政、成其事的责任担当意识,最大限度地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形成讲责任、讲担当的良好风气,营造崇尚担当、敬重担当的生动局面,真正使敢于担当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追求和时代风尚,否则,就会伤了、冷了广大好干部的心。要建立激励敢于担当的选人用人机制,注重选用那些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坚持真理的人,选用那些在困难面前敢于担责负责的人,选用那些解决问题有思路有办法的人,选用那些敢为人先开拓局面且卓有成效的人,选用那些敢于与歪风邪气和不正之风特别是单位的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人。习近平同志指出:“我觉得越是艰苦的地方、困难的时刻,越能磨炼人的意志、锻炼人的能力,选拔干部就要在面对困难、克服困难上见高低。”古人云:“治国之道,务在举贤;为政之道,首在择人。”下级干部的职务晋升问题既关乎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也关乎下级干部的素质、能力、政绩评价和切身权益。对于下级来说,用人上的公正是最大的公正,用人上的不公是最大的伤害,用人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人必考其终,授任必求其当。”要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阳奉阴违、阿谀奉承、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干部好不好,是不是敢于担当,群众有公论,实践有比较,领导心里也明白,但在具体用人时,有些地方的做法却与事业需要和群众期盼大相径庭。这其中作祟的,是一些领导干部的私心杂念,是人们议论的“关系网”“潜规则”。正是这些不健康因素的作用,任人唯亲、任人唯利等问题发生了。作为上级领导,必须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不断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公道正派,出以公心,勇于担当,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选拔到重要的干事创业岗位上来。总之,要通过强化正确用人导向,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那些有锐气、勇作为、敢担当的干部得到重用,让那些日常工作不负责任、关键时刻畏首畏尾的人受到警示。

  三是树立客观辩证的用人观,敢于以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使用那些虽有某些不足、局限甚或因外在情况受过某种处分但具有特殊才能、特殊贡献、特殊作用的敢于担当的干部。干部的使用与管理应该有机统一,领导对下级既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更要敢于使用、善于使用。干部管理的有效手段无外乎赏罚,要功过分明、赏罚严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担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不是纵容腐败,更不是在这些干部腐败后做他们的保护伞。这就要正确处理信任和监督的关系,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从而使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建立在科学和理性的基础上。对于下级的失误和过错,要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该追责的追责、该处分的处分,不能偏袒、不能迁就。但同时,对于被问责的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一辈子埋没,对于他们的过人之长一定要敢于使用、充分发挥,敢于根据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把他们重新擢用到适当的岗位上。这不仅是对他们的关爱和肯定,也是对党的事业和人民根本利益负责,而且对于鼓励其他干部开拓创新也具有强大的激励作用。对于那些曾被问责的干部,如果他们确有其他干部不具备的潜力潜能,基本素质好、能力强、政绩突出,能干大事、干成事,作为上级领导,就不能顾惜自身羽毛,怕惹火烧身,一定要敢于担当,积极有效地向组织、向干部群众、向社会、向舆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通过正当程序对他们委以重任并加强监督,让他们有机会为党和人民事业建立更大功勋。我们深知,用人应该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但人无完人、金无足赤,选干部不能求全责备、吹毛求疵。我国千百年来的用人经验表明,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某种条件下,使功不如使过。《黄石公三略》说:“夫主将之法,务在于揽英雄之心。”领导用人不能因小失大,要坚决避免因小过而埋没英才。

  四是在对待工作责任上勇于担当,不为了自身政绩给下级定难以承受的高指标,不揽功推过、掠取下级政绩,要勇于承担领导责任,不让下级背黑锅。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揽功诿过是一个大忌。如何考准考实干部的政绩,是一个难点,对此,要找到关键“卡点”,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同时,权责应该对等,领导掌握着核心权力,就应该负总体责任。态度决定一切。作为领导干部,要有直面问题、主动担责的胸怀和气度,绝不能有了成绩都归自己、出了问题就推给别人。作为领导,必须科学合理地运用压力和动力机制,开展工作不能一味地给下级施压,而要既给压力又善激励,既严格要求又有力支持,及时有效地把压力转化为动力。如果下级出现了工作失误或者没能实现领导意图,上级领导首先要反躬自省,反思自己是否存在决策失误、是否对下级的要求不合实际、是否与下级沟通不够、是否对下级支持不力,并担当起应有的领导责任,不能把责任一味地推给下级,甚至以严厉处罚下级来显示自己的威严、掩盖自己的失误、推卸自己的责任。作为领导,有事业心、有进取心是必需的,制定比较高的发展目标、督促下级抓好落实是权力也是责任,但制定责任目标必须立足实际,不能好高骛远;对下级严格要求必须合乎情理,不能倚重权势、擅作威福,蛮横地搞所谓“不换思想就换人”,要下级无条件地出政绩、无条件地做出牺牲,自己坐收政绩渔利。领导实践证明,不切实际的目标、苛刻无理的要求,只能事与愿违、欲速则不达。古语说:“兽穷则触,鸟穷则啄,人穷则诈。”不留余地、竭泽而渔式的领导思维和领导方式必然导致得不偿失的领导效果。因为领导不为敢于担当的下级担责,下级就会应付领导,上下相蒙,一切规划、意图都会落空。尤其是在作风建设问题上,领导一定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对于下级的作风要求,既要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一阵风、随意性,又要合情合理、宽严相宜,不可为表明自己对作风建设的重视而标新立异、哗众取宠,制定悖逆人之常情的严苛要求,导致法网繁密,让下属动辄得咎、手足无措。历代的治理经验表明,“水浊则鱼,政苛则民乱”,领导对下级一味推责严责,必然导致下级怨声载道、敷衍差事、放弃责任,出现没有人真正干事做事的局面。

  五是在下级遇到难处时勇于担当,真诚关心下级,既讲原则又重感情,既付真情又出实力,尽心竭力地为下级排忧解难。单位充满活力、和衷共济,既要靠共同愿景、工作纽带的维系,还要靠上下级真诚互助的情感维系,靠上级对下级个人困难的真诚担当。《诗经·秦风·无衣》说:“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寒者欲暖、饥者欲饱。领导要激励下级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充分发挥工作潜能和创造性,除工作上精心决策、严明纪律、周密安排以外,还必须对下级遇到的公事、家事、心事等方面的难处感同身受,增强同理心、同情心,适时施以援手,推食解衣、雪中送炭,令下级感到情感上的温暖、力量上的支撑。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注重和敢于担当的干部谈心谈话,着力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提供精神和心理上的支持。当然,领导不是万能的,责任也不是无限的,关键是对下级的关心要到位、处心要真诚、担当要尽力,切记不能只做口头人情、多诺寡信、言惠而实不至,而且必须一视同仁、公平善待,不搞亲亲疏疏,避免厚此薄彼、顾此失彼。同人难者人也共其难,上下同心,其利断金。领导敢于为有难处的下级担当,下级也更容易克服畏难情绪,与领导同心同德,全力以赴地完成领导赋予的复杂困难的工作任务。

  六是建立健全和落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的政治生态与科学机制。要坚持扭转个别地方管党治党“口号喊在党委、工作全在纪委”的状况。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的要求,大力营造敢于担当的政治生态,坚持“有错问责”,强化“无为问责”,解决好“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推动“为官不为”治理常态化,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要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真正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要注重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旗帜鲜明地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要抓住想干事、敢干事这两个关键点,完善多元正向激励体系,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要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要探索建立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研究制定鼓励担当、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办法,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要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激励干部履职尽责、勇于担当。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保护担当者、褒奖担当者,为那些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使敢于担当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追求,使勇担当、敢作为在干部队伍中蔚然成风。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契机,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激发领导干部为敢于担当的下级担当的自觉,严明领导作风建设的纪律,构建权责对应的权力运行机制,创新和完善容错机制,全面实施党务和政务公开,接受下级、群众、社会和舆论的广泛监督,切实保障领导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成为一种品德新境界、工作新机制、作风新常态。

  (作者系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