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考生:
根据《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豫组通〔2020〕2号)通知精神,现将我单位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就面试确认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1.面试资格确认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面试资格确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23号(省社科联机关办公楼416房间)。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联系电话:0371—63937979。
二、面试资格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者毕业证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习培养单位盖章的《学习成绩表》,记载所学专业课程内容,我单位将按照《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指南》要求进行研判确认,不符合专业要求的报考者将不能通过面试确认,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2)。单位证明只作为参考,基层工作经历不以单位证明为准。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提供单位录(聘)用审批表等录(聘)用手续、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提供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其他情况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6.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见附件3)。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离职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4)。
7.待业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待业证明,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5)。
8.中共党员证明。
9.与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10.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同时提供电子版。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须本人到面试资格确认地点当面进行资格确认,不得顶替。面试确认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面试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取消其考试、录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2.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当提交由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书面证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记录备查。
3.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内如不到现场进行确认,视为自动弃权。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有关考生应在此期间密切关注中原人文社科网公告(http://www.hnskl.org/),以避免没有及时查询网站发布通知而错失考试机会。因考生本人错过查看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请于近期关注中原人文社科网中发布的有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相关信息,并注意时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2.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以及健康码为红色的考生,应提前向我单位报告。未如实报告的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3.所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持健康绿码,且经当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对于中高风险地区来豫,以及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需提供3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验阴性证明;对于连续三次测量体温都超过37.3℃,或在面试资格复审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需携带就医诊断证明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进行健康评估后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现场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保持现场整洁、肃静、有序,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保持一米排队距离。
河南省社科联
2020年9月26日
附件1:省社科联2020年统一招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docx