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河南省社科联招待所(以下称招待所)的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经研究并报省社科联同意,决定将招待所委托管理并公开招聘经理人,受聘者在合同约定经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0日至16日
二、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具有经营招待所的经济实力(以资信证明为准)。
2、应聘者须具有丰富的宾馆经营管理经验(以相关证件为准)。
3、依托酒店管理机构进行经营的应聘者,须提供所依托酒店管理机构的资质、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经营协议书。
4、本招待所经营管理方案。
5、应聘者达到3人(含3人)以上时方可启动本次招聘。
三、委托管理期限
3年
四、委托管理金额
年委托管理金基数为90万元(不含本单位的学员餐厅240平方米)。
五、保证金
应聘者报名时需交 10 万元保证金 。落聘者由招聘单位于招聘后的7日内返还给落聘者;受聘者和招聘单位签订正式的经营合同后,其缴纳的保证金可转为部分委托管理费,受聘者无故不签订正式的委托管理合同,招聘单位不返还其保证金。
六、工作小组
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组长由省社科联秘书长担任,成员由社科联各处室和各事业单位代表及省委宣传部纪检组人员和机关纪检人员组成,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
七、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小组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充分评议,依照评分标准打分,评出的前3名依次作为考察对象,通过考察,将考察对象的综合情况向招聘工作小组介绍,再由招聘工作小组决定中聘者。
报名地点:省社科联院内培训楼二楼“招待所招聘经理人办公室”。
电话:63903371
河南省社科活动中心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